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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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车里暖和了,Omega才领着郑飞鸾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要下车,却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

    “飞鸾?”

    Omega有些无措。

    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

    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对不对?

    你是我上个月才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百的缘分,和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

    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就知道他是谁。

    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Omega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就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将变得顺理成章。

    但你不敢。

    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mega都无胆面对。

    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这时候,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

    又轻又软,摸起来格外舒服。

    “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mega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

    然后,Omega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看他一眼,打开了车门。

    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是Omega的贴身物。

    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

    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铃兰。

    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香。

    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mega,怎么会正巧拥有他亟需的、罕见的铃兰香?

    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mega费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迎面扑了进来。

    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叫了声:“何岸!”

    “嗯?”Omega回头,“怎么了?”

    后座的郑飞鸾一瞬褪尽了血色。他僵着骨头看向Omega,黏腻的冷汗淌下来,密密地敷了一脊背。

    程修刚才……叫他什么?

    何岸?!

    这个平凡的名字是一柄匕首,寒光熠熠,在叫出口的同时凶狠地刺穿了人的血肉。

    程修指了指副驾驶,示意Omega过去坐。Omega便冒着风雪绕到前边,低头钻进车里,“砰”一声关上门,搓了搓掌心,呼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热气:“好冷啊……叫我什么事?”

    程修故作神秘,打开储物盒,从里面扒拉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来,拿着,送我们何岸的冬至礼物。”

    何岸。

    清楚明确的两个字,脆泠泠,俏生生。

    第一个字二声,第二个字四声,以明快的开口音收尾。

    前窗的光线一刹变得雪亮,千百倍耀眼起来,映照出了Omega的眉眼。郑飞鸾的视野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了。

    那块纯白的拼图,终于当着他的面被人翻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程修给的信封很厚实,白纸底下透着一抹粉红,一看就装满了钱。

    Omega不肯收,程修硬是掰开他的手指塞了进去:“拿着,把家里空调修一修。你那老破房子,墙壁薄,没地暖,窗户还漏风,一进去鸡皮疙瘩掉一地。今年冬天这么冷,不修空调,你打算怎么活啊?”

    “真的太多了,我……我不能拿。”

    Omega说什么也不答应,交回信封就想开门走人。程修眼疾手快,扬手“啪”地一拍,把四扇门全锁了。

    Omega折腾了半天也没推开车门,怕弄坏车子,不敢胡乱使劲,只得坐回原处,解释道:“程修,我没那么怕冷,就算真受不了,我自己手里还有积蓄,可以找师傅修空调的……”

    “得了吧,你那点儿积蓄顶个屁用,全加起来还没你男人一身行头贵,扯他一条领带够你吃半年的。”程修一点不给Omega留脸面,嘴刀子“嗖嗖”直往他心坎上招呼,抓起信封又塞了过去,“拿稳了,别跟我客气。”

    Omega还是不让步:“程修,别这样,我不能拿你的钱……”

    他再三推拒,程修却没生气,反倒噗哧一声笑了。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说:“有句话怎么讲的来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等会儿你家Alpha醒了,我立马提加薪,上回眼皮都不眨直接薅下来一千八,这回怎么也得薅两千——你想想,要是没有你,我哪儿能加薪加得这么爽快,这钱是不是得分你一半?”

    Omega固执地摇头:“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程修说,“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活一起活,要挂一起挂,总不能我手里明明有钱,还让你冻病了。再说了,你跟他都已经这么久了,万一肚子里……”

    程修意味深长地留了半句话,伸出手,在Omega小腹上摸了摸。

    “我……”

    Omega微微一怔,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收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一个没脸没皮惯了的人,这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吧。”Omega眉眼含笑,眸子里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mega便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疑问,想扳过Ome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me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窗外似明非明,亮得极不真切。黑沉沉的密云压暗了天色,下一场席卷渊江的暴风雪又快来了。

    他看向枕畔,那儿悄无声息地躺着一枝铃兰。经过一夜,花瓣已经失了水,却依然色泽洁白,余香幽淡。他求救般地抓起那枝铃兰,放在鼻下深深一嗅,恐慌的情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也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他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何岸,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何岸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然而在转身的一刹那,就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

    破天荒地简单,也破天荒地炽烈,源源不断,一股强过一股地打进郑飞鸾的神经,仿佛怀中这具身体不是其他,正是快感本身。冰凉刺骨的雨水一滴一滴往何岸的颈背上砸,顺着淌下去,湿透了皮肤。

    两片蝴蝶骨在他眼前拉弓一样绷起来,单薄,雪白,瑟瑟发颤。

    窗外炸开了一道惊雷,天际劈下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me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何岸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何岸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