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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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多久,官博发现了这样的小风波后,删了那条评论,这个时候,这条微博的转发也越来越多。

    时意现在已经是四五十万粉丝的作者,在晋江网站也是超人气作者,有这类小风波很正常。

    人气高就容易出现风波,毕竟读者里,并不是各个都理智,所有圈子都一样,粉丝犯错,偶像买单。

    之前时意的一位读者把各个作者排在一起比较,先是点评了其他作者的缺点和不足后把时意夸上了天,这让其他作者的读者很不满,互相喷粗口。

    这些时意作为作者,就算看到了也不能掺和进去,他也没有建立读者群和粉丝群的习惯,更没有什么和读者近距离对话的机会,而且就算有近距离对话的地方,也不一定这些人都是重合的,玩微博的不一定玩Q,追文的读者也不一定玩微博或者加读者群。

    但为了约束读者,他不得不在作说里规劝自己的读者,不要在公共场合拉踩其他作者,默默看文就好。

    微博作为一个宣传渠道,加上粉丝众多,时意更不能大张旗鼓的说这件事,会被说是自炒,找存在感,只会将事情扩大,怎么说都会有人编排曲解,最后可能越演越烈。

    所以时意只是简单地在作说里规劝了一番,并让读者互相转告。

    只是这类纷争,只要你站在一个行列的金字塔尖上,作者说再多都没有用,该有的对比和纷争是你控制不住的。

    就像明星也并不能完全掌控自己的粉丝。

    网上时意成了风云人物,粉丝和黑粉共舞,撕扯不休,现实里他只是一个全职奶爸,说句没良心的话,粉丝和黑粉吵的再凶,他合上手机和电脑,也就离作者的身份远了。

    所谓的黑粉和真爱粉,不如都把目光放在自己手头上的事儿,工作党就好好工作,学生党就好好学习,闲暇看个文,娱乐调剂一下,关注太多只会被娱乐。

    他从不庸人自扰,他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什么粉丝什么黑粉,都不重要,他需要的不是粉丝,只是读者,愿意看他书的读者,这就够了,不需要什么后援会,不需要隆重的仪式来维护他的形象,也不需要把他架在一个需要人仰望的高度。

    喜欢他的书,那就看他的书,有点闲钱了想买来收藏一本也是个人意愿。

    没有必要去跟人因为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吵架,更没必要跟人互撕到诅咒彼此全家车祸什么的,除了出口恶气,诅咒还有其他用吗?有时候还不一定就真出了这口恶气,毕竟你诅咒,对方也诅咒你,何必呢。

    时意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签了两千多张,签的手发酸,看看时间,差不多快晚上十点半了,时意把笔合起来,刚想站起来,就看小编辑领了一个人走了进来。

    笑眯眯地对时意介绍说:“离辛老师,这是我们出版社的负责人,沈越,沈总,他知道你今天过来,特意过来见你,知道你在签字,没打扰你,现在看你签完了,才过来和你见面。”

    沈越穿着正装,风度翩翩地走到时意面前,微笑着伸出手对他说:“一直很喜欢离辛老师的书,写的故事精彩绝伦,我是你的读者,上学的时候就喜欢你的作品,看到您现在越来越好,很为你高兴。”

    沈越长得不差,出了社会后,或许有些人的初恋随着时间这把刀,将初恋这个符号的一切都捅的面目全非了,但沈越无异于是出众的,一如当初在学校的时候一样出众,他能力不差,如今气质更加温润亲切,一点也不因为自己是所谓的负责人就高高在上。

    时意没想到成曜出版社竟然是沈越的。

    或者说沈越被聘用到了成曜?

    据时意所知,成曜的历史可有些年头了,并不是近两年才创立起来。

    那么沈越极有可能是被聘用过来的,并不是他的。

    如果是他的,那就真的太尴尬了。

    还有可能暴露自己。

    虽然时意喜欢过沈越,当年也给沈越写过几封情书,但两人并没有多频繁的接触过,有那么一两次接触,也都是简单的打个招呼,说了那么两句话。

    两人不熟悉,所以时意虽然担心对方认出来他,但想想没那么熟悉,也未必就能通过声音知道他是谁。

    根据心理学的惯性认知,一般情况下,就算听到熟悉的声音,看不到对方的容貌之前,也会下意识的认为只是碰巧声音一样而已。

    所以时意伸出手和沈越问好。

    “你好。”

    沈越手里拿着之前时意在成曜出的一本书说:“离辛老师可否在书上帮我签个名。”

    时意接过小编辑早就准备好的笔说:“好的。”

    时意在沈越摊开的本子扉页上签上自己的笔名,还写了一句祝福语——万事如意。

    沈越很开心的拿回书看了又看,说了许多感谢的话,然后想邀请时意下次过来,请他吃顿饭。

    时意这次没有答应,摇摇头说:“不好意思,我时间比较紧,签名的时间也是硬挤出来的,抱歉。”

    沈越并没有强求,他很尊重时意的点点头说:“好的,你辛苦了,听说你是打车过来的,如果需要接送,可以跟我们说,出版社会为你安排。”

    “不用那么麻烦,明天我再过来,我自己回去就好。”

    沈越自然看出来时意很抗拒被人知道个人信息,便没有继续勉强。

    和小编辑一起将时意送到电梯口,看着他走进电梯,电梯合上门才转身回公司。

    沈越的确是被聘用过来的,成曜出版社是他舅舅家的产业,他母亲是帝都人,舅舅家祖辈都是从文,出版社开了几百年,一代代下来,文化底蕴深厚,是行业内的翘楚,承接了许多国家出版方面的书籍,各行各业的书籍都有涉猎。

    第65章 chapter 065

    A城不是成曜出版社的第一家分公司,本来根本不需要沈越过来, 但原本商谈好的金牌经理人因为家中有事, 一时脱不开身, 和男友姚成贤一起回到A城创业的沈越就临时上任, 成了舅舅分公司的负责人。

    他不需要审核稿子, 也不需要招揽作者或者各类人才,这些都有专门的员工负责,他只需要过来把控一下大致的方向即可, 等过段时间,物色好了新的负责人,他就不用每个月都过来两三趟。

    所以沈越并不知道离辛是时意, 因为签约合同在他来A城之前就由帝都的编辑一手搞定, 根本和A城的出版社不沾边,A城的出版社唯一和时意做的有关的事情就是搞一下时意新书在A城的宣传工作,然后联系时意签那一万张签名。

    不过沈越的确觉得时意的声音有些熟悉,但他没有将离辛和时意联系在一起, 那么在他眼里, 这一切就只是巧合,声音像而已。

    时意离开后,沈越拿着书也离开了公司, 他把书放在副驾驶的位置, 开了三十分钟后, 回到了位于市中心他和姚成贤的住所。

    他们去年刚订婚, 婚期还没定, 但双方已经见过家长,订婚后关于公司的事情也获得了两家的支持。

    他们创立的是娱乐公司,主要是培养艺人和偶像团体,也签约一些有潜力的演员,娱乐圈里明星也分很多种,有喜剧演员,电影演员,电视剧演员,歌手和综艺咖,这些他们都涉足,公司虽然刚成立不久,但因为有一些人脉,加上沈越母家那边的文化圈人脉,也笼络了一些艺人,文娱不分家嘛,虽然刚起步,但一切都很顺利。

    沈越回来的时候,姚成贤已经回来了,刚洗完澡。

    沈越拿着书走进来,姚成贤吹干头发,穿着浴袍也刚好从卧室走出来,拿着玻璃杯,准备过来倒杯水喝。

    看到沈越说:“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他知道沈越去了出版社,但平时去一趟,随便看看就回来了,今天比平时要晚一些。

    沈越拿着书,笑着对姚成贤说:“看到喜欢的作家,和他聊了两句,讨了个签名,就耽搁了一会时间。”

    姚成贤倒完水,喝了口说:“你喜欢作家挺多的,见到的是哪个?”

    “离辛,你知道的吧,就是去年那部大爆剧的原著作者,离辛。”

    “哦,是他啊。”姚成贤当然知道,那部电视剧应该没人不知道,太火了,上到豪门贵妇,高管政客,再不追剧的人也都追了,下到街边巷尾的商贩,谁不聊两句,这部剧可以说是去年的大火剧,年龄层涵盖广泛,男女老少皆追的电视剧,今年售出的海外播放权达到50个国家,播放量也节节攀升。

    可见有多火。

    沈越坐到沙发上翻开书,看了又看那句寄语和签名,嘴角带笑。

    姚成贤说:“那你看到他长什么样子了吗?挺神秘的。”

    沈越说:“样子没看到,但是看衣着打扮,像是跟我们差不多的同龄人,甚至还有可能比我们年轻几岁,当初看《澄渊传》时,我一直以为是四五十岁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人,毕竟里面的人情世故,经历和想法都让我觉得不是个小年轻能写出来的。”

    姚成贤对小说方面的事情不感兴趣,虽然知道离辛,但也是因为电视剧大爆才有所了解,其他时候也并不怎么聊这些,但未来姚成贤觉得自己或许会多聊一些,因为他们公司不仅仅是培训艺人,还有影视部,会屯一些版权,也可以自己投资拍摄,然后让自家艺人出演,还可以屯着高价卖给其他团队,既然有影视部,那么将来肯定是要往小说圈发展。

    就在姚成贤想着公司发展问题时,沈越合起书,笑着随口问了姚成贤一句。

    “我不是记得你当年上学的时候,文笔也很好,文字很有灵气,你还说你很喜欢看书写点小文章,为什么毕业后,从未再见你写点什么,其实你要是还有这个想法,完全可以闲了时候构思一下,咱们公司以后没准还能拍你写的小说,我舅舅家又是开出版社的,写出来由我推荐,一定能出版。”沈越本是随口那么一说,但是越说越觉得靠谱,不免神情认真地看向姚成贤。

    姚成贤没想到沈越会忽然提这事,他虽然心中颇为不舒服,甚至面部略有一些僵硬,但毕竟是经过社会历练的成年人,早就不是当初在学校的学生仔,他顿了一下,笑着转身,坐到沈越旁边,用轻松的语气说:“那都是当初上学时候的一些小爱好,现在满脑子都是创业的事情,哪儿闲工夫去构思小说。”

    沈越兴致勃勃地说:“你还记得你给我写的那几封信里,每封都有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短小精悍,幽默风趣,我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很有意思,别人追小说是每天都有更新,我等情书是一年才等到一封,虽然不知道当时写信的人是你,但我那个时候就想好了,就算对方长得一般,我也要为他这份才情折腰,这样有趣的思想,怎么能因为皮囊就远离呢?一定要和他谈一场恋爱,还好你最后出现了,我还想着总不能情书就是写着玩,写完毕业,直接放弃我了。”说到最后,语气庆幸,看着姚成贤的眼神里充满了爱意和甜蜜的回忆。

    姚成贤本就有些不自在,听完沈越的话,更不自在了,甚至有一些心虚,他把手里的半杯水全部喝完,站起来对沈越说:“你可别说了,上学时候写的几封酸信,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尴尬,我累了,先回房间休息了。”说完附身弯腰亲了下沈越的唇,转身把杯子放好,回了房间。

    留下脸上神情微微怔住的沈越。

    沈越一直珍藏着那份喜欢,但没想到当年说喜欢他的人,现在回忆起来只觉得酸。

    原来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是甜的。

    沈越有些怔愣,但也不会因为这一点分歧就影响了他们在一起这几年的感情。

    但内心深处,沈越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当初他是因为对方的文笔倾心,但现在维持感情的,不过是一些日常琐事,还有共同创业的事情,不像是恋人,倒像是合作伙伴。

    是他要求太高了吗?

    沈越在心里叹了口气,拿起手边的那本书,掀开封面,又看到了那一句寄语和签名,这没有什么不对的,但他又看到了右下角写的年月日。

    时意写年月日时有一个小习惯,会在尾部的数字画一个圈,就是用圈圈把那个数字圈起来。

    这个习惯是大学时候就有的,如今一直延续到现在。

    而沈越的那几封信上也有这样的小符号,沈越揉了揉眼睛,生怕自己看错了。

    嘴里喃喃道:“是巧合吗?”

    这样说着,沈越站起来,拿着书本去了书房,他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来一本书,把书本翻开,那四封信被他保存的非常好,虽然他已经很少拿出来看了,但现在,他不得不为了心中的那一点探究重新拆开这些被尘封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