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最佳契合(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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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寻偶的时候神智不太清楚,不怎么爱说话,可何岸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总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何岸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

    那一抹笑容浅浅的,幸福的味道藏在眼底,盛满了,只肯露三分浓淡。

    积雪化开一季暖春的时候,何岸得了一场胃病,腹部急痛,苍白着面孔吐得昏天黑地。

    他以为呕吐是有了孩子,没顾得上去医院,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家里,忍过了最难熬的疼痛,甚至生出了一丝奢侈的希望。

    郑飞鸾来的时候,何岸就躺在他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想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何岸任何回应。

    于是,何岸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何岸迎来了凶猛的发情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发情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但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发情的Ome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也只有夜晚。

    白天,他依然是与何岸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何岸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

    他第一次看到惯于隐忍的青年被可怕的情欲碾碎了尊严,跌在床畔,拽着程修的袖管不松手,凄厉地哭出声音来,哀求他网开一面,别在这个时候夺走自己的Alpha。

    程修红了眼睛,连连跟他说对不起,却还是守住了理智,没有心软。

    房门在面前关上了,隔着一层薄铁皮,郑飞鸾听见何岸在里面一声一声叫他的名字,哭腔浓重,还绝望地发着颤。

    然后,就是长达二十小时漫长的分离。

    发情的Omega怎么能离开自己的Alpha整整一个白天?

    郑飞鸾不知道。

    没有人舍得尝试,从来没有。

    何岸是怎样独自熬过那七个白天的,郑飞鸾迄今都不得而知。他的记忆只从每天的凌晨两点开始:推开那扇门,就看到何岸裹着一条湿淋淋的毯子,无声无息地瑟缩在过道角落里,目光涣散,气息奄奄,要抱进怀里吻很久才能暖过来。

    到后来,何岸开始频繁陷入昏迷,根源竟是脱水和饥饿——存放在冰箱里的浓缩营养液,郑飞鸾连一支也没给何岸喂过。

    为了保持肠道洁净,发情期的Omega无法摄入固体食物,连半流质都不行,唯一的热量来源只有浓缩营养液。而郑飞鸾恰恰处于寻偶期,智力残缺不全,根本照顾不好Omega。直到第三天,程修来接人的时候发觉何岸面色苍白,体格虚弱得骇人,打开冰箱一看,营养剂居然原封未动,才慌忙拆开几支,匆匆灌进了何岸嘴里。

    任谁也不敢相信,这场兵荒马乱的发情期,居然真的在何岸腹中留下了一条顽强的小生命。

    这个孩子被何岸视若珍宝,一天一天呵护着成长起来。她平平安安度过了六个月,长出了手脚,会动弹,会翻身,乖巧听话,从不闹腾……然而就在初秋的那一天,她遭遇了幼小的生命中最大的一场劫难。

    她的Alpha父亲从国外归来,知晓了她的存在。

    她变成了一窝见不得光的蛇鼠虫蚁,要被赶尽杀绝。何岸护不住她,只能怀着她,提心吊胆地躲藏在城市夹缝里,白天不敢抛头露面,夜晚不敢安心入眠,躲一天是一天。

    这个孩子最终出生在了去年的圣诞节,那一天,猩红的床单洇透了何岸的血。

    ……

    是他做的。

    都是他做的。

    从两年前大雨滂沱的夏夜开始,记忆呈现给他的每一幕画面,都是他洗脱不去的罪名。

    郑飞鸾望着手中洁白的铃兰花,心脏骤然绞痛。胸腔闷得厉害,肺里的空气被一股脑挤空了,任他怎么大口呼吸都喘不过气来。

    第三十四章

    清早七点,淮阳路的“爱宠城堡”开了门。

    笼子里猫打呵欠鸟打鸣,饿了一夜的狗扒着栏杆排排站,激动得狂甩尾巴。店长大叔挂上“营业中”的灯牌,拎起一袋狗粮开始放饭,还没喂几只,门铃作响,有人推门进来了。

    这个点来客人?

    “爱宠城堡”门面小,地段差,做的又是洗澡、吹毛、临时寄宿的小本生意,连待售的猫狗都有大半是捡来的,算不上高端宠物店,客流量向来少得可怜,更别提工作日刚营业就有人登门。

    店长大叔正想着是哪位熟客来了,一转身,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陌生Alpha。围巾大衣,肩头落着一层碎雪,个头挺拔,表情端肃,往那儿一站就有股说不上来的威严气质,怎么看都和他家小店格格不入。

    再瞄一眼停在门口的车,得嘞,三叉星徽,商界人士标配。

    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狗粮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Alpha说:“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Alpha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彩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mega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mega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mega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不是三点水的那个河,是人字旁的。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经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那个其貌不扬的Omega,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他的镇定被劈开了一道裂缝,越裂越宽,越裂越深,疯狂吞噬着他坚持的执念,直至镇定荡然无存。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Omega定格的笑靥,有些艰难地问:“您还记不记得,何岸是怎样一个人?”

    “他啊……勤快,心善,长得俊,不光店里的客人,连猫猫狗狗都喜欢他,要是换个性别,不是Omega……”

    店长大叔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说实话,他来应聘的时候,我是不想收的。Omega嘛,体质弱,还有发情期,我这做小本生意的经不住折腾,怕招进来了会误事儿。但这孩子太缺钱了,看着怪可怜的,我心一软,就给留下来了。没想到他特让人省心,对客人态度好,做事还有条有理,一桩一桩的滴水不漏,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都多……”

    “他很缺钱?”

    “缺啊,怎么不缺?据说家里欠了一大笔债,急着还,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了,本来差一年就能毕业了,可惜得很。”店长大叔摇头叹息,“这孩子聪明,从外地考进的渊江大学,读的还是最出名的商科。家里这一遭灾,六七年算是白忙活了,就剩个谁都瞧不上的高中学历,也不知道下半辈子拿什么谋生。”

    渊大商科?

    郑飞鸾第一次听说这事,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渊大的商科分数线极高,又偏爱Alpha。Omega的录取率连Alpha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岸得优秀到什么地步才能考上?

    他竟然还耻笑过何岸的学历。

    如果没有家庭变故,何岸应该早已顺利毕业,得到了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或许就在久盛的写字楼上班。他们之间,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开始。

    饥饿的比格犬在一旁嗥吠乞食,店主大叔抓起一把狗粮,丁零当啷填满了它的饭盆。

    “何岸这孩子,赚起钱来太拼命了,有时候遇上台风天、暴雨天,店里没客人,他就去帮隔壁花店送花。隔壁也嫌天气差,想偷懒,就付个三块五块的跑腿钱,交给他去送。”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就怀孕了。怀孕了也不请假,照样大着个肚子在店里忙活,也没个Alpha照顾他,问他怎么回事,不肯说。我那时候是真想辞了他,逼他回家休息,可怜这孩子没积蓄,再丢了工作,以后拿什么养娃?我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郑飞鸾不忍再听,却不得不逼自己问下去:“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