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赵氏为王

第三章 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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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扑中文 )    事实上他也无暇顾及赵信这个小子心中的想法。进入了雁门郡后,主父分别派出了信使持着他的符节快马奔赴雁门和云中,令雁门郡守程亮和云中郡守屠谷第领轻骑前来会和,他自己则率大军前往马邑,等待二部。

    …….

    马邑之所以叫马邑,顾名思义自然是与养马有关。赵雍在国内发动胡服骑射的改格时,同时也对国内的贵戚公族藏匿的奴隶人口进行了清算,将这些人迁往了新占之地马邑,让他们为赵军养马。马邑因此立城,经过数年的发展,也渐渐繁华了起来,成为了雁门境内一座规模不小的城池。

    马邑属于雁门腹地,北有长城依托,楼烦和林胡的骑兵绝难越过长城南下,所以虽然是要地却无大军驻守,平时也是城门四开任由来往商贩进入,惟独今日却有些不同。

    马邑城门紧闭,护城河上的吊桥也被掉起。低矮的城墙上已经站满了持弓搭箭、如临大敌的赵军,人数虽少,却剑拔弩张,气势丝毫不差。居中的正是一名持弓面色严峻的赵军将领,中等个子,骨骼粗大,相貌到是平平,唯有锐利的眼神让人过目不忘。

    而城下不远处,确实密密麻麻满是骑兵,身上穿的服饰与城上的赵军并无差异,只是人人脸色皆带有一丝怒色。

    赵雍皱起眉头,转过头问道身旁的稽胡楚,道:“这是演的哪一出?”

    稽胡楚也是赵雍手下大将之一,闻言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干咳道;“主父稍后,末将这就去训叱下这些不懂事的小子。”

    说完稽胡楚催马上前,直冲马邑城头冲去。

    “来着止步。”城头传来一声暴喝,稽胡楚却置若罔闻,依旧催马上前,满脸的怒色。

    “嗖”一支羽箭凌空射来,稽胡楚一惊,急忙拉紧马缰,只见“吁”的一声长嘶,战马前蹄高高扬起,几乎将稽胡楚揎翻马下。那支箭羽狠狠的插在了马蹄之前,箭尾犹在颤抖,显然射箭之人已经手下留情,否则绝不会射偏拿捏的如此之准。

    稽胡楚费了好大得劲才平抚了受惊的战马,脸色阴沉,看上去十分难看。强压下心中的暴怒,扬起马鞭冲着城墙大声吼道;“瞎了你们的狗眼吗,才不到几年连老子不认识了?”

    稽胡楚在跟随主父前曾为马邑县尉三年,本还和主父夸耀马邑自己熟悉无比,当年手下的军将们如何敬佩自己,如今却当着主父的面出来如此大丑,他如何能不暴怒。

    这时城头上那名赵将身边的一人低声对他说道;“老大,这人真是稽胡将军,我跟过他三年,不会认错的。”

    那赵将却不动声色的说道;“我自有主张。”

    言罢提高声音朗声道;“卑职参见稽胡将军。”

    稽胡楚见他口称参见自己,却丝毫没有参见的意思,仍然手持弓箭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怒极道;“竟然知道了我是谁,还不快快打开城门,若是再晚半步,我定让你小子好看。”

    那赵将仍是脸色不变,道;“敢问将军可有虎符?”

    稽胡楚一愣,怒道;“我哪来这个?”

    “可有程将军的手令?”

    见稽胡楚不言,那赵将便道;“既无虎符,又无郡守的军令,你虽为上官,却无权命令我。今日大军围城,卑职并未得到程大人的通报,卑职肩负守城之职,还望将军见谅。”

    稽胡楚脸色愈发难看,沉下脸来道;“放肆,你小小一校尉竟敢如此胆大,你可知道军中何人在此。”

    “敢问何人?”

    稽胡楚厉声喝道:“正是我大赵主父,汝等还不速速出城接驾,若是怠慢了王架,就算你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城头顿时一阵骚动,士卒们纷纷交头接耳,听到主父驾临众人的神色已经有些动摇,皆悄悄的把弓上的箭羽放低下来。那赵将先是一惊,旋即冷静了下来,大声问道;“敢问主父何在。”

    稽胡楚还未答话,赵雍已经催马上前,仰头眯着眼睛傲然道;“寡人在此,可有疑问?”

    那赵将深吸一口气,上前浅浅一躬,道;“卑职参见主父。”

    “既知寡人是主父,为何不拜。”

    “甲胄在身,行礼不便,还望主父见谅。”

    “那速速打开城门,寡人帐下将士以及奔波多日,早已疲惫。”

    那赵将犹豫了会,咬了咬牙道:“请主父见谅,末将不敢从命。”

    赵雍眼中闪过一丝凌厉,沉声道;“你敢抗旨?”

    那赵将连忙躬身,道;“卑职不敢,只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况且我从未见过主父您,若是贸然开城,恐被贼人所趁。马邑地处南北要冲,若是有失,廉颇万死难辞。”

    赵雍眯起了眼睛,道;“好一句‘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你叫廉颇是吧,寡人记住你了。”

    “若是出示了军令,廉颇自当以死谢罪,还望主父见谅。”

    稽胡楚阴着脸催马上前,低声道;“主父,这小子不识抬举,我们要不要强行攻城,我敢保证,城楼上的士兵绝不敢放一箭,那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不必。”赵雍忽然一笑。

    “反正时辰尚早,我们再耐心等一会就是了,想来程亮的人也快到了。”

    二个时辰后,气喘吁吁的传令兵终于赶到了马邑城下,宣读了程亮的军令。廉颇派人用吊篮将军令吊上来核查无误后,立刻下令开城迎驾,他自己则跪在城门旁,向正催马进城的主父告罪道;“卑职罪该万死,请主父容许自刎谢罪,只是卑职手下的将士不过是执行军令,还望主父赦免其罪。”

    赵雍轻轻勒住马缰,在马上居高临下的道;“廉校尉你何罪之有,你所为不过是遵照我大赵军律而已,非但无果,反而有功。寡人要重重赏你,传寡人旨意,提廉颇为都尉,赏百金。”

    廉颇脸色一喜,狂自按耐住心中的激动,声音颤抖的说道;“谢主父隆恩。”

    赵雍却是似笑非笑的看着廉颇,忽然弯下身子小声说道;“你很聪明,寡人很是欣赏你,希望你打仗的本事也能这么出色,若是如此,寡人绝不会吝啬任何封赏的。”

    说完不待廉颇回话,赵雍已经挥鞭策马离去。

    -------------------【第二十六章 醍醐灌顶】-------------------

    主父的话犹如一盆当头淋下的冷水,廉颇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呆呆的望着主父绝尘而去的身影,身子久久未动。

    他心中的狂喜转瞬间转为了深深的害怕,原本还为自己剑走偏锋得到主父的赏识而沾沾自喜,却没有料到自己的那点小心思根本瞒不过他的眼睛。

    廉颇心中已经大致猜到,主父之所以没有当面揭穿反而重重赏了自己,无非是想借着此事在军中树立标榜。可但凡为人君者,又有谁喜欢属下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耍小心思,他廉颇虽然这次侥幸如愿获赏,焉知他日主父不会随便找个借口将他剥去军职。

    事实上廉颇出此办法也是实在迫于无奈。他本是代郡人,少年时加入了赵国的北军,其后十余年以善战而而闻名边关,与林胡数战皆是大获全胜,年纪轻轻的就靠自己的军功坐上了边军校尉一职,不可不谓之少年得意、前途无量。

    可廉颇此人性情耿直,不屑于吹嘘拍马,又偏偏心气极高,时常出言顶撞上官,素来为郡守程亮不喜。程亮此人虽有大将之才,奈何却心虚狭小,容不下手下的人过于锋芒毕露。所以廉颇虽有才华,却始终被他压着不用,自提拔校尉后整整六年都未有机会立任何军功。前年更是因为廉颇怒极之下跑到郡守府大闹,差点被程亮以蔑视上官为由将其斩首,幸赖廉颇的几位同僚苦苦相求,程亮才饶了他一命,却也将他发配到马邑做了个闲官。

    原本廉颇心灰意冷下想要告病还乡,从此离开疆场,却因为意外的一个消息而让他看见了希望。

    从邯郸传来的一封加急军令让他在二月九日之前备足供一万人马用的粮秣,这让心细如发的廉颇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军令却是一月十八日从邯郸发出的,那也就是说短短的二十多天的时间,北上的大军就要从二千多理外的邯郸赶到马邑,能达到这种速度的无外乎只有赵国的精锐骑兵能做到。

    雁门地处赵国北疆的战略要地,也是赵国北部和胡人相交之地,所以与内地的军队轮换调动也属十分平常之事,但一万多骑兵的调动绝非平常之事。要知道赵国的骑兵选拔极为严格,号称“百金之士”。能成为其中的一员的都是赵军中的佼佼者,一人为骑则全家免赋,而且将来极有可能提拔成为军官。

    所以倾尽赵国之强,所拥有的骑兵数量也不过五万。(这里说的是正式骑兵,像后世李牧大破匈奴时所用的大多都是善于骑射的边民,并非正规军。赵国是个以军立国的国家,民兵的概念早已普及,闲时为民耕作放牧,战时为兵肩负守土之责)廉颇虽只为校尉,对赵国的军力部属却是留心已久,这五万骑兵有约有二万余羽林驻扎在邯郸附近,北控中山,南窥中原。另有万余在代郡与中山、燕国相望,剩下的二万则在云中雁门二郡。

    能率领一万骑兵从邯郸北上的人,在赵国屈指可数,答案在廉颇心中已经呼之欲出。凭借他多年的经验判断,赵军调动的种种迹象表面,赵军很可能会在短期内对活动日益频繁的楼烦、林胡二部进行敲打,而以主父的性格,这种事情绝无假手他人的道理。

    廉颇凭借直觉感觉出这很可能是自己出人头地的一次机会,以往他虽然追随主父麾下征战过数次,却因为军职太低未曾得见过主父,自然得到主父的赏识也无从说起了。这次却是不同,如果他所料没错的话,主父极有可能会临时入驻马邑,这便是他廉颇的最好机会。

    毕竟他已经年近三十,早已不再年轻,况且又有家室所累,如果还不能借着这次机会翻身的话,那恐怕一辈子都没有出头的机会了!

    可此时并非战时,廉颇所擅长的不过行军打仗而已,他若想引起主父的注意,到也着实困难。情急之下只好剑走偏锋,硬着头皮用这种方法来得到主父的青睐。最后他赌赢了,主父果然重重的赏赐了他,但让他后怕不已的是主父的才智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竟然洞若观火的察觉出了他这点小心思。

    廉颇此刻的心情正如他额头缓缓低落的汗珠一般,虽是春寒之季,却已经惊出了一身的冷汗。直到身旁的军卒推了他半天才反应过来,回过神道;“什么?”

    那军卒见廉颇丝毫没听进去他刚刚的话,只好再重复了一遍,“老大,主父令我们将足量的粮草和马料送入他的军营,民夫我们已经征调齐了,你看是不是……”

    廉颇这才想起,连忙上马掉头,带队驰向粮仓,路上又被迎面而来的一队羽林拦住了去路。

    “请问你是?”廉颇拉住马缰,客气的拱手说道。

    廉颇见当先一人正是个少年儿郎,看装束不过是普通的羽林军卒,可身为主父近臣,廉颇自然不敢怠慢,况且他如今心中忐忑,哪还敢有半点平时的狂傲之气。

    赵信也不倨傲,只是笑着拱手回礼,“郎官赵信,参见廉校尉,我奉主父之命,特来与你交接粮草,要麻烦廉校尉你了。”

    廉颇连忙回礼;“赵兄弟客气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哪里来的麻烦之说,赵兄弟请随我来。”

    马邑本是小城,道路并不宽广,两队合流后在市集间行走便显得有些拥堵了,所以廉颇特意放慢了速度,让赵信跟在他身旁。

    一路上两人并未说话,只是默默催马前行,廉颇则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一旁的赵信看在眼里,不由微微一笑,开口问道;“看廉校尉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可是有什么事?”

    廉颇摇了摇头,并不想回话。忽然又想起这个赵信虽然身份不高,却是主父身边的近臣,没准能从他口中套出一些主父的想法,便强打起精神笑道;“赵兄弟见笑了,我只不过是担心刚刚冲撞了主父的车架,恐主父不喜,故而心生担忧。”

    赵信微微一笑,却也不置可否,看了眼廉颇,压低声音道;“其实廉校尉大可以不用担心,主父何等英明之人,岂会没有容人之量。你所作所为,不管是无心还是有心,结果都是主父乐于看见的。所以主父重重赏你,不过是为了举国皆知,即便是尊贵如主父,也要遵守军中律法。”

    廉颇闻言心中一动,抬头见赵信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听他话中有话,眼中似乎有些深意。心中倒是有些吃惊,不由打量了赵信几眼,心想难不成连这个小孩子也看出了自己的居心。一时拿捏不住赵信的心思,言语之间也有些言不由衷,他却不知道赵信这人从小异于常人,善于揣摩别人的心思,他所做的一切能瞒得住那些大老粗将军们,却似瞒不过滑头十足的赵信。

    赵信脸上的笑意更浓,却也不点破。对这个看上去沉稳有加、变通欠缺的廉颇他颇有好感,故而有心结交,所以才忍不住出言宽慰。见廉颇似乎并不愿意坦诚相对,倒也不愿多事,只是笑了笑便不再言语,只是专心赶路。

    到底是事关自己的荣辱,廉颇最终还是沉不住气,催马上前几步赶上赵信,低声说道;“赵兄弟你是主父身边的近臣,自然熟悉主父的脾气秉性,老哥我是个粗人,很多事情都看的不是很透彻,还望小兄弟你指点一二。”

    赵信转过头来,心中也不想为难于他,而是眯着眼睛笑道;“其实廉兄大可不必过虑,我想主父心中对你的印象倒是不错。”

    “何以见得?”廉颇面露喜色,连忙问道。他比赵信年龄足足大一倍有余,却丝毫不在意赵信与他称兄道弟,说到底还是心有所忧。

    “你虽为马邑一城之守将,手中军士却不过五百人,而且大多参差不齐,并非精锐。可观你操练有素,动作齐整,行伍之间分毫不差,这些主父看在眼里,自然会高看老兄你不少。”

    廉颇哈哈一笑,心中倒是有些得意。他刚刚赴任马邑时,这五百军士大多都是新卒,正是在他精心操练下才得以成为一支精兵,即便是拉上战场,他廉颇也自信能不输于任何一支赵军精锐。

    听赵信如此说起,廉颇倒是放下了大半的担虑,心中对赵信也不由亲近了许多,眉开眼笑道;“那依赵兄弟所见,我还当做些什么?”

    赵信嘿嘿一笑,扬起嘴角道;“那还用说,你现在最需要的自然就是一场漂亮的大胜,这样才能让主父认可你的才华,如若如此,老兄您的前途可是不可限量呀。”

    随即又压低声音说道;“你这次倒是得罪了整个羽林,所以一会你的可千万不能小气,粮仓里有什么好东西就全拿出来,大家饱餐一顿。那些将军们都是军卒出身,也明白你这次的不得已,所以你若没有亏待他们,他们对你的怨气自然也就没了。”

    廉颇连忙点头,说道;“这个一定一定,我这就吩咐人去将城中酒肉送去军营,多谢赵兄弟提醒。

    廉颇又想到如今主父重赏了自己,郡守程亮不知情下必然再不敢将自己打压,况且自己已经是都尉之职,按照赵军惯例应该独领一军的,绝无在马邑驻守之理,想来以后建功立业的机会不会缺少。

    想到这里廉颇不由心情大好,不禁笑着拍了拍赵信的肩膀,笑道;“赵兄弟的好意我廉颇记住了,我这人虽没读过什么书,却也知道‘义气’这二字怎么写,今日你仗义相助,他日有机会老哥我必然加倍报答。”

    赵信嘻嘻笑道;“廉大哥你言重了,这只是顺水人情,我不过张了张嘴而已,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不过小弟向来敬重有本事的人,所以才对廉兄你心生好感,你若当我是兄弟,就不要将这‘报答’二字挂在嘴边了,到见得生分。”

    廉颇哈哈一笑,大笑道;“说的极是,是为兄我错了。没想到赵兄弟你小小年纪,人却如此豪气,倒很合我廉颇的胃口,如若不嫌弃,今晚请到我家中一聚如何?”

    赵信点头笑道;“正好晚上主父准我休息,倒也无事,那就叨唠一番了。”

    “好说好说,那就这么说定了。”

    -------------------【第二十七章 登门拜访(上)】-------------------

    在将粮草押送回大营后,赵信便向主父告了个假溜了出来。这些日子来都是在马背上和帐篷中度过的,依照赵信的性子早就被憋坏了,这次难得告假出来更是如鱼入水。

    马邑虽然是边地小城,却是华夏和胡人两种截然不同闻名的交汇地。狭小拥挤的市集上,既有从草原南下吆喝叫卖皮毛马匹的胡人,也有从内地北上兜售铁器兵器的赵人。赵国素来对这种民间的私下交易不闻不问,任由赵人与胡人自由通商,而不是像秦国和燕国那样严格封锁铁器和兵甲的贩卖。

    赵国这种对待胡人包容的心态不但让赵国在贸易中大挣一比,同时也彰显出了赵国的大国心态。按照赵雍的想法:赵国根本不用担心胡人学习了他们先进的文化和技术,反而非常乐于见此,这样才能让胡人们对赵国生出亲近感,心甘情愿的融入到赵人的血脉之中。

    赵国的开放心态也让北地呈现出一幕奇怪的景象,一面赵国和楼烦林胡之间剑拔弩张,一面双方之间的商贾却是来往频繁、互通有无。对待这些商贾,双方都默契的选择了大开方便,即便是交战的时候,也绝少有对这些商队攻击的事情发生。

    赵信在集市逛了半天,兴致倒是颇高,直到天色渐黑这才想起了和廉颇有约,便按照廉颇告诉他的位子一路找去。

    廉颇的家并不难找,问了几个人后赵信便已经寻到。寻思着是第一次登门,所以赵信在集市上胡乱买了些礼物提上门。

    廉颇职为校尉,在赵军中也算的上中级军官,俸禄不薄,但宅子却并不宽敞,仅仅是一个小院落而已。赵信问过路人后,才确定这是廉颇的家,伸手重重的拍了拍门。

    不多一会儿,木门便打了开来,一个十余岁的少年从门后探出了脑袋来,见赵信的模样一愣,狐疑道;“你找谁?”

    赵信见那男孩看上去比自己小上一两岁的样子,浓眉大眼,眉目之间像极了廉颇,猜到了定是廉颇的儿子。便背着手笑眯眯的说道;“这位想必是廉世侄吧,我是你父亲的故交,你喊我赵叔叔就可以了。”

    那少年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小脸绷紧怒道;“你……你有病呀,谁是你世侄,你再不滚开小心我打你。”

    说完撩起袖子亮了亮拳头,想要唬住赵信,小小年纪看上去倒是孔武有力。

    赵信自然不怕,只是笑嘻嘻的堵在门口,忽然高声喊道;“廉大哥,小弟赵信前来赴约。”

    少年闻言略一迟疑,止住了拳头,瞪大着眼睛看着赵信,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这时屋内传来了廉颇爽朗的大笑声,“原来是赵贤弟来了。”

    话声刚落,廉颇已经大步迈到,见儿子愣在那瞪大眼睛满脸惊愕的样子,又见赵信一脸得意笑容,略一思索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一时啼笑皆非。拉着那少年笑着对赵信道;“这是小儿廉疾,平时疏于管教,倒是失了礼数。”

    又唬起脸向廉疾介绍赵信道:“这是为父的好友赵信,还不快快行礼。”

    廉疾见赵信不过大自己几岁,却足足高了自己一个辈分,心中自然一百万个不愿意,可又惧怕自己的父亲,无奈之下只好满脸不情愿的小声道;“参见叔父。”

    赵信笑容满面,将手中的礼品胡乱塞了过去道;“第一次见面,来的仓促,也没什么好礼物给世侄你,这是街上胡乱买的一些小玩意,就当见面礼了。”

    廉颇连忙推却,口中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本来就是老哥我请你抽空上门一聚的,怎么还能让你破费买这些东西呢,拿回去拿回去,快快拿回去。”

    赵信嘻嘻一笑,“不碍事的,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第一次上门,哪有空手的道理。既然买都买了,廉大哥你就大方的收下吧,要不然倒显得生分了。”

    廉颇见推攘不掉,只好诺诺的手下了,脸上倒是有些不自在了。本来这次就是赵信有心助他,让他猜透主父的心思日后应对时好心中有数,对他廉颇无疑是帮了个大忙。他请赵信上门是见赵信虽然年幼,言行举止却是不凡,看身份想来又是公卿贵戚之后,将来必有一番作为。故而才想和他多亲近一番,这样将来也好用的上。

    若换了以前的廉颇,依照他的心高气傲,绝不会低下头去结交一个年纪小上自己近一辈的少年。可这些年来他被贬居马邑,从少年得志到无所用处,早已经尝尽了世间冷暖,心态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他见赵信虽然年幼,但为人却是仗义直言,颇合他廉颇的胃口,故而心生结交之意,想将来引以为援。

    暂时放下了脑中的想法,廉颇闪身避开,笑着对赵信连连说“请”。

    赵信随着廉颇走进院中,廉疾自然不愿意与赵信相处,找了个机会就回自己房内去了。

    一路上见廉颇的家中虽然不大,器具也颇为老旧,不过收拾很是整洁。院落虽小,布置却是别出心裁,中间有一颗撑天老槐树,夏能遮阳冬能挡风,再配上四周放满了的盆景和鲜花,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倒让赵信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廉颇只是个只会领军打仗的粗人,却没想到还有如此品味,想到这里忍不住多看了廉颇几眼。

    廉颇却忽然不知,仍然只是热情的拉着赵信,到了院中时忽然提高嗓门大声道;“小月,快快出来,赵兄弟来了。”

    一名妇人从屋内笑着走了出来,想来就是廉颇的妻子,他口中喊的小月。见赵信先是一楞,旋即神色又恢复如常,笑吟吟的说道;“这位想必就是我夫君提了半天的赵信小兄弟吧,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当真难得。”

    廉颇哈哈一笑,伸手拉住那妇人的柔荑,笑着说道;“你可别小看赵兄弟,他可是帮了为夫大大的一个忙,若非他提点,此刻为夫恐怕还惶惶坐立不安呢。”

    那小月知道夫君向来心气极高,能得到他看上的人少之又少,这个赵信小小年纪就能得到夫君如此看重,想来定是有过人本事。便也收起了因为他年纪小而生起的小觑之心,盈盈一福拜倒道;“多谢小兄弟相助。”

    赵信连忙上前扶起,面色倒是有些尴尬的说道;“廉大哥你言重了,我也不过是举口之劳,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举口之劳。”那小月笑着摇了摇头,面色露出了一丝无奈。

    “小兄弟你是不知,这世间最难的就是‘举口之劳’。我夫君他少年得意,恃才傲物养成了飞扬跋扈的性子,为此得罪了不少上官和同僚。这些年来落魄至此,见惯了落井下石和冷眼旁观之人,偏偏愿意‘举口之劳’的人是少之又少,今日得到小兄弟你的仗义相助,难怪我夫君如此喜悦,就为了这个你也当得起我这一拜。”

    一旁的廉颇有些埋怨的看了她一样,说道;“今日是赵兄弟第一次登门,好端端的你怎么说这些东西,也不怕扫了人家的兴致。”

    那小月闻言强自一笑,略带歉意的向赵信说道;“一时有感而发,实在失礼了。家中备的酒菜快要做好,我这就去看看,赵兄弟请入屋上座,先喝点茶水解渴。”

    赵信听廉颇的夫人言谈举止皆气质不凡,并不像出身寻常百姓家中的女儿,到似足了大家闺秀,心中不禁有些奇怪。再看她虽然年近三十,双手和脸颊也因为长期操持家务而略微粗糙,但眉目之间的神态却是十足的温柔婉转。三分的相貌加上五分的温柔,便将她脸上岁月的风霜恰如其分的掩盖住了。

    赵信心中虽然有些好奇,但既然廉颇没有开口,他也不好询问,只好把一肚子的疑问放入了心中,想着有机会再问。

    既已入座,小月为二人奉上了茶水。赵信端起了陶盏,放到口边轻轻一抿,只觉得满口清香,味道到和平常喝的大不相同,看着水中几根甘草诧异道;“嫂子,你这水中放的是什么东西,味道如此不同。”

    小月挽了挽额边掉落的头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家中简陋,买不起茶末。这些是我秋季时采集的艾草和花瓣,晒干后用以泡水倒是解渴,聊以充数,让赵兄弟见笑了。”

    -------------------【第二十八章 登门拜访(下)】-------------------

    赵信晃了晃脑袋,又端起茶水喝了口,笑道;“哪里见笑了,我看嫂子别出心裁倒是真的,如此清香扑鼻远胜于大多饮品,让人闻之也心旷神怡。”

    一旁的廉颇哈哈笑道;“你们两论起风雅来倒是投缘,我是一概不通,这水有什么好的,我喝起来就觉得淡而无味,反倒一股怪味浑身不自在。”

    小月横了廉颇一眼,嗔怒道;“你这粗人自然品不出其中好处,你看人家赵兄弟就是风雅之人,哪跟你一样,笨的如同牛一般,除了行军打仗外什么都是一概不通。”

    廉颇闻言嘿嘿一笑,也不反驳,脸色倒是一副受用的表情。

    小月转身回去厨房,没多一会儿就将晚食端了上来,那廉疾想来是不想和赵信共坐一桌,匆匆夹了几筷子就借机溜走,廉颇见有客在此也不好管,便任由他离去。

    菜肴是很简单,一罐肉羹,一尾鲜鱼,在辅以几道寻常菜蔬。不过味道倒是极佳,肉汁香味入里,香醇不腻,鲜鱼也鲜美无比,赵信吃了是赞不绝口,连连夸嫂子的厨艺了得。小月见赵信吃的很是满意,和廉颇相视一笑,又端起了酒壶为赵信斟酒,赵信连忙捂杯,口说有些为难的说道;“抱歉抱歉,晚上我还要值夜,不敢喝酒。”

    小月笑了笑,解释道;“这酒并不是寻常的酒水,喝得不多的话醉不了人的,赵兄弟不妨试试。”

    赵信将信将疑的端起酒杯,放在唇边一尝,只觉得口舌间有着淡淡的酒气,入口醇厚,清香之气倒是盖过了酒气,不禁诧异道;“这是什么酒呀,味道很是好喝。”

    廉颇放下酒杯,笑着解释道;“这是你嫂子自己酿的野果酒,她老是嫌弃我喝的醉酒酒气熏天,便做了这酒,既能解解我的酒馋,又能让她放心。”

    赵信哈哈一笑,羡慕道:“廉大哥你倒是好福气,能娶到这么个心灵手巧的夫人,当真是羡煞旁人呀。”

    廉颇也笑眯眯的道;“这话说的对,我向来都是你这么想的。”

    说完廉颇想起了什么,颇有感慨的说道;“我能娶到你嫂子当真是上天眷恋,你可能不知道,她本是襜褕大族之女,为了与我在一起不惜与父母断交,嫁了我后十几年却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委实委屈了她。”

    小月放下碗筷,伸手轻轻的握住廉颇的手,双目对视,颇为动情的说道;“我从未觉得委屈,跟你在一起我已经知足了。夫君你无须自责,既然当初我选择了你,我就绝对相信,有朝一日你一定会靠着自己的才华出人头地、青史留名的!”

    赵信看着也有些感动,微笑着说道;“嫂子你说的及时,廉大哥只不是时运不济而已,今日他已经时来运转,成功得到了主父的赏识。主父的胸襟天下皆知,只要廉大哥的才华被他得知,他日青云直上绝非虚言。”

    小月面露喜色,道;“那就要拜托赵兄弟帮忙了,你是主父身边的人,若肯说上一句话,比外人说百句千句都强。”

    “这个......我自然尽力。”赵信苦笑着点头答应,心想他二人是不知主父的脾气,他向来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若是有人在他耳边故意提起某人,他反而会生起疑心,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想到这里便故意岔开话题道;“嫂子你是襜褕人,可是哪家的?我母亲一族也是襜褕迁来邯郸的。”

    小月笑了笑,“我命李月,是襜褕李氏,不知你可认得。”

    “李氏?”赵信吃了一惊,旋即说道;“当真这么巧,我母亲是邯郸李氏,这么说来我母亲与嫂子你还算同宗了。”

    赵信和二人对了对谱系,这才发现李月竟然是自己母亲的族妹,有了这一层关系,韩信和廉颇的交情倒是瞬间拉近了许多。

    闲聊了一会,待知道赵信竟是宗族,父亲正是当朝内史,廉颇夫妻二人愈发显得看重于他。

    这顿饭倒是吃的其乐融融,只不过后半夜赵信要当值,要早点回去安寝,所以饭后就也没停留,向二人告罪后便离去。

    此时才刚刚入夜,马邑的市集显得热闹非常,人来人往的川流不息。赵信暗自庆幸没有骑马前来,否则在市集这里定然举步维艰。

    既然不赶时间,赵信也就随着人流在市集里慢吞吞的走着,不时张望着四周看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忽然间前面一阵喧哗,远远的就一大群人围着,心中好奇,便也跟着挤进去人群。

    只见人群中间正围着三人,一个中原男子,两个胡人少女,正在那拉扯着争吵。赵信听了一会才听明白了,原来那两名胡人少女说那男子偷了自己的钱袋,那男子却反咬一口说这两个女的是骗子想骗自己的钱袋,三人正在那为这个吵的不可交开。

    那男子约莫三四十年的年纪,长的尖嘴猴腮,言行举止也轻佻无比,和那两名少女争持的时候也不慌不忙,反而笑眯眯的不时逗弄她们。至于那两名少女,一名年纪大些,大概十七八岁的模样,另外一名和赵信年纪相仿,十三四的模样,脸色稚气未脱,正气红着脸在那大声的说着话。二人俱都是一身胡服打扮,中原话说的也不是太流利,在那男子的嬉笑声中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而且翻来复去的就那几句。

    赵信一看三人模样便猜到了谁是谁非,不过到没那么多闲心管这种事情,正想离开,目光却落在了那名年纪小的少女脸上,忽然心中一动,不禁停下了步子。

    这女孩子长相并不出众,面色微微有些黑,身形也比同龄的女孩子瘦小许多,身材干瘪,毫无女性的丰盈美,只是一双眼睛甚为明亮,犹如碧波秋水。赵信忍不住停住了步子,忽的想起来了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冉敏,想着她明亮的眼神和嘴角的笑容,心中久未撩动的心没由来的一阵搅乱。

    那男子见二名少女并不擅长言辞,被他说的几乎是哑口无言,心中顿时得意万分,愈发肆无忌惮起来。而围观的基本上都是赵人,见胡人少女受欺负,到也没人愿意为她们强出头,只是围着当是看戏。

    那年纪小一些的少女气的满脸通红,指着男子的鼻子说道;“你们中原人怎么都这么狡猾,我还听别人说中原多么多么好,我到一点不觉得。”

    此话一说,赵信不禁暗叫不好。果然,身旁围观的赵人顿时哗然,纷纷指着那少女说骂。那男子见状更加得意,竟笑嘻嘻的伸出了手朝着少女的脸蛋摸去,嘴里不干不净的淫!笑着;“爷的好多着呢,要不现在让你尝尝,一定让你欲仙欲死,今生不愿再离开爷了。”

    手还没伸过去,忽然觉得手臂一紧,随即剧痛传来,却看见一个少年抓住自己的手臂,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你是什么人,敢管爷......管我们之间的事情。”那泼皮正欲开口大骂,却赫然看见这人身上穿的骑军中所制的精良内甲。他技术不行,眼光却是极好,知道此人绝非他能随便得罪的,生生的把后半句话咽了进去。”

    “拿来。”赵信伸出了手,亮了亮腰间的佩剑。那泼皮不敢不从,只好将钱袋交给了赵信。

    赵信垫了垫钱袋。张口问他;“这里面有多少钱,你可知?”

    那泼皮支支吾吾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那名年纪小些的少女已经张口喊道:“我知道,有二十六个刀币,还有些金稞子,这都是我随身带的东西。”

    赵信捏了捏钱袋,狠狠的瞪了一眼泼皮,低声喝道;“滚。”

    那泼皮还欲狡辩,却眼前一花,赵信的佩剑已经出鞘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渊虹冰冷的杀气迅速蔓延开了,那泼皮吓得双腿颤抖,连忙头也不回的掉头就走。

    赵信收剑,耍了个漂亮的剑花,将钱袋信手扔给了年纪小的少女,耸肩道;“拿好了,下次自己小心点,不是每次都有这么幸运的。”

    那少女低着脑袋点了点头,赵信也不以为意,转身便要离开,却听见那少女忽然开口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赵信。”赵信回过头嘻嘻一笑。

    “我叫阿依娜,以后你到草原上可以找我。”那少女甜甜一笑,原本平平的相貌看上去倒是十分可爱。

    “好,一定。”赵信随口敷衍应道,转身便已去了。

    直到赵信的背影消失,年纪大些的少女附耳在旁小声的用胡语说道:“公主,我们还是快些回去吧,要不然单于发现你偷跑出来一定会大发雷霆的,那时候我们都要遭殃了。”

    “恩。”阿依娜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眼睛里亮晶晶的,低声说道;“他说他叫赵信,真是好听,中原人的名字都这么好听吗?”

    -------------------【第二十九章 居心叵测(上)】-------------------

    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苍鹰在低空缓缓飞翔,锐利的双眼紧紧的盯着地上奔走的小兽。忽然伸出利爪,猛扑而下,将灌木丛中犹在挣扎的野兔抓了起来,锋利的尖嘴狠狠啄下,将爪中的野兔啄死,这才发出了满意的鸣叫声,盘旋数圈,再度高高飞起。

    再远的地方,尚未消融的积雪附在凌云山脉耸立在天际的边缘,白云环绕在雪山的半山腰,阳光照射之下,如同一颗颗璀璨夺目的宝石一般。

    握衍眴鞮将目光从远处的雪山收回,望着前方眉头微微皱起,马背上紧握着的手指不由自主的松开,轻轻的敲打起了马背上的马具。

    在他身后,百余骑楼烦骑兵护卫左右。这些楼烦骑士们大多身材高大,手臂上的肌肉高高鼓起,满脸的精悍之气,不难看出是楼烦族中精心选拔出来的勇武之士,看气势到不弱于赵国的“千金之士”。

    楼烦一族本就以善弓马骑射而闻名于世,骑术了得的楼烦人常常是中原各国争相重金聘请的对象,即便是当年赵雍力主胡服骑射的时候,也是仿照楼烦置军操练的。所以论起骑兵的单兵作战素质,楼烦并不输给赵国,惟独身上的皮甲和手中的刀弓箭羽要逊色不少。当然,同样欠缺的还有中原各国积淀了数百年的战术思想。

    一名身材魁梧的楼烦武士却是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烦躁,催马上前一步大声的说道;“大王,我看林胡他们根本就没有诚意与我们相见,他们不过是一群只会躲在树林里的懦夫而已,哪有资格和我楼烦相提并论。我们就算要和赵人开战,也根本就不需要这些懦夫们的帮忙,凭我们楼烦的勇士就足够了。”

    握衍眴鞮眯起了细长的眼睛,目光中露出了不悦,重重的哼了一声道;“你懂什么,林胡人虽然懦弱,实力却不输我楼烦多少。如今赵国气焰正高,光凭我们楼烦是很难撼动它的。既然要报仇,就要拉上同样被赵国击败了的林胡,这样胜算才能大上一些。”

    “如今林胡和我楼烦一左一右,就如同草原的两只拳头,若是合力出击则有可能胜,各自为战则肯定会被赵人逐个击破。”

    那武士却昂起了头,大声的说道;“我只怕大王你心胸是像草原一样宽广,可人家未必不会记仇当年之事。”

    握衍眴鞮面色渐渐阴沉了下去,细长的三角眼中眼光不断闪烁,许久才不甘心的说道:“不管怎么说,我们总要试试的。铁伐连只要不是太蠢的话,当知道我们现在任何一家单打独斗都不是赵国的对手,若想在这草原上活下去,楼烦和林胡必须要紧紧的联合在一起,共同进退。”

    握衍眴鞮正是长期活跃在赵国北部楼烦部落的楼烦王。昔日楼烦全盛之时,曾南至太行,北越阴山,控弦二十万,以来去如风的骑兵为中原诸国忌惮不已。当年春秋霸主晋国为了保证自己北疆的安全,连续数次对楼烦大举用兵,再付出惨重代价后也只是将楼烦赶出了晋北,并未对其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三家分晋后,赵国继承了晋国北部的大部分疆土,自然也继承了楼烦这个令晋国头疼了百年之久的老邻居。为了防止楼烦对北疆的骚扰,赵国不得不在北地布置了大量的部队防备,这样也大大的羁绊了它南下争霸的脚步。

    当时赵国继承的仍然是晋国的那一套车兵和步兵结合的战术,在草原之上对战来去如风的楼烦骑兵屡屡失利,便转而只是一味的依托长城消极防御,放弃了北部大片的草原丛林。这也让楼烦凭空坐大,在吞并了周边几个小部落后,隐隐成为了草原的霸主,于是便将目光转向了同为三胡的林胡,想将其吞并以壮大其势。

    林胡却不是好惹的,他们长年居住在赵国和燕国北部的森林草原中,以打猎游牧为生,部中勇士极擅箭术,全盛时期也控弦十余万,与楼烦、东胡二族并称三胡,让赵燕二国忌惮不已。两部在草原上厮杀连年,却谁也奈何不了谁,一直打打停停数十年,倒是结下了不小的宿怨。只是赵国在“胡服骑射”后异军突起,国力猛增,竟连连大败楼烦和林胡二部,将他们赶到漠南,这才暂时结束了两部的敌视,转而默契的全力向南,与赵国相持数年。

    所以这次握衍眴鞮才会想联合林胡,趁赵雍北上巡狩时倾尽全力一举击之。但楼烦与林胡宿怨已久,共同防备赵国是不难,若是想齐心合军共进退倒是有些麻烦。

    三天前握衍眴鞮已经派出了使者邀请林胡王铁伐连前来这里一会,为了彰显诚意,这次握衍眴鞮只带了一百多名随从赴约,只是等了快一个时辰了,还是未见铁伐连前来赴约。

    已经日上三竿,仍不见有林胡来人,楼烦众人脸上大多都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不少人甚至开始不耐烦的抽打起了坐骑,不断的提缰来回踱步。握衍眴鞮心中也有些揣测不安,他本就是疑心极重的人,这次更是只带了百余人出来赴约,若是生出什么变故,那倒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正在握衍眴鞮心意动摇时,一名在高处张望的楼烦骑士忽然开口大声道;“他们来了。”

    话声刚落,只见天边的尽头渐渐出现数点黑点,慢慢变大,越来越多,如同黑压压的一片乌云,远远逼来。

    这时身旁已经有人失声叫道;“大王小心,他们有几千人。”

    握衍眴鞮脸色不由一变,手紧紧的握住马缰,心中闪过了数个念头,却终究没有移步。就在他犹豫的时候,林胡的大军已经冲到了面前,远远的分成两股,绕过楼烦人将他们围在了中间,这才纷纷止马停了下来。一个个张弓搭箭,箭头虽然朝下,敌意确实十足,被围的楼烦勇士也毫不示弱,纷纷弓箭上弦,怒目回之,倒是一片剑拔弩张。

    握衍眴鞮见逃走已经不可能了,只好强按下心中的不安,硬着头皮催马上前哈哈大笑道;“我亲爱的林胡王,来见老朋友需要用这么大阵势吗?若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铁伐连想要趁机吞并我楼烦呢。”

    林胡前排的骑兵调转马头从两边退开,在中间让出了一条道路来,一个骑着高马的中年胖子缓缓驶出,正是握衍眴鞮口中的林胡王铁伐连。闻言冷哼一声,道:“和你握衍眴鞮打交道我能不多留一个心眼吗,谁不知道你握衍眴鞮向来心狠手辣,背信弃义的事情你可从来没有少做,谁知道你会不会趁机打我林胡的主意。”

    握衍眴鞮哈哈一笑,故作豪爽的张开双臂,大声笑道;“你看,我全身上下可没佩戴任何兵器,随从也不过百人,难道我堂堂的楼烦之王做到这样,还不够显示我的诚意吗?我亲爱的林胡王!”

    握衍眴鞮却是料准了铁伐连绝不会为难自己,因为在赵国的强势逼迫下,楼烦林胡两部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若是再起间隙的话,赵军定不会错失个个击破的良机,那么楼烦和林胡恐怕就要一起完蛋了。铁伐连这个人虽为林胡之主,却为人谨慎,所以握衍眴鞮才把握十足的将自己的性命交由对方捏着。

    果然,铁伐连见楼烦真的如握衍眴鞮说的那样,脸色缓和了许多。待听到部下报来附近并未发现伏兵后,这才放下心来,挥了挥手示意部下撤去警戒,退后几十步让出了块空地。

    “说吧,握衍眴鞮,你约我来有什么事。”

    握衍眴鞮也不绕弯子,单刀直入的说道:“我想做比大买卖,可又怕吃太多撑坏了肚子,所以想找老朋友你一起来做这比买卖。”

    铁伐连邹了眉头,道;“还有你握衍眴鞮不敢做的买卖?我倒想听听是什么买卖,惹得你这个楼烦王如此看重。”

    “赵雍的人头如何?”

    ps:注明一下,传统意义上说的马鞍是指头高桥马鞍,也就是那种两边微微翘起利于乘坐的,高桥马鞍应该是在汉初出现的,但战国时期骑兵已经开始在军中普及,那时候的马鞍是平座的,类似与垫子一般。所以那时候的骑兵皆为轻骑兵,主要以骑射杀敌,短距离是可以拔刀砍劈,主要是靠机动性和弓弩的远距离杀伤力。

    -------------------【第三十章 居心叵测(下)】-------------------

    此话一出,身边不管是楼烦武士还是林胡武士脸色皆是一变,铁伐连更是目瞪口呆,半响才说道;“握衍眴鞮,你得了失心疯吗?竟然敢打那个疯子的主意。赵雍他根本就是个疯子,你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中原人,见过这样的中原人的王?”

    “他根本就不是赵人,他是长生天派来惩罚我们对他不敬的恶魔!他不来动我们已经庆幸无比了,你竟然还想主动招惹他?你们楼烦人活腻了,我们林胡还想多过几年太平日子。”

    握衍眴鞮冷哼道;“你倒是对赵雍恭敬,他要战马你送上战马,要勇士你就任由你部落中的勇士投奔赵军,可他也没对你另眼相看吧。据我所知才短短三年,你林胡部落中的勇士们已经有一小半南下投奔了赵人。我想用不了多少年,你这个林胡王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了,到时候你可是想后悔都没机会了。”

    这番话倒是说道了铁伐连的痛处,自从被赵雍打败后,林胡便不敢再南下与赵军争雄。但赵国似乎并没有放过林胡,赵军中优厚的福利让林胡部落中的勇士们垂涎不已,纷纷抛弃部落南下投奔,甚至许多是拖家带口的前去。铁伐连是想尽了办法阻拦,却仍然挡不住群情涌动,不到三年的时间,他手下能掌控的兵力就锐减了三分之一。

    面对握衍眴鞮的冷嘲热讽,铁伐连脸色十分难看,反唇相讥道;“你们楼烦的处境也不见的比我们好上多少吧,哼,我们至少还能保住世代居住的故地,而你们却如同丧家之犬,连家都扔给了赵人,有什么资格来嘲笑我们林胡。”

    听到此处,一众楼烦人皆露出愤怒神色。楼烦被赵国击败后,丢失了世代居住的肥美河南地,不得不北迁到贫瘠的漠南求生,这也成为了楼烦部落的奇耻大辱。

    握衍眴鞮更是面目狰狞,紧咬着牙许久才恨恨道;“你说的对,赵人占我祖地欺我子民,与我楼烦不共戴天。所以我今天才卑躬屈膝的来到你的面前,恳求你林胡王和我们楼烦联手,夺回故地,夺回失去的尊严!”

    铁伐连神色微动,显然已经动心,可细细想想后还是沮丧的摇了摇头,“没有可能的,赵国现在太强大了,强大到了根本不是你我能够对付的了。我们若是兴兵南下,也许正好遂了赵雍的心愿,他定会领军毫不留情的撕碎我们。”

    握衍眴鞮目中闪过一丝不屑之色,激他道:“你胆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小,这可不像你们林胡的风格。”

    “要知道赵国就算再强它也只是吃粟米的国家,不管多么强健也只是羊。而我们胡人是狼,是草原上饥渴和**的产物,难道你因为惧怕羊而情愿饿死吗?”

    “就怕到时候羊肉没吃到,到被这头羊锋利的顶角给弄的开膛破肚,那就得不偿失了!”

    握衍眴鞮冷哼一声;“瞻前顾后,你怎么如此胆小,到是我看错你了。”

    “不是胆子小。”铁伐连摇了摇头,声音中有些苦涩和苍凉。“是现实确实如此。”

    伸手指着手下的儿郎大声道:”你看看我林胡男儿,可有一个像是怯战的懦夫?当年赵雍他领兵来犯,我将族中的精壮窸窣征召,欲与赵军决一死战。可那一战结果如何?我们林胡死伤惨重,大败而归,若不是赵雍网开一面没有继续攻打,恐怕林胡这个名字已经不在世上了。”

    “那战我们林胡有足足有十万大军,可赵人才不到三万的骑兵,就将我们打的落花流水。他们的骑兵骑着最好的马,穿着最好的皮甲用的是最好的弓箭短刀,那个赵雍根本就是疯子,他三万人竟然敢对我的十万大军发起冲锋,而且还能打得我们毫无还手之力。你说我如何还能胆大?再用全族的性命去赌一次你所谓的买卖?我凭什么相信你,握衍眴鞮!”

    握衍眴鞮沉声说道;“就凭着我们都是长生天的子民,体内流着的是一样的血,对赵人有着同样的仇恨!这些还不够吗?”

    “不够。”铁伐连摇了摇头,“远远不够。”

    “我实话告诉你吧,我手下的这些儿郎们心中已经惧怕了赵雍,甚至很多人对他崇拜的很,部落中不少流传的都是关于他的事情,所以你让我带着他们去攻打赵国,我实在不能安心。”

    “那你想如何?”握衍眴鞮冷冷的看着他说道,表情说不出的鄙夷。“难道坐视着赵国一点点吞并你们林胡?”

    “我自然有我的想法,这赵雍虽然厉害,但也是凡夫俗子,早晚要生老病死的。他在的时候我们绝不招惹赵国,等他去了,那时候的的赵军可就不是现在的赵军,即便一战我们林胡也毫不害怕。”

    “你到想得挺开。”握衍眴鞮“哼”了一声。“我从来不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我只相信长生天对我的指引。”

    握衍眴鞮眼中闪过一丝得色,“而现在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

    铁伐连一愣,脱口而出问道:“什么机会?”

    “一个置赵雍于死地的绝佳机会。”

    “说来听听。”铁伐表情数变,倒吸了口冷气,急忙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得到了可靠消息,赵雍这次北巡边地,前日已经到了雁门,不日后将继续北上云中,出长城巡视高厥。他此行所带的人马并不多,只是清一色的轻骑,雁门和云中二郡的兵卒并未跟随,想来不过二三万的人马。如果我们集中全力倾力一击,拼尽全力赶在赵国的援军到来之前将这部赵军吃掉,那赵雍定然死无葬身之地。”

    铁伐连大吃一惊,道;”此话当真,消息可确切?”

    握衍眴鞮信心满满的说道;“消息的来源绝无问题,要知道我楼烦族人可有不少人在赵雍麾下效命,甚至有些已经高官厚禄,我要知道赵雍的行踪,简直是易如反掌。”

    铁伐连愣在那里低头苦想,脸上阴晴未定,显然心中在犹豫不决。握衍眴鞮则趁热打铁道;“在告诉你个事情,恐怕你还不知道吧,现在赵雍他已经不是赵王了。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把王位让给了他才十几岁的儿子,他则不伦不类的自称‘主父’。所以若是赵雍意外死在北地,那赵国主少国疑,他的那些叔叔伯伯们肯定会为争权夺势大乱上一场,定然无心边关之事,那时就是我们反攻的绝佳机会了。”

    铁伐连身躯一震,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道;“这个赵雍真是个疯子,这种事情也只有他能做的出来。好好的赵王不当竟然让给别人,那赵国到底谁说的算?他儿子还是他自己?若是他们父子二人想法不同时怎么办。”

    握衍眴鞮“哼”了一声,“这个赵雍,端端是如此自信,这次我就要让他为他的自信付出代价!铁伐连,话我已经说到这里了,你究竟要不要和我一起干随你自己选择,你若答应和我一起,我向你保证,他日我们取了赵国北地,雁门归你,我只要云中。”

    握衍眴鞮的丰厚承诺终于打动了铁伐连,要知道雁门不但易守难攻,而且是南北交往的要冲之地,林胡若能得到这块地盘,定然会势力大增,重复当年盛状。

    ”此话当真?”铁伐连将信将疑的问道。

    “绝无戏言,我可以对着长天生发誓。”握衍眴鞮信誓旦旦的说道。

    铁伐连见他样子不想作伪,思索了一会终于咬牙点头答应了下来。又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怎么计划?”

    “三日之后,你我各自出兵倾巢而出,我到时候会点齐族内所有的成年男子上马出征,我想到时候十万大军当属不难,你能出兵多少?”

    铁伐略一思索,便回答道;“我林胡比不得你们楼烦人多势众,我只能出六万兵力,这已经是极限了。”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你我合兵一处,十六万大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赵雍此次必死无疑!”

    “但愿如此!”

    -------------------【第三十一章 北狩(一)】-------------------

    主父在马邑扎营后,雁门郡守程亮和云中郡守屠谷第先后率轻骑前来马邑与主父汇合。

    雁门路近,第二日程亮的八千骑兵就已经赶到,先行拜见了主父;而云中路远,直到四日后屠谷第的七千大军才匆匆赶到马邑。三军合为一处,共计二万五千余名骑兵,除了二郡留下一部骑军监视楼烦二部外,其他北地的赵军精锐皆齐聚于此。

    因地处北境,常年与胡人交战,所以赵国的军制有别于中原各国,到是和秦国有些相近。

    早在推行“胡服骑射”前,赵雍曾先后数次改革赵国体制,其中对军制的改革最为彻底。昔日晋国正是因为君权旁落,公卿大夫掌握了国中“上中下”三军之权,这才有了其后的“六氏乱晋”和“三家分晋”。而赵国立国后的百年间,大体沿袭的正是晋国的那一套体制,所以在立国之初军制混乱,公族和大夫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军权和大量的私兵,导致了赵国内乱不断,四度因为大夫以下犯上而君主更替。

    赵雍正是鉴于此,才借着改革军制之名将臣下手中的军权通通收回,严格限制了私兵和家将的规格。在腹地推行县制,县令掌政事,直属于相邦;县尉掌军职,直属于大将军,因赵国未设大将军一职,故而由赵王直接掌控各地军事。令尉二职各有归属,平时互不相干,惟战时以令为尊。

    同时又在边地设置了代郡、雁门、云中、上党四郡,郡守主管四郡军政,手提边军精锐,皆有赵雍心腹之人担当,且有御史为辅,主管军中监察和刑责,能直书赵王。两者互不相统,皆直接听命于赵王。

    又借鉴魏国和秦国的变法体制,规定凡五十人以上兵员的调动必须有君主的虎符作为信物,虎符为两半,一半由赵王随身携带,一半交由将军。若遇战事,则赵王将随身带着的虎符托付将军,将军将虎符拼凑完整,凭此方可以调动大军。若无虎符调军,则以谋逆论处,当诛九族。

    赵雍的此举改革,大大的削弱了士大夫手中的军权,将军队这个强大的凭仗牢牢的掌握在赵王的手中,只要军队效忠于君王,那国家内部就绝不会出现掌控之外的动乱。即便是赵雍退位后,为了表示对这项自己制定制度的遵从,便将虎符悉数交予其子赵何,他这次前来北地,也是按照程序手持王诏和虎符的。

    但边郡的兵员调动却不同于内地,像雁门云中这样的边郡,长年与胡人交战,每次遇大战,还需要临时征调大批善骑射的边民入伍。若是事事皆要奏请赵王定夺,一来一回的路程就要一二月之久,必然会错失战机,这样会极大的束缚住了边军的战力。所以赵王将完整的虎符交由郡守佩戴,可以自绝军中之大小军事,五千人以下的调防无须请示邯郸。

    而雁门和云中两郡互为唇齿,皆是赵国两块突入胡地的触角,向来兵员调动皆是一体。雁门郡守程亮为主帅,云中郡守屠谷第为副帅,共同节制这北地二万精骑,四万步卒,以及十余万可以随时征召入伍的边民。

    只是这个程亮和屠谷第私交非但不睦,关系反而极为恶劣,才短短的几天相处,就在主父的前面争吵过几次,两人都指责对方治军不严,用人不善,数次出战延误了军机,相互揭短要求主父严惩。

    这二人都是军中悍将出身,端是一样的火爆脾气,有一次甚至差点当场打了起来。主父却对两人的争斗不偏不倚,任由二人在面前毫无风度的吵闹也不多加责怪。

    赵信起初还觉得奇怪,心想主父如此精明识人之人,怎么会把这一对冤家放在边地二郡做搭档呢,待看见了主父嘴角不经意流露出的笑容,略一思索这才恍然大悟。

    雁门和云中二郡因为远离邯郸,郡守自主之权极大,反而王权的影响倒是有些力不从心。若是程亮和屠谷第两人一团和气的待在北地,赵雍远在邯郸反而是放心不下。唯有两人势同水火,互相瞪大着眼睛监视着对方,这样赵雍才能巧妙的把握住平衡点,遥控二郡。

    所以只要程亮和屠谷第二人能识得大体,在战时能保持一致,赵雍对二人的明争暗斗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不闻不问。

    君王之道在于平衡,御下之术的精髓所在是让臣属们既不生疏,又不亲如一家。其中张弛把握,便是做为君王的学问本事了。

    待后续粮草辎重备齐后,赵雍便率大军拔营北上,浩浩荡荡数万铁骑穿过雁门和云中,巡视了十余座城池关隘,再转而西向,出长城进入了楼烦与赵国交界处的草原,径直向西,目标赵国国境最西端的高厥城。

    这次出行程亮和屠谷第并未跟随,因为主父出巡事关重大,所以两人分别回到各自郡内保持戒备,将主力大军尽数调集边关,密切关注着楼烦、林胡二部的动向。令廉颇有些意外的是程亮临走前竟然向主父大力推荐自己,赞赏他为雁门第一勇将,举荐廉颇统帅他带来的一部二千骑兵,主父点头许诺。

    在与赵信谈到此事后,廉颇大概也猜出了程亮的心思。想必是程亮认为廉颇因为拒守马邑一事被主父看重,认为廉颇凭着他的才华将来出人头地绝不会是难事,所以这才转向示好,助他一臂之力,也为日后二人和解提供了基础。

    廉颇的意外跟随倒是让赵信十分高兴,他在军中熟识的人并不算多,再加上之前与石虎的事情被众人所恶,虽然得到了主父警告众人不敢针对他,却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给他看。偌大的军中,赵信唯一熟识的人不过只有韩胜一人。而韩申身为郎中令,平时军务繁忙,也没空搭理他,幸好廉颇来了,赵信也不至于那么无聊了。

    赵信既为郎官,职责当然是护卫和侍奉在主父身边,奈何这个主父天生精力旺盛,又不习惯被一大堆人前拥后戴,这到白白便宜了赵信。赵信趁机向主父央求,说想学习治军之术,求主父许他时常跟随廉颇身边。赵雍本就对这个整天跟在自己身边的小跟屁虫有些不耐烦了,便挥了挥手让赵信自己定夺。

    于是这十几日白天赵信则跟随廉颇,到了晚上再回到主父身边侍奉。起初赵信之所以对廉颇生出好感,无非是对他的“不得已为之”生出兴趣,谁知道相处一段时间后,却愈发发现廉颇是个罕见的将帅之才。若论所读之兵书辩论,廉颇未必是赵信的对手,可论行军布阵、领军略地,十个赵信也不是一个廉颇的对手。

    廉颇年纪虽然不大,却生性沉稳,心细如发,喜笑皆不言语色,观之颇有大将之才。又兼之治军严谨,赏罚分明,他自己更是以身作则从不特殊。才短短数日,便已经得到部下的一致拥戴,这点让令赵信佩服不已。

    每日的行军扎营,别部人马喧哗,多少会有些混乱。惟独廉颇所部丝毫不见其乱,进退布置皆是井然有序,连赵雍看见了都夸廉颇有治军之才。

    与廉颇朝夕相处的这段时间里,赵信一边用心的观察着廉颇的治军之法,一面趁闲暇的机会向廉颇问起他读兵法时心中不解的地方。廉颇在北地从军十余年,用身经百战形容一点都不夸张,实战经验自然非常丰富。他对赵信本就有些好感,对他所问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恨不得将自己所学倾囊相授。

    赵信本身就是极为聪明之人,熟读兵法,悟性极高,正如王诩所说的一样,欠缺的不过是火候罢了。而廉颇丰富的作战经验正好弥补了赵信实战的不足,这些日子廉颇的言传身教,让赵信受益匪浅。

    这一日大军行至一处河畔,赵雍见此处水草肥美,景色怡人,十足一块难得的放牧之地。只因为地处在赵国和楼烦的势力范围之间,两国的牧民都不敢在这里放牧,好好的一处草场,竟白白荒废了。

    赵臃见此大叫可惜,心中有些留念,便令大军停了下来,扎营在此休息一日,正好也借着河水洗一洗人马身上的风尘。

    赵信仍和往日一样和廉颇讨论这兵书,这次说到的是《孙膑兵法》上关于九势的分析。廉颇抛开经据,仅仅是从自己扎营的经验分析谈起,角度新颖,让赵信兴趣大生,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

    两人席地而坐正说的兴起,忽然听见远处一阵苍凉的号声缓缓响起,沉闷的声音愈来愈高,竟转为凄厉。

    二人对视一番,皆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惊惧之色。

    -------------------【第三十二章 北狩(二)】-------------------

    此号为赵军中斥候所持有的警戒号,名为鸣镝,若遇敌军来袭则吹之警戒。若是大股敌军来犯,则三息预警。

    此地已经属于楼烦部的势力范围,有敌军来袭,那定是楼烦无异,而且绝对是有备而来。

    号声响起的同时,廉颇已经迅速反应过来,伸手放到唇边吹起口哨,不远处的坐骑会意加速奔来。廉颇飞快的翻身上马,调头驰向营地,赵信也随之上马跟上。

    大营之中,赵军早已警觉,骑士们纷纷上马按照各自归属集结。不到片刻,原本沸腾喧嚣的大帐渐渐平息了下来,十几个巨大的赵军方阵已经形成,部曲之间相隔不远,井然有序。

    赵军中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五什为一都,十都为一曲,二曲为一营,一营千人,设校尉一名,两营为一部,设都尉一名,是为赵军大军团作战的基本单位。若遇战事,赵军也是按照各部序列迅速集结,主帅则调遣各部伺机而动。

    各部刚刚集结完毕,只见远处高地红旗翻动,各部将军都尉见之立刻放弃营地,率部前往高地占据各处要地,各自厉兵秣马,一片肃杀之气。

    从预警到占据高地,赵国大军所用的时间不过短短刻钟不到,若论天下精兵,何国敢掠赵国锋芒!

    高地之上,赵雍正面色平静的望向远方,神色沉着,丝毫不见慌张。在他身后,十几位赵军将领和都尉已经悉数到齐,廉颇和赵信也奉令匆匆赶到。

    远处天地的尽头,远远地传来闷雷轰隆响声,一抹黑线从天边涌出,越来越粗壮,越来越急促,竟如同倾泻而下的洪水般骤然涌出。伴随着腾腾冲而起的烟尘,大地微微颤抖,树林被惊起的飞鸟“吱呀”乱叫,仓皇不知所措。天边瞬间被黑潮所湮没,赫然竟是一支声势浩大的骑兵军团。

    “备战”,嘶声的吼叫声在赵军阵前响起,二万多赵军齐声巨吼,弓弦紧崩,马缰紧握,每一个赵军脸上看到的不是惊慌失措的恐惧,而是隐隐兴奋的神色。

    犹如狼群看见猎物一般嗜血的眼神。

    仿佛在他们前面的不是一支数目远胜于自己的大军,而是一支任他们随意宰割的羔羊,那些看似气势汹汹的敌军骑士,他们犹寄存在颈上的头颅不过是自己换取赏金的器物。

    他们的王,他们伟大的王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嗜血的渴望,还有这无比的自信,藐视天下一切的自信!赵雍让他们深深的相信,只要紧紧的握住手中的长弓,时刻不忘拔出腰间的利刃,他们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获取一切的一切。

    功名!女人!财富!爵位!

    甚至是整个天下!

    大地在微微颤抖,每一个赵军士卒的血液也随之沸腾不已,他们紧紧的握紧长弓,目光坚定的望向他们的王,等待着他的一声令下,等待着他带领着他们收取敌人的头颅!

    而此刻的赵雍,面色却愈加平静,只是眉头紧锁,似乎在思考着破敌大计。

    “大英雄者,应胸怀大志,腹隐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吐冲天之志。”看着沉思中的主父,赵信心中忽然想起了这么一句话。

    此时赵军中唯一面露的忧色的恐怕只有郎中令韩胜。

    他面带焦色,大步向前急声说道;“主父,楼烦人这次恐怕是拼命了,我看他们规模不下十万,足足四倍于我。”

    赵雍微微一笑,却说道;“你说错了,这个楼烦王我虽然没见过面,却是了解不浅,他若只有四倍于我,绝不会敢和我赵雍对战。他此次前来,必然留有后手。”

    话声未落,却又闻见南面*响起,漫天的骑兵从南面冲出,声势虽然略输于楼烦部,却也相差无几。打的旗号正是林胡。

    这回轮到诸将齐齐色变。若是仅仅楼烦一部,他们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一举大破,可若是加上同样声势的林胡,那战事无疑充满了变数。

    赵雍却哈哈大笑,满脸得意的扬起马鞭大声道;“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楼烦惧我如虎,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向我大赵宣战,若无外援在侧,他岂不是自找死路?”

    原本见林胡大军突然从身后杀到,与楼烦合军一处,将赵军所处的高地团团未出。在高地放眼望去,整个草原上满是楼烦和林胡的大军。赵军中已经隐隐有些骚动,待见到主父气淡神定,众军卒才安下心来,想来主父定有破敌之法。

    韩胜却是没那么好糊弄,他心知肚明主父这是故意做给军士们看的。上前一步低声说道;“主父,敌军势大,足足数倍于我,而且是有备而来,占尽了先机。我们大军孤悬关外,云中雁门的援军最快也要二日后才赶到。我看不如先行后撤,与援军会合后再徐徐图之。我们皆是两马蓄力,若是有心突围,楼烦和林胡绝拦不住我们。”

    赵雍扬起了头,眯起眼睛冷笑着看着韩胜;“你这是在劝我逃走吗?你跟随我二十多年,什么时候见过我赵雍不战而逃的?”

    “韩胜呀韩胜,你跟我当了一辈子的勇士,没想到今天倒是要破例相当一回懦夫了!”

    韩胜看见了赵雍的目光冰冷,眼神却毫不畏惧的迎了上去,半跪下昂首毅然道;“主父,你身关大赵的安危兴衰,若是有半点闪失,我韩胜就算株连九族也不足以谢罪。请主父你以江山社稷为重,暂且退避锋芒,不如留下五千儿郎给我,我定当击破楼烦的中军,绝不堕半点主父您的威名。”

    一旁的牛翦也屈膝跪下,沉声说道;“主父,韩胜说的对,拼命的事情交给我们做就可以了,你是何等身份,岂能以身犯险。”

    身后的稽胡楚和石虎对视一番,也齐齐上前跪下,“请主父先行离去。”

    身后顿时跪下一片,廉颇和赵信也只好随之跪下。

    赵雍却不为所动,只是哼了一声说道;“都起来,我赵雍行事,何事会受制于人,你们跟随我这么多年,难道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韩胜等人心知主父说的不假,无奈之下只好站了起来。

    赵雍虎目扫过众人,见一众将领皆是眉头紧锁,面带忧色,想必是见敌军势大担心自己的安危。赵雍心中顿时一阵烦躁,忽然又见到站在一排齐肩站着的廉颇赵信二人却是神色如常,赵信略微带着稚嫩的脸色反而隐隐透出了几分兴奋之色。

    赵雍忽然高声喝道;“赵信,你既熟读兵法,那你来说说如今敌众我寡,我军形势如何。”

    “诺!”赵信拱手领命,大声的领命站出。

    “楼烦林胡虽然看似势大,却有三必败之因。我军看似危急,却有三必胜之理。”

    赵雍眉头舒展,哈哈笑道;“何为三败?何为三胜?”

    “楼烦林胡已臣服于我大赵,相约为兄弟之邦永不相犯,如今却背信弃义大军围我,师出无名,此为一败。”

    “我观楼烦林胡虽然势大,军中却多有老弱充数。二部多次为我赵军大败,军士怯战,望我赵军健卒而心生畏惧。未战先怯,此为二败。”

    “楼烦和林胡虽为盟友,却合势而不合军,两军各据一方,泾渭分明,俨然貌合神离,对对方都心存忌惮。若我引军急攻楼烦,林胡必然不会急于相救,急攻林胡,则楼烦作壁上观。此为三败。”

    “而观我赵军却有三胜。一胜在于兵精粮足,我赵国铁骑天下无双,若运用得当,以一破十绝非难事;二胜在于主父亲临领军,士气大振,将士用命,上下一心,岂有不胜之理;三胜在于楼烦王林胡王志大才疏,以大军围我却不吝惜马力,如今远道赶来已成疲军,而我赵军修养半日,正气势如虹。以锐军攻疲军,岂有不胜之理!”

    赵信话声刚落,廉颇已经站出跪下,昂头大声道;“主父,请准我领所部出战,我只需二千精兵,定可大破楼烦,以弱其胆、寒其心,令其不战而溃。若是做不到,我廉颇提头来见!”

    -------------------【第三十三章 北狩(三)】-------------------

    廉颇此言一出,众将皆是面露惊愕,主父也不禁动容。

    以二千之众想要击败近二十万胡人大军,无疑是天方夜谭。即便赵军再强,也绝无可能做到。想来这个廉颇定是邀功心切,才会如此夸下海口。

    一旁的稽胡楚暴喝道;“廉颇,你是疯了不成,竟如此胆大妄为。你自己丢掉性命是小,若是搭上了我赵国二千骁骑,那就算死一百次也无法抵罪。”

    廉颇却面不改色,依旧沉声说道:“稽胡将军请相信卑职,我既已立下军令状,自然有必胜的把握。我廉颇虽然出身卑微,却也懂得爱惜自己的性命,蝼蚁尚且偷生,更可况我廉颇呢!”

    稽胡楚重重的哼了声,冷言道;“就怕你廉颇想立功想疯了,不惜以部下的性命作为赌注。”

    稽胡楚还欲再说,却见赵雍已经举手示意,便闭上了嘴,不再多说。

    赵雍眯起了眼睛看着廉颇,神情看不出喜怒,只是淡淡的问道;”说说你的想法。”

    “诺。”廉颇领命站起,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正如稽胡楚将军所言,若是想用二千之兵击溃百倍于己的敌军,那无疑是异想天开。可我要做的却并不是击败他们,而是挫败他们的锐气,这就并不是什么难事。”

    “主父你大军居高临下,震慑敌军。楼烦和林胡投鼠忌器,绝不敢倾力击我部,以免为我赵军主力所趁。所以我部虽然冲击胡人的大军方阵,所面对的不过也只是一部分兵力而已。楼烦林胡绝不敢妄动中军主力,以免自乱阵脚。”

    赵雍眼中闪过一丝欣赏,却不露声色的说道;“继续说下去。”

    廉颇得到了主父目光的鼓励,顿时信心大增,意气风发的伸手指向远处楼烦和林胡两军的交界处,朗声道;“正如赵信兄弟所言,楼烦和林胡并不是齐心迎战,而是互相提防。我若以一锐师急攻两部的结合处,胡骑必然大乱,然后三军趁势掩杀,定能大败敌军,如此二十万胡骑可破,我赵国在北地再无敌人。我廉颇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必能大破胡骑,还望主父准我出战!”

    一旁的赵信听着廉颇慷慨激昂的一番说辞,顿时血脉贲张,也忍不住站了出来大声道;“主父,赵信也愿意一并以人头担保,若是廉都尉不胜,则斩我首级祭旗。”

    “要你人头何用。”赵雍瞪了一眼赵信,目光中却透着一丝笑意。又转身看向廉颇,断然道;“廉颇听令。”

    “卑职在。”廉颇大步向前,弯腰躬身低喝。

    “准你率本部军马出战。”

    ”诺。”廉颇激动着直起身子,大声应命,随即动作利落的翻身上马,挥鞭策马离去。

    “主父,请以我辅廉都尉,随之出战,”赵信趁机上前请命。

    赵雍一愣,刚想拒绝,却看见赵信一张小脸上满是期盼和渴望,犹豫了一会,这才点头应许。

    赵信欢呼雀跃,满脸兴奋的上马跟上了廉颇。

    而在高地之下的草原,楼烦与林胡已经会和,成功的将高地上的赵军团团围住。为了这次精心准备的奔袭战,握衍眴鞮几乎想族中所有可用之兵全部收刮一空,凡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皆持弓上马,共得大军十万。再和林胡的大军会合后,两部联军已经有了十七万大军,远远望去,偌大的草原上已经成了黑色的海洋,密密麻麻全是持弓带刀的胡人骑士,远胜过了被围在中央的赵军精骑。

    此时握衍眴鞮正高居马上,望着连绵看到不尽头的胡骑大军,心中顿时意气风发。

    整整二十万骑兵,这是什么概念!自戎狄与华夏相争以来,何人曾有过今天如此的威风。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其中有着一小半林胡的人马。想到这里握衍眴鞮不禁皱起了眉头,心中冷笑道;等击败了赵国得到云中雁门后,铁伐连你以为我会这么容易就将雁门拱手相让吗?到时候没有了赵国的掣肘,小小林胡又怎会是我楼烦的对手。

    握衍眴鞮嘴角泛起一抹笑容,仿佛看见了将来自己一统草原,成功的占据赵国的膏腴之地,提马入主中原,号令天下诸侯的风光场面。可惜这时候他手下的人却很不配合的打断了他的美梦。

    “大王,林胡王派人传话,说要我们先从北面攻打赵军,他们林胡从南边策应。”一名楼烦武士粗声声音报来。

    握衍眴鞮脸色闪过了一丝戾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恨恨道;“去告诉铁伐连,楼烦和林胡既为联军,应当共同进退,不分彼此。他若是想拿出诚意来,就和我楼烦共同出兵夹攻赵军,否则就滚回林中去给孩子喂奶。”

    那武士还没来得及应声领命,异变却忽然生起。

    只见赵军被围的高地上,忽然响起震天的呼喝声,旋即严正以待的赵军的防线迅速的打开了一个缺口,数千铁骑鱼贯而出,径直冲下山下的楼凡大军。

    握衍眴鞮不禁目瞪口呆,实在想不出赵军用这么点兵力冲击自己大军的意图。直到赵军冲到三箭之外的地方才回过神来,急忙气急败坏的吼道;“快警戒,备战!”

    却已是来不及了。

    骑兵本来就极重马势,赵军至高地之上冲下,更是将马势发挥到极限,犹如山洪至高而下,呼啸而至势不可挡。

    几乎是一瞬间,赵军动作齐整的张弓射箭,借着高速疾驰的马速,第一轮箭雨已经倾泻而至。猝然不防下迎面的楼烦人顿时被射得人仰马翻,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声,军中溅起了一片血花。

    反应过来的楼烦人急忙弯弓还击,却因为手中的弓箭远远不及赵军精良,根本无法对犹在射程之外的赵军造成过多的伤害。紧接着第二轮、第三轮箭雨接踵而至,犹如狂风骤雨一般,短短的数息时间内,楼烦人就已经哀鸿遍野。

    楼烦向来是以骑射@精良闻名天下,今日却被赵军如此欺凌,当真是奇耻大辱。楼烦反应速度也是极快,万余骑兵很快迎面冲出,准备短兵相交。

    一箭之地转瞬及至,此时赵军已经换下弓箭,拔出了随身佩戴的马刀,俯下身子紧紧夹着马腹,接着冲势狠狠的与楼烦骑兵撞在了一起。

    “向前!向前!”此时的廉颇高举着长戟,赤红着双眼竭力怒吼,状若疯癫,已经再无半点平日里的沉稳。在他身后,赵信在跌宕起伏的马背上用力握着手中的渊虹,紧紧跟在廉颇的身边。

    两支逆流相撞的铁流狠狠的撞在了一起,溅起了一片血肉横飞。两军狠狠的撞在在一起,士卒擦肩而过,一片刀剑相撞、人仰马翻。即便跌落下马没有死尽,在万马奔腾下也绝无活命的可能。

    此时赵军的训练有素和装备精良占尽了风头,他们精心打造的马刀轻易的撕开了楼烦人粗劣的皮甲,甚至借助着马势将对手的马刀直接斩断,而楼烦在人数上的优势在对冲中并没有得以充分发挥。廉颇始终冲在队伍的最前列,手中的长戟上下飞舞,挑刺挥砸,所到之处几乎无一回合之敌,见主将如此神勇,赵军士卒更是士气大振,人人奋力向前,唯恐落后。

    赵信则紧紧的跟着廉颇身后,手中的渊虹舞成一团银光,低声吼叫着不断向前猛冲。

    他的身上已经沾满了敌人的鲜血,死在渊虹下的楼烦人不下二十个。第一个死在他剑下的是一个半大的楼烦少年,最多比赵信大不了几岁,被赵信轻易的砍断了弯刀,脑袋被直接劈成了两半,血液瞬间喷在了赵信脸上。

    这是赵信第一次杀人,那楼烦少年临死前睁大着的眼睛中所透露出来的恐惧让赵信印象深刻,鲜血迸发的那一瞬间,扑面而来的血腥味让赵信整个胃部一阵抽动,几乎忍不住想要呕吐出来。可是瞬息万变的战场却没有给他多余思考的机会,很快另一个楼烦骑士手中的弯刀就已经劈到赵信面前,他几乎是出于本能的挥剑格挡,随手反刺出去,只见那骑士惨叫着落马,随即被落下的马蹄踏成了肉泥。

    -------------------【第三十四章 北狩(四)】-------------------

    两军交叉而过,落在地上的大半是楼烦骑兵,而赵军的死伤不足一成。楼烦骑兵手慌脚乱的调转马头,想要继续追击赵军。而廉颇却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一马当先,身后二千赵军紧随其后,在楼烦阵前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狠狠的扎进如了楼烦后军中。

    廉颇的眼光何等老辣,他远远就看出了此处是楼烦防守最为薄弱之处,大多都是老弱辎重所在。伴随着一阵仓促射出的箭雨,赵国铁骑随即杀到。赵军密集的方阵犹如一把尖锐的楔子一般狠狠的扎进了楼烦军中最软弱的下腹,如同狂风骤雨般的猛烈攻击让眼前的楼烦人瞬间崩溃。楼烦骑兵们纷纷调转马头,拼命的抽打着马鞭,只想离这些凶神恶煞的赵人尽可能的远一些,为了抢路而逃甚至不惜对同袍挥刀相向。

    偌大的楼烦军阵,就如同沸腾的油锅滴进了一滴冷水,瞬间炸开。前排的士兵放弃了抵抗调马就逃,后排的士兵则一个个踌躇不前不敢上前迎战。恐惧像瘟疫一般迅速的传遍了楼烦全军,全本齐整的队列顿时大乱。

    在赵军身后,气急败坏的握衍眴鞮抽打着马鞭,亲自带着二万骑兵在后狂追。此刻他心中已经恨得在滴血,埋怨自己不该轻视赵军的强悍,才刚刚交手就吃了如此大亏。

    廉颇却浑然不顾身后抽鞭狂追的楼烦王,只是拼命的向前猛冲,不做片刻停留,驱赶着楼烦的溃兵向东溃退。很快,被赵军驱赶的近万楼烦溃军就迎头撞上了严正以待的林胡大军。

    “停下,停下。”阵前的林胡军官挥舞着马刀,竭力嘶吼,楼烦溃军们却毫不理睬,仍是拼命的向后逃窜,首当其冲的就是林胡的军阵。

    林胡军中射出了稀稀疏疏的一轮箭雨,警告楼烦人不要靠近自己营地,却没想到不但没有止住逃兵潮,溃兵们反而更加积极的往林胡营地涌来,想借着林胡人挡住这疯狂的赵军。

    面对着盟友的冲击,所有的林胡士兵都不禁生出了犹豫,手中的弓箭和刀剑始终没有举起。就在他们犹豫的时候,赵国铁骑已经裹挟着近万的楼烦溃军冲入了林胡军中,犹如饿虎下山般猛扑向前,势不可挡。

    很快,林胡骑兵们也调头加入了溃败的行列,惊慌失措的骑兵抽鞭四处逃散。廉颇所部轻易的凿穿了林胡军阵,搅乱其后迅速的脱离了林胡大军,飞驰着奔向赵军大营。

    廉颇不是傻子,他心知肚明自己之所以能够势如破竹,无非就是打了楼烦人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裹挟着楼烦的老弱去不断冲击他们自己的阵脚,这才能够取得如此硕果。若是一旦被身后紧紧追赶的楼烦精锐追上,那必然会被死死咬住直至全军覆没。

    能搅乱楼烦和林胡二军,廉颇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果断的撤军回营。身后的握衍眴鞮和铁伐连却暴跳如雷,暴怒之下竟想带着亲军直接扑上高地,却被严阵以待的赵军主力一阵箭雨射回。

    回到营中后,廉颇还来不及解下浸满鲜血的头盔,就大步的赶到主父面前,气急败坏的吼道;“为何主力不按照商定发起进攻,那可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呀!”

    一旁的韩胜脸色一变,拔剑上前一步厉喝道;“大胆,你是什么身份,竟敢对主父呼喝。”

    廉颇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一时愣在那里,心中却是满是不甘。

    赵雍却并没有生气,只是笑眯眯的伸手止住了韩胜,看向廉颇轻笑道;“你打的很好,我说过,我不会吝啬对有才之人的封赏,我从不食言。”

    “至于你想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下令大军冲下,答案很简答,因为我改变主意了。”

    “什么?”廉颇一愣,张口问道。一旁赶到的赵信也生出了不解。

    赵雍却没有马上回答,只是背手望向高地上密密麻麻的胡人骑兵,目光中透出了一丝炽热。

    “我在想,若是能将这些楼烦和林胡的骑兵融入我大赵的血脉之中,那将会世世代代的为我大赵提供源源不断的骑兵兵源,这远远比打一场胜仗更为重要。”

    廉颇和赵信闻言不禁对视一番,皆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不可思议。

    被七倍于自己的大军包围着,赵雍想的不是如何打败对手,竟然想的是如何才能将这些兵马纳于自己麾下。

    如果此人不是赫赫有名的赵主父,那廉颇和赵信一定会认为他是个疯子。

    可他偏偏就是那个雄才伟略的主父赵雍。

    赵雍扬起马鞭,遥指楼烦和和林胡的营地,道;“你看,林胡已经将兵力回缩,正在缓缓向南移动,想来是怕了我们赵国,想要后退。而楼烦现在是进退两难,即已胆寒,又担心我赵国日后的报复。既然他们都无心再战,那不如我去试试运气。”

    “主父,此事万万不可。”韩胜已经听出了赵雍的意思,满脸焦虑的上前劝说道;“主父您身份尊崇,若是有什么闪失我赵国绝对会元气大伤。况且久闻楼烦王生性狡诈,难保他不会做出背信弃义的事情。”

    赵雍确实坚持说道;“我意已决,无须再多说。”

    又笑着看向正在擦拭脸上血污的赵信,道;“赵信,你可敢陪我下山劝说。”

    赵信仍沉浸在刚刚的征战杀伐中,满腔热血尚未平息,闻言毫不犹豫的接口道;“有何不敢,你堂堂主父尚且不惧,我区区一个无名小卒哪会舍不得性命。”

    赵雍哈哈一笑,“好胆,果然像极了寡人,我们现在就动身。”

    高地下的草原,楼烦和林胡营中却是一片黯然,混乱的两族营地也恢复了最初的秩序,唯一变化的就是如今两军士气低落,军卒皆惧怕赵军,不敢应战。

    廉颇的一轮冲锋凿穿其实对联军并未造成多大的伤害,死伤不过万余人,而且大多都是死于互相践踏,真正死在赵军刀下的只有不足五千人。但这次惨败无疑对本就军心涣散的楼烦和林胡是一场致命的打击,不高的士气瞬间跌落到了底谷。

    正如赵雍所猜的那样,林胡王铁伐连已经生出了退意,他本就对这次袭击不报太多的狂热,只是被握衍眴鞮重利所诱,所以才置身其中。而握衍眴鞮则不同,一方面他不甘心就此失败,另一方面仍然抱有幻想,毕竟联军的主力未损,满打满算仍有十五万大军,仍然远远多于赵军,未尝没有一战的机会。

    就在握衍眴鞮举棋不定的时候,高地上的赵军却又发生变化。见赵军的防线又让开了一处豁口,刚刚吃过大亏的楼烦人顿时吓了一跳,以为赵军又要下山奔袭,连忙紧急备战。

    却让所有人意外不到的,从高地上赴约而来的只有数骑。

    握衍眴鞮满脸狐疑的看着缓缓驰来的六骑,心中着实猜不透赵军这是何意,只好下令全军戒备,时刻准备作战,他自己则亲自上阵前观看,想看看赵军究竟搞什么。

    迎着十几万人不解的目光,赵雍和赵信、稽胡楚等人催马缓缓走到离楼烦大军二箭外之地,便停了下来。这里离赵营并不是太远,即便联军使诈,他们也完全有机会调马逃回。

    赵雍提住马缰,微微扬起头颅,忽然中气十足的高声喝道;“赵雍在此,特邀楼烦王、林胡王一叙。”

    偌大的战场,瞬间变得安静无比,只有赵雍响亮的声音在草原上空徘徊,久久不散。所有人的目光,都齐齐投向那战场中央那傲然挺立的身躯。

    -------------------【第三十五章 北狩(五)】-------------------

    ps:昨天家里电脑坏了,写好的章节在里面发布出来,抱歉抱歉啊,抱歉至极!

    偌大的战场上,瞬间安静的可怕。楼烦和林胡的武士们瞪大着眼睛,紧紧的盯着这个传说中的赵雍,那个令他们又畏惧又尊敬的传奇勇士,都不禁屏住了呼吸,紧紧的勒住马缰,生怕胯下的战马胡乱鸣叫扰乱了这分宁静。

    高地上的赵军则厉兵秣马,赵希、韩胜、牛翦、石虎各领一军,皆凝神全力戒备,若见对方有任何异动,则四路大军将悉数攻去相救主父。

    面对着静悄悄的十几万胡人大军,赵信紧握住马缰的手已经满是汗水。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楼烦、林胡不以大军围攻,而是派出箭术高超的草原射雕人突然冲击,那势必对主父的安危造成极大的威胁。

    自己身死是小,可如果主父一旦出事,赵国必然会出现动荡混乱。新即位的赵王何毕竟年幼,纵使有肥义公子成的支持也只能稳住朝堂,能否掌控住这些只会效命于主父的骄兵悍将还是个问题。即使成功掌控,赵国也必然因为内耗而元气大伤,接下来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再无力扩张,白白错失了如今称霸诸侯的大好良机。

    一旁的稽胡楚和三名武艺高超的骑士则勒疆全力戒备,紧紧握住鞍上的佩刀,瞪大着眼睛警惕的看着对面的敌军,横马挡在了主父马前,为他挡住了任何角度可能射来的飞箭。

    反观赵雍,却是一脸的轻松,高昂着的脸上仍是信心十足的笑容,目光从赵信满是汗水和血污的脸上掠过,微微一笑道;“你很紧张?”

    赵信也不否认,只是点了点头如实道:“确实有些紧张。”

    “刚刚见你跟着廉颇冲锋陷阵时倒是一脸的兴奋,怎么到这里反而害怕了起来。”

    “那不一样。”赵信摇了摇头,“在战场上我只是紧紧的跟着廉大哥,要做的事情就是一件,将眼前挡在路上的所有敌军砍下马去,老实说我也很害怕,不过那时候却没有时间害怕。”

    “已经不错了。”赵雍哈哈一笑,扬了扬马鞭道;“你可知道我第一次上战场时,第一次杀人后,我可是着实吐了一场,整整一天都吃不下去任何东西。你到比我强上不少,可见你是块当兵的好料子。”

    赵信见赵雍语气平常,丝毫不见任何担心的样子,又看了眼对面至今毫无回应的楼烦、林胡二部,忍不住开口问道;“主父,你难道一点不担心吗?”

    “我为什么要担心?”

    赵雍笑了笑,脸色露出了无比自信的笑容,道;”恐怕你是不了解胡人,胡人信奉武力,敬重勇士,身为楼烦王和林胡王,若是如此都不敢与我一见,那在部中必然威信大跌。草原上的规则不同于我华夏冠礼,崇尚狼群的民族从来不会相信什么先王之道、周公之礼,他们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实力是他们在部落中立足的唯一依仗,若失去了部众的支持,他们何以立身?”

    “所以我料定了他们必然会赴约,除非他们甘冒失去王位的危险也要将击杀我赵雍。”

    说道这里赵雍嘴角忽然浮起一丝狡黠的笑容,倾过身子靠近赵信悄悄说道;“再告诉你个秘密,我胯下的坐骑可是匹千里良驹,短促的爆发力极为骇人。即便楼烦二部起了异心,我也完全可以凭借此马跑回军中,倒是你们要倒霉了,哈哈哈哈。”

    赵信:“%¥%¥……%”

    赵雍的自信果然没错,只见林胡大军中一阵骚动,前列的部众退到两旁让出了一条路,林胡王铁伐连也带着五名随从缓缓驰出。

    见铁伐连已经出动,一直在观望的握衍眴鞮再也沉不住气了。他不是没想过要趁机袭击赵雍,却因为拿不住准林胡的态度而犹豫未决,毕竟在十五万楼烦林胡部众众目睽睽之下背信弃义,他握衍眴鞮心还是有些心虚。

    而且他部下的数名头人和大将都齐刷刷的将目光转向他的脸上,他就算心中有所想法,却也不敢当众说出。正如赵雍所说的一样,楼烦部落是个极其崇拜勇武之士的民族,像赵雍这种传奇色彩极重的孤胆豪侠,无疑极其符合游牧民族心目中的英雄标准。

    况且阳光之下一身胡服满脸粗犷的赵雍,无论怎么看都是野性十足的胡人勇士,丝毫没有华夏士大夫们的衣冠长袍,这让大多数的胡人心中都对他生出了亲近。

    握衍眴鞮无奈之下,也只好带上五名大将,硬着头皮出阵。

    赵信等人见主父所言丝毫不差,脸上都露出了崇拜之色。赵雍也不为意,只是纵马缓缓前行,反而迎了上去。

    三队人马在三军阵前的中央相会,赵雍一提马缰,止住了步伐,左手按住胸口微微欠身,哈哈大笑道;“我大赵与贵二部相邻多年,赵雍素来心慕楼烦王和林胡王的风采,今日得以一聚,倒也了了一件心愿。”

    赵雍嘴中所吐的却是标准的胡语,所行的也是胡人向原来的贵客所行的敬礼。

    铁伐连见赵雍举止豪爽,却又不失礼数,倒不像传说中那样的霸道,心中不由微微生出好感,忙躬身回礼,笑道;“林胡小王铁伐连,久闻赵王大名,今日得以一见,真是荣幸至极。”

    赵雍虽已退位,可在胡人简单的逻辑里,赵国最大说话最顶用的,自然就是赵雍,所以仍然按照习惯称呼他为赵王。赵雍也不纠正,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目光望向握衍眴鞮。

    握衍眴鞮到底是楼烦王,心中虽然不情愿,可也不愿意失了礼数,只好依礼欠身道;“楼烦王握衍眴鞮见过赵王陛下,”

    赵雍似乎没看见握衍眴鞮脸上的不善,只是自顾笑道;“多年未见,楼烦王你倒是风采依旧。”

    握衍眴鞮一愣,奇怪的问道;“之前我和赵王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何时与赵雍会过面。

    却见赵雍点了点头,笑道;“楼烦王恐怕是不知道,我年轻时曾经与贵部交战,那次我可是被你们打的大败而归,几乎是全军覆没。我为了逃命只好换上了楼烦的服饰混入了你们部落中,在庆功宴上曾得缘远远见过楼烦王你一面。后来我运气不错,找机会夺马跑回了赵国。这可是丢脸的事情,我肯定不会随便告诉别人,所以楼烦王你自然是不知道的。”

    握衍眴鞮目瞪口呆,愣在那半天才都没有缓过神来,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身边的楼烦林胡一众人也是面面相觑,满脸的不可思议,就连赵信等人也大吃一惊。惟独稽胡楚神色不变,想来跟随主父多年早就有所听闻,

    铁伐连苦笑着说道;“赵王你当真是胆力过人,我铁伐连一生未服过任何人,惟独对你赵王,我是心服口服,五体投地呀。能败给你这种人,我铁伐连也不觉得有好什么丢人的。”

    握衍眴鞮见铁伐连这个盟友居然说出这种怯战的话,心中暗叫不妙,连忙开口抢道;“赵王,你邀我二人来无非就是想要劝我们退走,我看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我楼烦和林胡与赵国仇深似海,早已没有和解的可能。”

    “草原上有俗语叫‘射出去的箭,就再无回头的道理’,今日我们既然大军围你,若是让你逃脱,你回到赵国后必然倾尽全力攻打我们报仇。所以无论如何,我们今日都要将你留在这片草原上,任你花言巧语,也难动摇我们的决心。”

    握衍眴鞮的话果然奏效,听罢他的一番话后,铁伐连投向赵雍的目光露出了复杂之色,咬了咬牙,刚刚有些动摇的决心又再次坚定了起来。

    一旁的赵信虽然只是粗通胡语,却也能听懂大概,见主父刚刚营造出来的良好气氛在握衍眴鞮的提点下又骤然转向,心中不由一急,目光投向主父,想着他应该如何化解。

    赵雍却是摇了摇头,否定道;“我可没想过要让贵二部退兵撤去。”

    握衍眴鞮闻言晒然一笑,心想这赵雍倒也不过如此,正想出言相讥,却不料赵雍又接着说道;“我这番前来,不过是希望楼烦和林胡能和我大赵化干戈为玉帛,与我赵国融为一体,从此荣辱共享,富贵同当。”

    握衍眴鞮脸色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失声笑道;“我没听错吧,你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归降你?”

    -------------------【第三十六章 北狩(六)】-------------------

    一旁的铁伐连也目露凶光,捏紧拳头,脸色露出了愤怒之色。赵雍却仿佛浑然不觉,只是点头笑道;“我正有此意,而是带着十足才诚意而来。”

    握衍眴鞮仰天狂笑,伸手指着背后一眼望不到头的己方大军,满脸的嘲讽之意说道;“赵雍呀赵雍,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今日是我强你弱,我们二十万大军将你二万多人马团团围住。你若识相,就让你手下的儿郎放下武器束手就擒,我握衍眴鞮保证不伤他们的性命,至于你赵雍,我也担保会让你享受一个赵王应该有的规格待遇,你考虑一下如何。”

    握衍眴鞮色厉内茬的话并没有让赵雍动容,他只是嘴角扬起,虎躯微微前探,似笑非笑的看着握衍眴鞮问道;“楼烦王好大的口气,我且问你,若是我倾力向你部突围,你自信可以拦得住我吗?”

    握衍眴鞮本想继续夸下海口的,却抬头迎上了赵雍精光十足的目光,心头没由来的一慌,本欲脱口的大话却生生的咽了回去,只好干笑着说道;“你堂堂赵雍,难不成也会落荒而逃?”

    赵雍却轻蔑一笑,傲然道;”笑话,我赵雍纵横疆场三十余载,经历的大小战事不下二百余次,你可曾听过我不战而退的。说句不恭敬的话,你们二部虽然人多势众,可在我赵雍眼里却是乌合之众,莫说是脱身离去,就是要领军大破之,我赵雍也是把握十足!”

    说道此处,赵雍目中杀气骤现,霍然拔剑在手,剑锋直指握衍眴鞮,霸气昂然道;“你楼烦要战便战,无须多话。我赵雍今日立誓,若是开战,必将你楼烦连根拔起,在草原上再无立足之地。”

    握衍眴鞮见赵雍骤然拔剑,还以为他要伤自己性命,大骇之下提缰连连倒退,下意识的想要调转马头逃跑。却见赵雍只是出言相击,并没有下一步动作,这才松开马缰,伸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他身后的五名楼烦大将这才回过神来,正想拔剑上前护卫自己的大王,却见赵雍并无举动,五人互相对视犹豫了下,都放下了按住兵器的右手。

    一旁的铁伐连见赵雍配剑回鞘,这才放下了高悬的心。又想到刚刚廉颇所部赵军的强悍,心中也不禁担心起来,心想若是每部赵军都是如此精锐,那赵雍说的话到真不是什么大话。即便今日逃走,来日赵国铁骑也必然将踏遍林胡的领地。

    心中忍不住暗暗后悔,心想自己真是鬼迷心窍,听了握衍眴鞮的话才跑来这里自讨苦吃,如今进退两难,当真为难十分。

    赵雍收回了佩剑,身上咄咄逼人的霸道气势也随之散去,撇开握衍眴鞮,转而望向一旁犹在思虑的铁伐连沉声道;“林胡王,我听说你们去年遭了雪灾,部落中正缺着粮,可有此事?”

    铁伐连面露苦涩,闻言苦笑道;“这还不是拜赵王你所赐,我们林胡居住的北地本就寒苦,向来是靠半牧半猎为生的,如今你们赵国占尽了雁门云中,我们失去了大半的牧场,冬天只能靠着林中的兽果为生,这些怎么可能够吃的。”

    赵雍沉吟片刻,忽又道;“我愿意拿出雁门三百里肥美草原交给你,你可举族迁入雁门放牧,你无须缴纳任何赋税,部中大小事务如同以往,皆有你自行决定。再送上五万石粟米和一千只肥羊,以助你林胡度过饥荒,你看如何?”

    铁伐连先是一愣,旋即大喜,他这些日子来正被部中的饥荒闹得寝食难安,这次之所以同意握衍眴鞮的提议一起提兵南下,也是抱着能掠夺赵地一番的念头。如今听到赵雍竟然如此大度的提出这等丰厚的条件,顿时喜出望外的说道;“此话当真?”

    赵雍哈哈一笑,“我赵雍何时说话不算数的。”

    铁伐连刚想称谢,忽然又想到什么,面露警惕的说道;“赵王你难道没有什么附加条件吗?”

    赵雍慨然一笑,道:“若非要说条件的话,那我就让你不要再禁止林胡族人投奔我赵军,我将对赵人和胡人一视同仁,英雄不问出身,只要你有真才实干。无论是赵人还是林胡人或者楼烦人,我都将重用之。“

    铁伐连想了想,心想就算自己不答应,族中也不断有大批的青壮南下投奔赵军。拦事拦不住的,所幸不如做个大度答应了下来,这样也能靠着赵国相助度过灾荒。

    铁伐连虽是林胡王,却素来无甚大志,只想保靖一方。他平时心忧族人的艰苦,今日听赵雍如此慷慨,倒是霍然心动,转头望下跟随自己来的几名族中大将,见他们目露向往,想来是羡慕赵军精良的装备和高额的俸禄,见铁伐连往来征求的目光,皆是连连点头。于是铁伐连下定了决心,俯下身子行礼道;“赵王你的心胸就像瀚海一般宽阔,林胡愿意臣服赵国,还望赵王接纳。”

    赵雍哈哈一笑,上前扶起铁伐连,伸手与他击掌而誓,道;“我赵雍今日在此立誓,若是林胡不负我,我赵雍绝不负林胡,若违此誓,人神共愤,人人皆可杀之。”

    言罢又转头看着一旁阴晴未定的握衍眴鞮,侧着脑袋眯着眼说道;”我听说你们楼烦北迁后也举步维艰,日子也过的辛苦许多,不如迁回河朔之地,与林胡皆是一般待遇,你看如何?”

    “握衍眴鞮,楼烦部何去何从,还望早做决断。”

    河朔地地处河套,位于大河流域最为肥沃的一块牧场,以适合牧马而闻名。昔日楼烦昌盛,正是因为河朔在手,才有了源源不断的马匹和牲畜供给。而赵国在夺取河朔后在其基础上设置了云中郡,正是因为有了这块养马地,赵国的骑兵实力才得以大幅度的提高,一跃超过了楼烦。

    而楼烦在失去河朔后,日子一天苦过一天,部中长年青黄不接,每年都要饿死大批的老弱。所以重新夺回河朔,无疑是每一个楼烦人心中的梦想。

    听到赵雍说出此话,握衍眴鞮也不禁怦然心动,忽的又生出警觉,猜到了这一定是赵雍估计给自己设下的套。正想出言拒绝,却听见部下一名大将说道;“大王,若能回到河朔地,我们就能再次拥有源源不断的马匹和羔羊,族人也不用再挨饿受困了。”

    握衍眴鞮冷哼一声,望向赵雍,脸色阴霾的说道;“我听过你们中原人有一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今日你赵雍为了骗的我楼烦归顺自然千依百许,焉知来日你不会反悔?到时候我们楼烦已经迁居你们赵地,四面皆被赵人围困,那真是大难临头。”

    赵雍闻言怒目而视,语气森然道;“我赵雍一生光明磊落,从未失信于任何人,你若再是不信,那只有战场上用刀箭来评理了。”

    赵雍身后一直没有说话的稽胡楚忽然开口用胡语道;“楼烦王,你可认识我?”

    握衍眴鞮望向稽胡楚,面露疑色,“你是何人?”

    “我叫稽胡楚,是稽胡部当今族长的小儿子,以前曾在王庭见过大王你几面的。”

    稽胡部为楼烦一部,几名楼烦将领听到稽胡楚这么说纷纷将目光投来,见稽胡楚又接着说道;“我十年前离部南下投奔赵军,追随赵王多年,如今已为赵国将军。赵王与我食同锅,寝同屋,待我如同兄弟手足,从没有因为我是楼反楼烦人而轻视于我。像我这样的胡人在赵国位居高位的多不胜数,就连如今的相邦肥义、楼缓也是我胡人。”

    “我们楼烦人数百年来都是在北地吹着寒风吃着粗劣的食物,哪里知道这中原花花世界的精彩。这些年我跟随者主父南征北战,见识无数,这才知道原来自己那么多年都是白活了。原来这天下是这么的大,男儿就应该策马控弓,饮马大河,征战的马蹄踏遍大川山河,毕生窝在草原有甚意思!”

    稽胡楚的话显然打动了那几名楼烦大将,令他们目光中透出了向往之色,皆齐齐望向握衍眴鞮,虽未言语,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这些握衍眴鞮自然看在眼里,心中暗叹一声“大势去也”,如今林胡已降他又孤掌难鸣,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低头道;“蒙赵王不弃,小王愿意臣服。”

    -------------------【第三十七章 望其项背】-------------------

    这么一场迫在眉睫的大战,就在赵雍的一番说辞下烟消云散。不但如此,赵国还得到了整整两个大部落的依附,五十多万人口,近二十万的青壮!

    自周室东迁、王权旁落后,三百多个诸侯国之间兼并战争此起彼伏,从未停息。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后,秦、齐、楚、赵、韩、魏、燕七国并雄的局面方且形成,战争的规模也从春秋时期的几千、几万的规模发展到了如今动则数十万,甚至百万大军的规模。

    而人口的数量无疑是国力强盛与否的最主要决定因素,如今天下最为势大的秦齐楚三国则是人口众多的超级大国。

    楚国占地最广,人口也位居七雄之首,拥有近七百多万的人口,号称带甲百万绝非虚言,若非其君昏臣伶、君权孱弱,楚国本该是七雄中最具有称霸资本的国家。但即便如此,楚国仍是国力雄厚,实力不可小觑,若得一明君,仍可大有作为。

    齐国地不及楚秦宽广,却占据了天下最富庶的海东之地,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人口仅次于楚国,有六百万之多,自齐威王取代了魏国霸业称霸中原后,一直保持着强盛的国势,经历宣王一代,国力愈增。

    西陲的秦国则通过商鞅变法迅速强大了起来,向北攻取了魏国的西河郡和上郡,向东蚕食韩魏和周室膏腴之地,南面则先后攻下楚国的汉中和南郡,又吞并巴、蜀二国,方成了今日的赫赫国势,人口达五百余万,虽不及齐楚,却以兵威而著称。与齐国各据东西二极,驱韩、魏、楚三国争霸中原。

    而赵国却有着先天不足,地处北方偏僻之地,许多地方都是地广人稀,人口的稀缺向来是赵国的致命伤。南下中原的道路又被齐和魏韩堵死,西边有强秦,北面有燕国和三胡,胸口还有颗大钉子中山国,可谓是举步维艰。

    赵雍虽然通过胡服骑射迅速壮大了赵国的军事实力,但其国资的不足仍然不是短期内就能够解决的。增加口人无非就是两种途径,一种是鼓励生育,由官府倡导奖励多生产人丁。当年越王勾践为了复仇吞并强吴,正是通过这种方法卧薪尝胆,缓缓壮大了国势,最终击败吴国,称霸中原。但这种方法虽然稳健,缺点确实太慢,没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很难看出成效。

    另外一种就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通过战争的手段吞并其他国家的国土,直接将曾经的敌国人口为自己所用。秦国正是通过这种方法不断蚕食韩、魏、楚三国的国力,此消彼长下方成就了王霸之资。赵雍选择的正是这种方法,攻取的对象却有别于秦国,而是换成了北方楼烦、林胡二部和白狄建立的中山国,再不断蚕食三国之后,赵国的人口才勉强超过了八十万户,三百六十万多人的人口,但仍然远远落后于秦、齐、楚三国。

    但这次在得到楼烦和林胡归附后那就大大的不同了,若算上已经志在必得的中山残余之地,赵国的人口将一举突破四百万大关,与秦国相差不大,将魏韩燕三国远远的甩在身后。况且赵人善战,单兵的作战素质远远强于楚、齐,也只有秦国能勉强和他有的一拼。这样赵雍并吞四海、兼并八荒的理想便有了强劲的后盾。

    当然,这些的前提是赵国能够很好的消化掉这些新依附的胡人们,避免得而复失,甚至是反目成仇的情况出现,这便成了考验赵国当政者最大的难题。

    至少目前来看,赵雍针对胡人的一系列措施仍然是非常成功的。

    当楼烦和林胡回迁内地的消息传遍二部时,二部的子民皆齐齐欢呼,甚至不少上了年纪的战士为能回到故土而欢喜的流出了眼泪。

    久居寒苦之地的胡人和华夏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毕生所追求的不过是食能果腹衣能蔽体,对他们来说人生最大的事情不过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能吃上饱饭。他们好战是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而富庶繁华的中原无疑成了他们梦寐已久的家园,立足中原成为了胡人们世世代代的梦想。之前的鬼方、山戎、北狄,如今的楼烦、林胡、东胡,都在为这个梦想所努力着。

    但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华夏族对于这些游牧部落却有着强烈的优越感,他们鄙夷这些蛮夷,将他们视为洪水猛兽,春秋齐晋等大国但凡称霸,所打出的旗号都是尊王攘夷,以号令诸侯征讨戎狄为荣。胡人们一次次尝试进入中原的举动就被无情的粉碎,要么选择继续待在寒苦的北地草原,要么就像建立中山国的白狄人一样,脱下传统的服饰,全面接受华夏化。

    可如今赵雍却给了他们第三种选择,他们可以保留自己的文明和习俗,甚至仍然按照以前一样的自我治理,需要付出的仅仅是尊赵国为尊,臣服于赵王成为他名义上的子民。想问题简单的胡人并没有多想,只是出于本能反应的欢呼、庆祝。

    至于加入赵国骑兵队伍,这个条件更是让他们欣然接受。要知道赵国骑兵的高贵的地位和优厚的俸禄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草原,赵国骑兵的精锐和悍勇更是让他们羡慕不已,但凡有志向的胡人勇士都渴望着加入这么一支传奇的部队。

    真正能看出其中危机的只有胡人中少有的智者,但他们的异议很快就淹没在一片赞成声中。

    当赵雍满面春风的回到军中时,震天的欢呼声几乎将整个营地揎起。赵军士兵们拔出了佩刀,向胡人一般兴奋的仰天长啸,口中高声喊着万岁,疯狂的涌向他们伟大的王。以致于赵信他们几乎被兴奋的士兵挤扁,下马拼命的推攘着人群才勉强护送着主父回到了中军大帐。

    这是一个奇迹,一个如同神话般的奇迹,赵雍非但兵不血刃化解了这次围困,而且还收服了两个曾经困扰了赵国近百年的强大部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臣服在自己的脚底下。若非亲眼所见,他们绝对不会相信有人可以做到这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是赵雍做到了,他凭借的不仅仅是赵国强大的武力,还有他英雄无敌的个人魅力。也只有他,能让胡人们信服;也只有他,能振臂一呼却赢从者百万。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时代,赵雍无疑已经成为了一个时代的传奇!

    战国,这是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一个个横空出世的豪杰犹如黑夜中划破长空的流星,只给后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和缅怀。苍茫大地上,铁骑如流,气吞山河,投鞭断流!在万里疆土上,七支服饰各异的军队纵横驰骋,犬牙交错,七国的士卒鏖战在每一座城市、每一个角落。惨烈的战争痕迹无处不在,以致数千年后,耕种的农民仍然能从自家田地中挖出穿着铠甲的累累白骨。

    在那个混乱不堪的年代里,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每一个人都被卷入其中。或碾为尘土,或青史留名。

    而在这场群雄并起的乱世中,赵雍无疑是最耀眼的流星之一,成为了一个大时代的标识。

    廉颇紧紧的握住刀柄,远远的望着远处被士兵们簇拥这的主父,忽然明白了一句他已经熟读烂记的兵法“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望着远处主父,廉颇默默的摘下头盔,低下了他曾经高昂着的头颅。

    若论名将者,某自叹不如!

    终己一生,恐怕对主父只能望其项背。

    -------------------【第三十八章 治胡之道】-------------------

    赵雍并没有强求楼烦和林胡二部跟随自己南下,而是颇为大度的让楼烦王和林胡王各自领兵回部落,待聚齐老弱妇孺后再举族南迁。

    一方面他并不担心楼烦和林胡的反复,胡人重信,这个传统已经深深融入了他们的血液中。另一方面他也是担心自己军力薄弱,而二部势大,客强主弱,若是途中生变,恐非易于。

    对此林胡王和楼烦王自然口称感谢,自己领军一东一北撤去,赵雍则取消了西行前往高厥的计划,原地扎营休整一晚,第二日转而折道南下,快马加鞭进入云中郡内,为迎接两部五十多万部族的南迁做出安排。

    这次大胜让赵军上下士气高涨,人人皆满面欢颜,赵军中不少的楼烦、林胡族人更是开心不已。他们虽然早已深深融入了赵军这个团体中,却终究难以割舍去故族的情感,这次楼烦和林胡二部肯依附赵国,那也就意味着今后将有更多的楼烦和林胡勇士加入赵国骑兵中,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绝好的消息。

    惟独赵信倒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整个白天赶路都有些心不在焉,也没跟着廉颇,而是随在主父身边。看着主父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在傍晚扎营休息时找机会单独问道主父;“主父,我心中有些不解,怎么想也想不通。”

    赵雍晒然笑道;“你小子又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说来听听。”

    赵信吞吞吐吐的说道;“我一直挺想问您的,可又怕僭越了自己的职责惹得你不快,那先说好呀,若是我问的是不该问的事,你可不要加罪于我。”

    赵雍闻言瞪了他一样,佯怒道;“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吞吞吐吐的像个娘们一般。你若再不好好说话,惹得我不快的话可要抽你鞭子。”说完挥起了鞭子,佯作要打。

    赵信缩了缩脖子,“哦”了一声,犹豫了下想了想说辞,这才问道;“主父,我想问你将楼烦和林胡二部放进云中、雁门,难道就不怕引狼入室吗?他们在草原上我们尚有长城可以作为屏障,可把他们放入了内地,若是他们起了异心,那可是就可以长驱直入直接进入我赵国的心腹之地了。”

    “况且云中和雁门二郡据我所知人口也不过三四十万,猛然增加了一倍多楼烦人和林胡人,主父你虽然是好胃口,可不怕撑破肚皮吗?”

    赵雍听赵信最后一句的比喻有趣,不禁哈哈大笑,笑着伸手拍了拍赵信的肩膀,道;“不错不错,你小子也会学着思考这些东西了。这些顾忌我不是没考虑过,不过我这么做自然有我自己的打算,权衡利弊之下,才最终选择了这种。你倒是好奇心重,真的很想知道吗?”

    赵信认真的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羡慕之色,道;“主父你的想法向来天马行空,想别人所不敢想,为他人之不敢为,哪里是我们这等小人物能猜到心思的。我这人有个坏毛病,若是想不通的事情就会忍不住拼命去想,您若是我不告诉我你真正的想法,我恐怕是日思夜想,寝食难安。”

    说道这里赵信苦着脸,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赵雍看了觉得有趣,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心中委实颇为喜欢这个同族的子弟。赵雍育有三子,三子赵胜年幼,自小没有在他身边,感情到是淡薄;二子赵何,也就是如今的赵王,虽然最得他的宠爱,但其中多半是因为他母亲吴娃的缘故,至于赵何那有些懦弱的性子,向来为赵雍所不喜;至于长子赵章,也就是先前的废太子,倒是有些像他年轻时候的沉稳和雄健,治军才能也不差,为自己手下最为倚重的大将之一,可是有些遗憾的是赵章沉稳有余,却灵活不足,毕生成就最多也只是个大将而已,做不了一代雄主。

    眼前这个赵信却是像足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思维敏捷、才华横溢,精通兵法战术,敢打敢拼,身上又有股出身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对极了自己的脾气。想到这里,赵雍不禁微微叹了口气,自己最宠爱的两个儿子,一个继承了自己治国才华,一个继承了自己的领军才能,却没有一个能真正像全自己。只可惜这个赵信不是自己的子嗣,要不然到真是绝佳的继位之人。

    赵信瞪大着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目光闪烁不定的主父,一门心思的想着他是在思考自己的问题,若是猜到主父会有传位于他的想法,恐怕会惊骇的眼珠子都掉出来。

    赵雍的失神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他就神色恢复如常,沉吟了一会,却并没有直接回答赵信的问题,反而问道;“我先问你个问题,你说说为何胡人要与我们为敌?”

    赵信侧着脑袋想来想,回答道;“我想主要是他们生活贫苦,经常面临灾害,所以需要从我们手中掠夺人口和粮食。”

    赵雍点了点头,“你说的大意上差不多对了。胡人以游牧为主,若是无灾无难到还好,吃饱肚子不是什么难题。可草原上的天气瞬息万变,若遇雪灾蝗灾这等灾害,那胡人十成是要闹饥荒的。他们一闹饥荒,自然首先想到的就是从中原掠夺粮食。毕竟我们是农耕为主,相对来说稳定许多,即使代郡欠收,也能从邯郸调来粮草补充,晋阳缺粮,则可以从中牟运粮。”

    “所以他们来抢,我们自然要反击,这边有了冲突战争。胡人羡慕我们的富足,我们仇恨他们的抢掠,他们嘲笑着我们的柔弱,我们则鄙夷他们的野蛮,胡人和我们的对立也就越来越严重,在我之前,几乎是势同水火。就拿我赵国为例,当初三家分晋时我们得到的领土最广,实力也最为强劲,可正是因为长期和胡人作战大大的消耗了国力,这才让我赵国势力渐微,几乎沦为韩燕那样的小国行列。”

    赵信点了点头,信服的说道;“若非有主父你的横空出世,我想我赵国按照如此下去,恐怕不用再经历几代,就会有亡国之危。”

    对赵信的恰如其分的马屁拍上,赵雍还是十分受用,眯起眼哈哈一笑,昂然自得道;“这倒是,穷则思变,我赵国当初已经落魄,竟沦落到被中山小国欺负的境地,如实再不思变,早晚是要灭亡的。你看各国,最先称霸的魏国是因为有了李俚的变法,随后齐威王用邹忌变法得以富强,楚国用吴用,秦国得商鞅,就连小小韩国也有申不害变法成就小霸之业。我赵国若不痛定思痛,焉有不亡之理。”

    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说偏了,赵雍又回归正题道;“我再问你,先是晋国,再是我赵国,与胡人交战二百余年,其中不乏大胜大捷,却始终不能消除掉胡人这个心腹之患,你可知道为何?”

    赵信想了想,认真回答道;“因为每一次我们都仅仅只是满足于大败胡人,却从未想过将他们连根拔起,他们若是战败,则跑回草原休养生息,不用多年少又可以卷土重来。如此周而复始,胡人之患便永远消除不了。”

    赵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你说的对,也不对,并非我们不想,而是做不到。你可知道草原有多么宽广,多么辽阔,远远胜我赵国国土数倍有余,这么大一块地盘根本不是我们能够占领的,所以就没办法从源头上消灭掉胡人这个威胁。”

    “周天子伐鬼方,齐桓晋文讨伐戎狄,哪一次不是将他们打的落花流水,仓皇北逃,可用不了几十年,新的部落又再次卷土重来。鬼方之后有戎狄,戎狄之后有三胡,所以即便我们能消灭掉今日的楼烦和林胡,灭其种族,尽吞其地,可过不了多少年,新的强大部落又会再次南下袭扰我们赵国。”

    赵信听到这里不禁入神,闻言有些无奈的摊手道;“那照主父您的说法,我们岂不是永远也征服不了这些草原上的民族,一场大胜最多也只能换来几十年的安宁,这些马背上的民族就像附骨之疽,周而复始的不断和我们为敌。”

    赵雍微微一笑,却不置可否,而是笑着说道;“所以当初我思虑了很多年,甚至数次微服潜入胡人部落接近他们、了解他们,最终想出了一个看似不可能,可机遇巧合的话却又很可能成功的办法,一劳永逸的解决掉胡人这个心腹之患。”

    赵信闻言一怔,几乎是下意识的张口问道;“是什么办法?”

    赵雍嘴角露出神秘的笑容,“很简单,就是我之前做的,胡服骑射。”

    “胡服骑射?”赵信闻言大奇,满脸诧异的看着主父,目光中满是不解。不要说他,恐怕这天底下没有几个人能听懂赵雍这番话的意思,按照世人的思路,胡服骑射无非是赵国为了培养出一支强大的骑兵,而仿效胡人推行的制度。

    “对。”赵雍点了点头,目光中透出了一丝骄傲。

    “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胡人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融合他们,让他们充满野性的血脉融入到我们赵人的血脉中去,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文明认同我们的认知,习惯我们的礼仪遵从我们的律法。”

    “可是这谈何容易,胡人与我们相互敌视了数百年,对我们早已经怀有深深的戒意,怎么可能会主动脱下胡服穿上我们的长衣衣冠,接受我们的同化?所以要做到这点,首先要做的就是消除彼此心里的隔阂,让他们接纳我们,所以我借着创建骑兵的机会,下令全国推行胡服。以前都是我们华夏族瞧不起胡人,这次却轮到我们放低姿态去向他们靠近,他们欣喜之下必然会愿意和我赵国亲近,如此便会开始学习我们的一切。”

    “我当初也是这么劝说我叔父公子成他们的,他们倒是心中忧虑,担心我们学习胡人的风俗生活方式,若是没有融合胡人反而被胡人融合了怎么办,你猜我怎么说的?”

    此时赵信已经心领神会,想通了其中的道理,闻言也哈哈笑道;“我才主父您定是哈哈大笑,说‘人家吃饭吃的好好的,你说他会不会自己跑去吃屎’。”

    赵雍笑的前仆后仰,虎躯一阵乱颤,大笑道;“你这个说话倒很是贴切,不过的确如此。好的就是好的,我们有着一套完整的文化和认知,而胡人他们连文字都没有,怎么可能会舍弃好的去学习不好的。叔父他们的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根本没有可能。所以胡人只要愿意融入我赵国,不用一代人的时间,就会彻底的融入到我赵人的血脉中,从此再无楼烦、林胡之名。”

    “而且胡人有个有点就是一旦敬重对方,就很难做出背信弃义的事情,如今楼烦、林胡二部以我为尊,只要我赵国不负他们在先,二部绝无反出的道理。要知道胡人可不同于我华夏族,他们的王并非一言九鼎,一句话就能决定整个部落的命运。他们的王无非就是势力最为强大的头人,所以才会成为部族利益的维护者,可是一旦这个王本身就违背了众部的意愿,可想而知,他的王位也就到头了。”

    说道这里赵雍不禁眯起眼睛,笑着看着赵信道;“现在,你明白了我的心意了吧?”

    赵信心悦臣服的俯下身子拜倒;“主父在上,请受小子一拜!”

    -------------------【第三十九章节 辞行(上)】-------------------

    云中郡置于赵武灵王二十四年,赵雍在大败楼烦之后扩地千里,尽收河朔楼烦故地,以此为基础设置的云中郡。

    云中地处赵国的最北端,北与楼烦、林胡相交,南则临近秦国的上郡之地,故而地理位置极为重要。除了北控胡地之外,云中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使命,这也是赵雍深谋远虑谋划已久的战略,那就是自高而下压迫秦国,牢牢的把握住对秦国作战的主动权。

    秦国在商鞅变法后迅速崛起,历经秦孝公和惠文王两代君主的扩张,秦国已经从一西陲小国膨胀到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关中号称四塞之国,东南有肴关之险,东北有黄河天险,唯一能够进入关中腹地的道路却有函谷关这座天下雄关。所以秦国每次与东方诸国交战,胜则攻城掠地,失利则退入函谷关闭关自守,未战便已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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