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闷棍之王

六十九 儿童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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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11-14

    泰森说的没错,强盗的老窝都是精挑细选的隐秘所在,没有熟悉他们情况的人做向导,还真的很难找得到。不过有了泰森这个尖细,荒原上的强盗除非是打洞的老鼠,否则今天注定是他们永世难忘的日子。

    在去食人魔强盗营地的路上,季风搂草打兔子,顺带着剿灭了三个哥布林强盗部落。

    结果让季风失望的是,这帮哥布林的油水实在是太少了,经过细致辞的搜罗之后,粮食倒是有一点,但是季风最想要的金币却是一块也没有,只有几枚满是污垢油泥的银币和铜币。这让一心想*强盗的香格里拉领主大人十分生气,所以季大老板决定把三个哥布林部落的幸存者组成一个冲锋队,一会作为攻打食人魔部落的先锋。

    季风当然不需要这些又臭又穷的哥布林助阵,他只是想找点乐子。

    季风这次拒绝了三个老婆要一同跟来的请求,却带来了香格里拉大少爷卡洛斯。按照老流氓的说法,男人要从小就见识血腥,长大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爷们。另外季风还带着五十名狼人战士,剩下的小弟都被他留在了城镇废墟。

    食人魔强盗在很多人眼里可能很可怕,但是在香格里拉领主大人眼里,狗屁不是,根本没必要来那么多人来凑热闹。

    奥尼尔食人魔部落在一座怪石林立,错综复杂的石林之中,这片石林错落有致,似乎是按照某种固定的顺序排列,又似乎没有一点秩序。

    双头食人魔是荒原上最强大的强盗了,这个部落拥有五十多个双头食人魔家族。食人魔生活方式有点像狮子,每个家庭中,雄性永远只有一个,而雌性一般在十来个左右。而这些家庭,只有在*的时候或者是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时候才会一起行动,至于平时当然是各顾各人。

    真是一个不知道廉耻和无比自私的种族。季风是这么评价食人魔的。

    泰森点了点头,每当想起自己被年轻力壮的食人魔赶出部落,他都恨得心里直痒痒。

    这个食人魔部落很自信,因为他们一直是这篇荒原上最强者,一直一来都是他们打劫别人,从没有人敢于向他们挑战,所以整个部落的外围,连哨兵也没有,其实就算是他们想派出哨兵,也得为派谁去先自己打起来,几个小食人魔在外面嘻嘻哈哈的踢着一个缘故隆冬的头盖骨。

    “很强很牛叉!”季风不知道是夸奖还是嘲笑,他挥挥手,泰森带领着一百多个哥布林强盗,拎着大木头棒子冲了上去,那几个玩耍的食人魔小孩就是他的目标。

    挥棒打倒了正在几个小食人魔之后,惨叫声就惊动了整个食人魔部落,呼喊的声音顿时响彻了整个部落,引发了阵阵回音。

    五十几顶帐篷里,怒气冲冲的跑出来一群双头食人魔,身高在三米左右,远不是单头食人魔能够抗衡的,更不要说泰森这个没种的家伙,还有他带领着的一百来个哥布林。

    人数上的劣势和实力上地差距,让哥布林们节节败退。不停地有哥布林被食人魔的石棒抡倒,引发一阵阵惨叫。

    这帮双头食人魔手里都握着沉重的巨石棒子,拎着手里轻飘飘的,丝毫不见吃力,抡起来砸过来的时候,往往一棒子就能将两三个哥布林砸飞。

    蜂拥而来的雌性食人魔地身材也比哥布林还要高大,她们挥舞着的虽然只是木棒,但力量同样不容小觑,再加上数量也远远超过了哥布林们,所以一下子就将哥布林们副得节节倒退。

    哥布林被挤在了两座巨石柱中间,三面被围,被打的苦不堪言,不时有个被石头棒子击飞的身影腾起。

    倘若不是石林错综复杂的地形让这食人魔的战线施展不开,估计老早就冲垮了哥布林畏畏缩缩的防线了。

    和哥布林们打的不可开交的,正是食人魔部落仅有的二十几个雄性双头食人魔战士,所向披靡的雄性食人魔手中的巨大石头棒子挥在哥布林们扁平大脑袋上,甚至能将哥布林一下子拍成没脖子——因为脑袋直接砸到腔子里去了

    他们的力量对于哥布林来说,不啻于天神下凡,有些哥布林被他们抡飞到石柱上,重重的撞上去,还能像皮球似的又弹回来,结果全身上下的骨头都成了碎渣子。

    相比较而言,哥布林们手里的破铜烂铁,就是儿童的玩具,食人魔们的皮肤是透着暗紫的青灰色,上面爬满了繁荣复杂的族群纹身和神邸崇拜图腾图案,每一个成年雄性食人魔,还拥有一项天赋技能——嗜血术,这有点像兽族狂战士的狂暴技能,只要踏上战场,他们的身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感觉不到伤痛,并且还附加一定的抗毒能力。

    哥布林强盗们的破铜烂铁武器击中了雄性食人魔,根本对这些食人魔造不成多大的伤害,反倒会激起他们更大的杀意,重重的石头棒子接二连三的伦飞了哥布林,有几个食人魔杀得兴起,随手抓起一个哥布林,张开臭气熏天的大嘴,就是狠狠的一口咬下去。

    哥布林的胆量也就他们的脑子大小,这个骨子里流淌着胆小基因的种族,也就打打顺风仗还行。

    泰森本来老早就准备逃跑了。

    有几个胆子小的哥布林信心崩溃了,抢在他前面扭头就往回跑,泰森正犹豫是不是要向群众学习。这几个胆小鬼只跑出了几步远,一根根雪亮的棱枪破开他们地头颅,带着纷飞的脑浆和血液的棱枪斜插在哥布林身后五米的地方,就像一个界限,告诉了所有哥布林越过界限的后果。

    不是几个扔掉武器调头就逃跑的哥布林当场被狼人战士的棱枪格杀了,哥布林们肯定崩溃了。

    迫于后退就是死亡的可怕压力,哥布林们硬着头皮止住了后退的脚步。刚刚逃跑的时候,那几个逃跑的哥布林都是四面八方疯跑的,但无一漏网全部被钉穿了身体,太可怕了!那些手持棱枪的狼人督军,看上去比食人魔还要不好惹,更何况还有个残忍可怕的领主大人在后面看着。

    哥布林们衡量了一下,前后都是死,但是冲锋的话死得比较痛快,比落在香格里拉领主手里强一万倍,所以咬着牙对着食人魔又发动了冲锋。

    四百多号食人魔围攻一百多个哥布林,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这仗是什么结果。

    看看情形越来越不对,泰森自己也慌了,怪叫一声,把大木棒甩向了对面的双头食人魔,然后撒腿就跑。他知道,只要能够跑到那些拿着棱枪、一脸杀气的狼人身后,再来三百个双头食人魔也伤不了他一根汗毛。

    棱枪没有刺向泰森,因为狼人们这时候准备冲入战场了。

    狼人们不停地灌着烈性朗姆酒,眼神凌厉地扫视着战场,他们身上的毛孔随着烈性酒液地下肚,逐渐绽开了。他们的喉咙里都发出了低沉的吼声,手里的棱枪棒了被捏得咯吱咯吱作响。

    “泰森真是个废物。”小屁孩昨天晚上缠着冈萨雷斯给他做了一个银光闪闪的钩手,又嚷着赫本给他弄了个船形八檐帽,右眼蒙上了一条红色海盗丝带,小嘴里叼着季风抽剩下的一根雪茄烟头。活脱脱一个职业海盗。

    “记住,战斗的胜负取决于实力,更取决于坚忍不拔的意志。两强相争,勇者胜。如论对手是什么人,都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季风对狼王加内特挥挥手,下达了攻击命令,然后轻松写意的掏出一袋干果,坐在地上和宝贝儿子吃了起来。

    食人魔这样的不入流的小屁角色,季风是不屑于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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