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最佳契合(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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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伶牙俐齿的,一点也不给老师面子。

    郑飞鸾被自己的话绑上了火刑架,杵在那儿烤了一会儿,临到快烤焦了,也没想出来该怎么拆何岸的招。

    倒是何岸,唇角噙着轻快的笑,笔尖在纸上跳动,将关于戴逍、纹身和长袖的内容都记了下来。

    这个晴冷的下午,他们一站一坐,在吧台边聊了很长时间。

    偶尔有客人来到店里,指名想喝郑飞鸾做的咖啡,机敏的收银小妹会主动挡下来,将单子派给另一位咖啡师去做,以免打扰了老板的私人时光。

    两个人聊着聊着,话题不再限于经营客栈的小细节,时常发散开去。

    往深了走,郑飞鸾就给何岸讲解一些经济学知识,往广了走,就讲几个发生在久盛的案例,真实而有趣。他懂得多,言谈沉稳,又足够耐心,何岸听得兴味盎然,巴掌大的笔记本连翻了四五页。

    自从离开渊大,何岸就再也没有体会过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知识的感觉了。比起一个人在书海里大浪淘沙,有前人领路无疑要舒服得多。

    而且,教他的人还是郑飞鸾。

    何岸沉浸其中,那些滋生于情爱的痛苦记忆都在交谈中悄然隐去,仿佛他依然是渊大的普通学生,而郑飞鸾也依然是多年以前,坐在学校报告厅高台上的那位Alpha先生——要大清早捧着学生证去排队,焦急地踮着脚尖数前方密密麻麻的人头,半天才能领到一张票,才能挤在无处下脚的过道里远远看上一眼的Alpha先生。

    何岸从没告诉过任何人,那曾是他短暂的大学生涯里最快乐的一天。

    现在,他巧合地达成了当年的夙愿:与郑飞鸾近距离、面对面地坐着,他把学业上的疑惑问出口,郑飞鸾便循循善诱地给予解答。

    不谈情,不说爱,只讨论最理性客观的内容。

    即使在少年怀春的梦里,他也不敢奢求能得到郑飞鸾的垂爱。他只敢想到这一步,然后如履薄冰地走近,忐忑地停在红线以外。

    郑飞鸾和他恰恰相反,醉翁之意不在酒,每一句正儿八经的话背后都在盘算能给自己加多少分,每一个人模人样的表情都在给未来的谈情说爱之路铺砖。看到何岸眼中多了几分耀眼的生机,他就觉得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把人抱回家了。

    可逐渐的,何岸脸上显出了倦意,反应远不如最初那么雀跃了。

    有时候正写着字,握笔的手指会蓦地一紧,僵上那么两三秒钟,眉头也跟着皱起来。笑容像被雾气遮了,明明唇角有弧度,眉头却总是舒展不开。

    大概是聊久了,所以累了吧,毕竟一堂课满打满算也才四十分钟。

    郑飞鸾想。

    吧台上映着淡淡的暖红余晖,咖啡杯见了底,浅碟里只剩一层糕点屑。铃兰乖乖巧巧坐在高脚椅上,先舔了舔手指,再舔了舔嘴唇,假装自己没偷吃。

    “我……我该回去了。”何岸合上笔记本,装进了衣兜。

    “好,我送你们。”

    郑飞鸾没有挽留,今天独处的时长已经创下了记录,事情要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来,不能急,也不能逼。

    何岸点点头,弯腰去抱铃兰。

    第一下许是姿势不对,居然半途脱了手,没能抱起来。他微微一愣,又试了一次,这回幸好没出岔子,顺利把二十多斤的小丫头抱了起来。

    郑飞鸾踏出吧台,亲自将他们送到了红莓西点屋门口。

    “再见。”何岸朝他温柔地笑了笑。

    “再见。”

    他站在门口,目送着父女俩走过小石桥,跨进青果客栈的大门,这才转身返回店里。但他不知道的是,刚离开他的视线,何岸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代之以紧咬的牙关,泛白的唇色,还有愈渐痛楚的神情。

    何岸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在迅速流失,他跌跌撞撞回到卧室,赶在发抖的胳膊彻底失去力气之前把铃兰送到了床上。

    浑身都虚得厉害,背后浮出了一层潮湿的冷汗。

    他闭着眼,一手撑住床沿,一手捂住胸口,努力想要缓和那种烧心的感觉——半封闭的西点屋里,随着时间推移,Alpha信息素在空气中积少成多,终于凶恶地包围了他。

    郑飞鸾不是故意的,他知道,可他太难受了。

    那晕眩的感觉仿佛注入了血管,被失速的心脏泵向身体各处,快速扩散,变得越发汹涌。

    他终于挨不下去了,夺门冲进卫生间,两腿一软,跪倒在马桶前,惨白着脸色,把刚才咽进胃里的咖啡与糕点全吐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四月,小镇多雨。

    阴云像织在天上的千层蛛网,既粘又厚,拨不开,吹不散,接连几天都没出一次太阳,倒是动不动就泼下来一场雨。

    雨天生意冷清,郑飞鸾站在吧台后,百无聊赖地望着对街发呆。青果客栈大门半掩,许久无人进出。粉墙湿了青苔,墙根的一排矢车菊左右摇曳,被雨珠砸得点头哈腰。

    自从三月末的那次长谈后,何岸再也没带铃兰来过西点屋。

    郑飞鸾想极了他们。

    他无数次自省了那天的表现,把记忆中说过的话逐字逐句拎出来挑毛病,想找出自己做错了什么,却一无所获。他甚至确信,何岸离开时的情绪并没有不愉快。

    所以,是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

    郑飞鸾正想得头疼,忽然,客栈门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铃兰。

    她提着小裙子,在门槛后头左挪两步,右挪两步,似乎打算出门。那木槛子足有半尺高,她矮豆丁一个,怎么抬腿也迈不过去。可她像有什么急事,铁了心地要出去,居然弯下小腰,抱住门槛,右腿努力往上扒拉,脚背一勾,屁股再一撅,整个人就那么晃悠悠趴在了上头。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找……爸爸……”

    铃兰努力比划。

    郑飞鸾便抱她进去找何岸。然而庭院空凉,卧室也锁了门,只有程修一个人在客厅值班,抱着一台笔记本,正焦头烂额地给客栈写宣传稿。

    郑飞鸾就问:“何岸呢?铃兰找他。”

    程修从键盘上抬起头来,一脸的晕乎:“应该……在午睡吧?”

    “房门锁着。”

    “锁着?”程修一呆,挠着头发迷迷糊糊想了一会儿,突然张大了嘴巴,“啊!我想起来了,他去香袖街买花了!”

    话音刚落,他又一拍脑袋跳起来,脸上写满了卧槽:“完了完了,下雨前去的,没带伞!”

    没带伞?

    郑飞鸾凝眉算了算,这场雨少说也下了半小时了,那就是说,何岸被困住了?

    窗外雨声渐密,程修匆忙扔掉笔记本,从客厅进门处的伞架上抓了一把伞就要去接人。冲进雨里还没跑多远,他猛地来了个急刹,又是一拍脑袋:“戴逍去买灯泡和油漆了,也没带伞!”

    郑飞鸾:“……”

    程修紧急掉头,奔将回来抓了第二把伞,然后就盯着双伞双待的僵局,陷入了“应该先去接谁”的愁苦思考中。

    “分工合作。”

    郑飞鸾从他手里抽走一把,在头顶“砰”地撑开,抱着铃兰大步踏进了雨中。

    “等、等等!”程修在后面作尔康伸手状,“谁接谁?”

    郑飞鸾头也不回地跨出了大门。

    程修维持了那个滑稽的姿势三秒钟,脑海中闪过一幅郑飞鸾雨中接戴逍的画面,立刻一阵恶寒,触电般把手缩了回来,觉得自己问了一个智商突破天际的问题。

    香袖街有一家小啾花圃,是何岸常去买花的地方。

    郑飞鸾知道那儿。

    他的Omega生性浪漫,还有些挑剔,不喜欢那种固定搭配、商业感浓郁的花束,只喜欢去镇边的花圃里亲自剪一束最好看的。果然,郑飞鸾刚转过街角,就见何岸抱着一束黄白相间的雏菊站在花圃门口,一边等雨停,一边逗弄笼子里的大绯胸鹦鹉。

    “何岸!”

    郑飞鸾远远叫了一声。

    何岸扭头看来,见到伞下的铃兰,立刻踮起脚尖,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相距五六步的时候,他不顾落雨,抱着花一溜儿小跑过去,低头钻进了伞下。

    铃兰眉飞色舞,张开双臂扑向何岸,芬芳的雏菊顺势入了郑飞鸾的怀。

    郑飞鸾接稳那束花,笑道:“她等不到你回来,差点自己出门找你,还好给我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