书名:熊孩子,叫爸爸![快穿]

56.第四章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56、第四章

    再次重来, 又守了这么些天,结果还是对那些人取熊胆的执念失算了吗?

    漫山遍野的果实现在成了猴群的武器,专挑人的头上砸过去,村民被砸得四散,呼啦一下子就全部散开了,没人想得起把熊胆带走。

    一阵鼓噪声过去之后, 山林又重归于往日的祥和平静,夜风静静地吹着,风里夹带着兽血的腥气, 迎面拂来,小毛猴子从树上跳下来坐在她的肩膀上, 灵长类的手, 想要去遮住她的眼睛。

    猴子的爪子热乎乎的,颜有溪握住猴爪, 心里有些慰藉, 忍着难过走上前。

    母人熊已经死透了, 连带着地上的两只熊崽也一样。

    肩膀上的猴子敏捷地跳到地上, 几步碰到了一个小黑洞前,手指着黑洞, 嘴里咿咿呀呀的叫唤,颜有溪走到黑洞前,洞里漆黑,看不清里面是什么,她手里燃起小小的电光当做灯亮, 里面有一对珠子反映出电光。

    那是熊的眼睛。

    熊躲在里面,细声细气的哭。她从来没有听见过动物的哭声,熊哭的像一个小孩子,嘤嘤的叫。

    颜有溪把压在山路上的山石挪开,又刨开了盖在熊身上的灰土,地上趴着一只圆滚滚的棕色团子,身体在地上一耸一耸的,泣音不绝,它露出一只爪子,一点点的往亡母和兄弟姐妹那里爬过去。

    这小东西趴在亡母的尸体上沉沉的睡去了,黑色的小鼻头湿漉漉的,一抽一抽,兽类对于气味的感知很敏锐,这么浓烈的血腥味怕是让熊崽很不好受。

    颜有溪把熊崽抱了起来,又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将母人熊还有两只幼熊崽的尸体移到别处埋好。天微微亮时,坟墓初成,她在上面插了几枝小花。熊崽扒拉着爪子,睡眼惺忪,闻到人类的气息,软软的身体变得十分僵硬。

    把熊崽放到了蓬松的土堆上,它若有所感的扑到了地面,嗷呜嗷呜的哭了起来。

    猴子不知所以然,也跟着呜呜的哭。漫山遍野响起一片鬼哭狼嚎,渗人的很。

    颜有溪把熊崽带回去了,这只熊还太小,没了母亲的养育,一个熊想要在这深山林子里生存下去也没有想象的简单。

    她在房间里铺了一张小床,从前连只猫和狗都没养过,更别提一下上升到养熊的高度上,也不知道熊睡不睡床,纠结了会儿还是去外面捧了些干草进来,拍掉干草灰,放在床下面——床底多少也算是熊洞了。

    熊崽趴在地上,熊爪子还紧拽着猴子的尾巴,小毛猴也谅解的把屁股也凑了过去,被它一巴掌挥开。

    熊睡得应该不是很精细,颜有溪用干草铺成了软垫,上面放了块崭新的棉布就当是床单了。熊喜欢睡在洞里,可是现在让她临时打个洞好像也不靠谱。

    熊崽拽着猴子尾巴,人一样的站了半天也不肯进床洞。

    等把这睡的问题解决,颜有溪又想起自己忘了给熊喂食,熊是杂食性动物,什么都能吃,饭量相当大。房间里只有一堆猴子给了水果,她一股脑的全拿出来,堆到了熊崽的面前。

    猴子不乐意的吱吱叫,小山鸡害怕的瑟瑟发抖,因为熊崽的眼神直往那边去。颜有溪拍了拍熊崽的脑袋:“那只鸡不能吃,我也一样。”

    为了防止熊真的对小山鸡动手,她把小山鸡放进了挂在梁上的篓子里,做完这些颜有溪打了个呵欠,往床上一躺,闭上眼睛装作睡着的样子,没过多久耳边听到熊崽哼哼唧唧的声音。

    手伸到床底被对方挠了一爪子,大概是见了血丝,她不介意的掏出了熊崽,抱在怀里睡了起来。

    熊崽死命的在她怀里挣扎,一身的毛蓬松松的全部炸开,颜有溪实在不知道怎么哄熊。

    也不知道这么大的熊崽断奶了没?

    当然就是没断奶她也没办法找奶源,更不可能牺牲贫乳去拯救这只熊。

    颜有溪顺着毛给它一遍遍的撸,嘴里咕噜的哄着睡,猴子也凑热闹的趴在了兽皮毯上睡了。

    到底是年龄还小,熊崽子抗争了一会儿眼皮子直打架,撑不住趴在她胸口睡着了。

    一人一熊相拥而眠。

    天色幽幽直至午时,刺眼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

    熊崽用熊爪捂住眼睛,它不喜欢这耀眼的阳光,这么一钻就把颜有溪从梦里钻醒了,打着呵欠拍了拍熊崽的脑袋,又把粘在身上的猴子扔掉,她起来扯了块布把光线遮住,收拾收拾准备食物。

    虽然说熊是杂食动物,但是长身体怎么也不能总是吃水果,那天看到的湖水里有鱼,或许捉个一两条给这熊孩子补一补,她走神的想,还应该下山看看那群人。

    带着个熊下山肯定是不行的,它才刚失去母亲不久,身边离不了人照顾。

    好在熊崽还小,又贪睡的很,昨天一场灾难早已精疲力尽,没过多久又睡了过去,颜有溪趁着这个机会下山,刚好碰到了劳动回来的阿百阿罗,她穿着草鞋,身上全是泥土印子。

    “阿溪,你怎么下山啦?可是想要换什么吃的?可巧阿百明日就要去集市里赶集,要是想要什么只管和我说,阿百一定会给你带回来。”

    “我想问阿百可知道昨日有人上了长白山?”

    “阿溪见到他们啦?”

    阿百将声音压了下来:“昨日是有人上长白山,不仅是本村的村民,还有好些是外来的,从前阿百在其他地方也没见到过,听说是逃难过来的。”

    “逃难?”

    “是啊,我们刚到这里的时候,面黄肌瘦,看上去饿的就剩一口气了。”

    “外面出事了?”

    “是啊,阿溪都不知道,最近几次我上集市人心惶惶的,说是有一群穿着怪模怪样衣服,戴着小尖帽子的人在到处杀人,嘴里乌拉乌拉的说着怪话,总之怪吓人的,不过那说书先生挺有意思,听说是什么从海那边过来的……”

    山中无岁月,阿溪对自己生活的年代并不是太清楚,但是颜有溪不一样,因为这个世界的标题就是——

    三十年代。

    颜有溪心里转过一个念头,拉住了阿百:“你明日可是要上集市?”

    “是呀,阿百要上集市去买几个带飘带的蝴蝶结,银灰色的蝴蝶结,好容易攒了许久钱呢!”

    “你别去——”

    颜有溪说:“你想要什么蝴蝶结我给你带回来,刚好我要去一趟集市。”

    “那阿百和阿溪一起去?”

    “你留下来,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阿百虽不明所以,但还是笑着点头:“阿溪这么说自然有阿溪的道理,近日不见,阿溪变化可大。”

    换了个芯子当然大,不过她和原主性格本来就差不太多,也没人会往奇怪的方面着想。

    “对啦,阿溪不是问村民的事情吗?昨日瞧见那些人回来,皆是一身狼狈,他们本是难民集结而成,都是听说苗老爷取熊胆的酬金丰厚才动了心思,想要靠这笔钱安身立业,结果不知怎么回事,惊动了山里的精灵,被砸的鼻青脸肿的跑回来……”

    阿百有些害怕:“那些人回来之后,山上响起了奇怪的声音,所有人都听到了,倒像是恶鬼的哭叫。”

    都说山上有鬼,触犯了山神,那些人彻底息了取熊胆的心思,老老实实地开垦荒地,再也不敢上山了。

    其实不是恶鬼的哭叫,而是猴子的哭闹,当然这些事情也没有必要跟阿百说的太清楚,颜有溪问清了蝴蝶结的款式要求,便答应明天一定会给她挑一个最好看的蝴蝶结回来。

    阿罗在一边站着,看着两个女孩儿开心的聊天,也没露出什么奇怪的神色。看上去当真是坦坦荡荡的人,颜有溪收回打量阿罗的心思,笑眯眯的点点头,挥手告别。

    爬回长白山上,她先去仙女湖捞了几条鱼,然后回到山顶小屋,把鱼直接喂给了刚睡醒的熊崽。

    熊崽一开始还凶巴巴的,可是抵挡不住肚子咕咕叫,水果消化得实在太快。

    它盯着鱼看了半天,终于把鱼盯进了嘴里,吃完意犹未尽,把土堆的地面刨开,掏出一堆蚂蚁蛋嘎嘣嘎嘣的嚼着吃。

    颜有溪感叹:“长得可爱的熊吧唧嘴都不会被人说。”

    猴子不那么爱吃荤的,抱着红色的果子在一边啃,尾巴晾在窗台上摇摇晃晃。

    明天要去集市,之前刚好又采了一些猴头菇,虽然在树林子里看见了好几个蜂窝,但是颜有溪还是不敢轻易犯险,采蜜这种事可不是有了原主记忆就万无一失,她可不想好好的漂亮姑娘被蜂给蛰成肿胖。

    不过熊爱吃蜂蜜,到底有些亏欠这只憨憨实实的小团子,颜有溪打算冒点险,把蜂蜜给弄点回来。

    熊崽初时不爱理人,但耐不住颜有溪的水磨功夫还有一手的撸毛技术,渐渐的就乖了起来,不再像之前那么捣乱,顺毛摸的时候喉咙里哼哼唧唧的,怪可怜也怪可爱。

    她摆弄了一下熊毛烘烘的爪子,突然想起还没有给它取名字。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对着一只熊卖弄了一下不多的墨水,她拍案决定。

    “你就叫熊大吧。”

    ***

    挑着一篮猴头菇下了山,颜有溪随意挑了个摊位坐下。

    做生意重在吆喝,她扯开嗓子叫了几句。

    声音又清亮又好听,哪怕是不用买菇子的人也驻足听了起来,随后有谁走过来,人群慌忙散开。

    颜有溪诧异的抬起头,一个穿着身土黄色军装,头上顶着小三角帽的人站在摊位前,朝她嘿嘿笑。

    这人向她篓子里投了两枚大钱,竖起大拇指:“花姑娘的,你大大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  禁止你们殴打作者!把你们的心思收起来!收!

    第一条线是人与自然,第二条线也出来了,这个故事不会写很大,可能每章的字数少点,但是干货多,不会水文

    至于熊的名字,我是真不会取,有现成的我就用现成的了,大家有其他的熊的名字可以提出来

    不是故意虐,我以为我说的毛茸茸只有那一只熊qaq

    跟大家聊聊天,取熊胆这种事从古至今一直没绝过,现在还有的非法人工养熊剖胆取汁,东北三宝的几种说法,其中有一种就是“林蛙油、熊胆、蜂蜜”,前几年的新闻,看见了被关在铁笼子里的大黑熊,器官一直连着一根管子,就是为了方便取熊胆汁。

    现在取熊胆的人还是有很多!这种人该受到严重的惩罚,但是就这个故事的苗老爷来说,不能因为他想取熊胆就夺他的命。程度不够,为一个还没有实施成功的想法就去杀人,非正道也。

    想起了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如果绑匪同时绑架了你视为家人的爱犬/猫和一个你不认识的陌生人,要求只能活一个,你会选择放弃谁?”

    主角大概就处在这样挣扎里了,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生命是平等的,但直接将动物和人命划上等号……这是个伪命题。怎么选都很痛苦。

    发怒起来的熊很可怕,一巴掌能呼死一个人,舔一口也能舔掉人的半个脑袋,村民虽求财但也未必是掉进钱眼里,或许生活苦难,家中有病母,不得不上山打野猪打熊贴补家用?让他们有保护动物尊重人命之外的性命这种超前思想未免为难。

    所以,十几个村民,真的可以不救吗?

    我觉得不可以。

    如果出手,就相当间接杀害十几个同胞,哪怕他们看上去好像不该救——但和人的生命相比,个人情绪恩怨应该暂时搁浅。

    生命这个字眼很重,快意恩仇也是建立在对于生命的尊重上,越是肖小之辈杀人放火越无顾虑,大侠的刀最沉,因为命和道重愈千斤,举刀一次,就要断臂一条。

    所以我爱花满楼,爱他对生命的尊重,也爱乔峰,爱他在取舍两难中的痛苦和不屈。

    人的思想受客观环境影响,这是我个人的一些思考,难免因阅历有所狭隘,因此并没有什么正确性可言。

    所以也欢迎小可爱有更多理性思考,我也需要发散一下思维,想想后面的情节该怎么圆……咳咳,毕竟没有大纲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