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捉鬼师,千里追妻![重生]

分卷阅读91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于是他练习得更加勤快了。他想,如果他真的成了书法家,有一些名声的话,那么以后去找洪桢相聚,也更体面一些。

    那日,洪桢的被子洗得不合时宜,被一趟倾盆大雨淋了个透。钟翎无法,不忍他一个人缩在床上光秃秃的没有棉被,于是拍了拍自己身侧的空位,让他跟自己将就两晚。

    那是一个冬天,分明没有下雪,但屋檐上的冰溜子却结成了葡萄串,呼吸之间都如针扎一般。

    钟翎体寒,只觉得洪桢的身子跟个暖炉似的,让他每一寸皮肤都烘得暖暖的。他惬意地在洪桢怀里伸了个懒腰,如春日晒太阳的野猫。

    但相较之下,洪桢却心事重重。破天荒的,这个往日如春风的少年,眉目间却似罩了一团乌云。

    只不过现在熄了灯,钟翎看不见。

    “翎翎,你还能待几日?”

    后背传来怏怏不乐的声音,钟翎转过身去,在他额头轻轻点了三下——还有三天。

    “以后我考上功名,请你到我府上做客,你一定要来。”

    钟翎欣喜点头,往他怀里又钻了几分。洪桢的文章有目共睹,是整座书院里最好的,连夫子也说他这样的年纪能有此等见地,很是不易。

    那晚,洪桢的话很多,但钟翎却很是高兴,一直聚精会神听着。直到这人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亲密无间的话变成了绵长的呼吸。钟翎才小心翼翼爬起来,在他的眼皮轻轻落下了一个吻。

    那个吻很轻,便真的如翎毛一般。

    直到钟翎撒手人寰,也无人知道这个秘密。

    时间转瞬即逝,三日之后,钟翎的父亲亲自来接人。只是以前气派精致的马车变成了驴车,鞍前马后伺候的几个下人变成了一个老头。

    洪桢喜欢他的字,他知道的。

    于是他真的就写了一幅,两仞长的宣纸上头只有七个字,连落款都没有——“山有木兮木有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句话如此直白,连刚念书的穷秀才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何况是饱读诗书的洪桢。

    他盯着手中的字迹出神,眼中却没有欢喜,甚至,之前阴霾的情绪更严重了。

    “翎翎,我要成亲了,和孙尚书的千金。”

    政治联姻,容不得推脱。

    钟翎事前有想过这种可能,毕竟洪桢满腹经纶,只要给他一个踏板,日后必能一飞冲天。即便是一朝重臣孙尚书,将女儿嫁给他也是不会吃亏的。

    他没把字要回来,毕竟今日一别,或许就再也不会见面了。这是他的心意,算是给这几年的同窗时光一个交代。

    钟翎很是洒脱,他少有这样的时候,只是点点头,把包袱往肩上一甩,踏上驴车。

    洪桢瞧着那个往土里沉了一截的身影,心里有些泛酸。

    没有人知道,孙尚书此前找过洪桢,意在结亲。他当时没答应,于是,便有了商船沉没一事。

    孙尚书说:“要让一介商贾在这世上消失,本官还是办得到的。更别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哑巴。”

    于是,他答应了。

    往后,科举,升迁,有孙尚书在前面铺路,他做官做得很稳。也顺利完成了他的政治联姻,新婚第二年便育了一子,乳名“小不点”。洪父仍旧在宜顺做着县官,公务不忙,有时还能抽空,赴京去看望孙子。

    钟翎的字很受欢迎,没过几年,便成了炙手可热的书法家。期间父亲打算做点小买卖东山再起,却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他跟不上年代的变化了,竟一连赔了三回。那之后,父亲便安心养老,再不碰算盘了。

    两人再见已是在五年后。京城爱字的人多,钟翎便带着父亲进京,安置下来的次日,二人便在街头相遇。彼时,洪桢带着妻儿闲逛,一家其乐融融。

    钟翎,是一个人。

    他停下脚步,拿炭笔在木板上写字——“你的妻子?”

    洪桢见到来人,信息得不得了,但转而想到如今的身份和处境,这份欣喜又大打折扣,点头介绍道:“这是内子。”

    又转头看向妇人,“夫人,这位是钟翎,我年少时的同窗,现下是书法大家。”

    那妇人朝钟翎拂身,说了句初见的客场话,端庄,大方,得体。只是扫射过来的眼神,不怎么善意。

    钟翎眼中一涩,苦笑,把木板上的笔迹擦掉,又写到——“这是你儿子?”

    洪桢抱起四岁的小不点,“小不点,快叫——”

    “——钟翎叔叔。”

    还没等洪桢的话说完,小不点已经开了口,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翎叔叔,你真好看,比我爹爹和娘亲都好看!”

    钟翎愣了愣——“他很可爱。”

    小不点朝他伸手,两条手臂大大张开,肉呼呼的小手还抓了两下空气,“抱抱~”

    钟翎听着孩子稚嫩的声音,错愕地接过,十分笨拙——他没抱过孩子。

    小不点没把他当外人,欢快地回头,“爹爹再见,娘亲再见,我要跟钟翎叔叔去玩!”

    钟翎对这蓦然的热情手足无措,本想拒绝,但既没有空手写字,又开不了口,在对面的夫妇看来,倒还是默认了。

    洪桢本有几分顾虑,毕竟当初钟翎倾心于他,他无情拒绝了。现在又有了家室,他怕万一钟翎想不通,对孩子做什么。

    但这担忧委实不怎么站得住脚,钟翎心地善良,合该不会做那样的事。最后的最后,他拗不过孩子,便也点头答应了。

    抱着孩子的钟翎一头雾水,直到一炷香后他才明白,这孩子之所以这么着急赶着爹娘走,是看上了街边小摊的糖人。

    孙氏顾着他的牙口,一直不给他吃,小不点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然要好好抓紧。

    “翎叔叔,你是小不点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再吃一块好不好?就一块~真的!”

    “待会儿你送我回去,千万不要跟爹爹说哦,不然他又要凶我了!”

    小不点与钟翎相处得很好,他小小年纪便是个话唠,喜欢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刚好钟翎不能说话,便可以一直听着。

    但钟翎发现,这样来回几次,也并非全无好处。

    “爹爹的书房有一幅字,七个字呢,我能认识那两个‘木’!”

    “娘亲可疼爱小不点了。学堂其他人,他们的娘亲都陪爹爹睡,只有小不点的娘亲每天都陪小不点睡!”

    “爹爹也可疼爱小不点了。娘亲好几次说想再生一个小妹妹,但爹爹都不答应,说只要有小不点就够了!”

    钟翎仔仔细细地听,愁容霎时消散了许多。但浅近一想,眉毛又拧紧了几分。这桩婚姻,经营得并不轻松。无论是洪桢,还是他夫人,都是政治联姻下的棋子。

    小不点很黏钟翎,每次见面,第一件事就是在他脸上狠狠吧唧一口,然后抱怨为什么才来,最后又抱着他的脖子跟洪桢告别。

    洪桢夫妇二人虽然貌合神离,却对孩子很是疼爱。

    不过话也说回来,这样可爱聪明的孩子,谁会不喜欢呢?

    于是钟翎也逐渐敞开心扉,每次去的时候都带些小孩子喜欢的玩意儿。尽管洪桢这桩婚姻不幸,一如挂在悬崖上的高塔摇摇欲坠,他也没再臆想什么,更没想过插足他们的婚姻。不为其他的大仁大义,只为了小不点。

    这孩子可爱,合该有个幸福的家庭。

    只是,好景不长。

    洪桢的岳父是一国尚书,再加上洪桢近年升迁太快,在朝中权势甚大,竖了不少政敌。这些人对付不了他们,便对小不点下了手。

    这是一滩在河底涌动的暗流,无人能够预知。

    那日,钟翎正在给小不点排队买糖人,突然一伙人涌过来,孩子便被抢走了。他是哑巴,不能呼救,只能冲上去抢,又踢又拽,甚至不顾形象张嘴大咬,最后却被敲晕在小巷。

    卖糖人的小贩怕惹上事,匆匆收摊回家。

    钟翎醒来已是天黑,仓皇失措。风急火燎跑回洪桢家,却只听到铺天盖地的哀号,门前的石狮子也挂了白绸——小不点在一个时辰前,被人从护城河里打捞上来,已经溺亡。

    孩子好好的,怎么能一下子就没了呢?

    他只觉得掉进了泥潭一般,两腿一软,再站不起来。

    但却有一人,曾给他带来春天,也将他推进深渊。

    洪桢脸色铁青,冷冷地站在门口,仿佛刻意等他一般,“对孩子下手,这便是你的本事?”

    第96章 大雪(二)

    钟翎拼命摇头,他的写字板弄丢了,张嘴胡乱地想解释,比比划划,却没人能看懂。

    他想说,不是我。

    他想说,让我再看看他。

    他想说,别恨我。

    他以为洪桢会像以前一样,一个眼神就能明白他心中所想。

    然则,对方却扣住他的手臂,咬着牙道:“你从见我的第一天,就打算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