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第三章 上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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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扑中文 )    日子”

    “好看行动。”他侧脸望着朱珠,她眼角闪烁泪光,伸出温热的大手抹去泪水。“过我们三口和和美美的日子”

    看着车子开远,李凤丽若有所失地问朱建文,“你觉得人怎么样?”

    “人还不错,不太会讲假话。”朱建文转身回屋子。

    朱玲却好奇地跟上,“爸,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说谎?他敢在你面前说谎?”

    “他一说谎就会紧张、不自觉得眨眼睛……”当警察多年,这点儿观察力他还是有的。“刚才他只说了一次谎话,他说他吃过早饭,其实他根本就没吃过。”

    难怪老爸要让老姐给他做早饭,朱玲又挽住李凤丽的手臂。“妈觉得他人怎么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成为一家人,看着挺顺眼得,没觉得哪不好。”看着有男人的样子,她可看不惯娘娘腔。

    “就这么简单通过了?”这也太容易了吧?她老姐可是个隐身富婆朱玲颇为不满得撇了撇嘴,“老姐配他有些委屈了”

    “他们只是才开始,人究竟怎么样,还得慢慢看。人和人之间讲究缘分,人再好,没缘分也是白搭”李凤丽点了点小女儿的头。

    “有缘分,就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朱玲感觉自己的姐姐被抢走了,心里怪怪得。

    “丫头片子竟瞎说”李凤丽不满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了她背上,“有那么讲你姐姐的吗?”

    “哎呀,疼”

    朱珠和吴浩明有说有笑得往回开,快到吴浩明家楼下,他的电话就响了。

    “我哥和我嫂子都到了,在门口等着呢……”他挂断电话,面带苦笑。大哥为了演足这场戏,明明带着钥匙,也只能冒冷干等在门外。

    朱珠敛住嘴角,脸上也没了笑意。“马上就到了。”

    在楼下停好车子,锁好,两人沉默着走进楼道。走到四楼半时,正看到吴浩民和关爱华站在五层的门口。吴浩明急跑着上了楼,开了门,四人先后进房间。

    “这是我大哥、大嫂……”吴浩明硬着头皮做着介绍,“她就是朱珠。”他的眼睛盯在她脸上。

    “大哥、大嫂,过年好”朱珠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表现得如此平淡,完全没预想中的愤怒、不满。完全是对待陌生人的漠然……

    见朱珠表现一切正常,吴浩明揪起得心才稍稍放下。

    关爱华笑眯眯地拉住朱珠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不住地点头。“总听浩明提起,今儿个总算见到真人了。一看就有大家闺秀端庄贤淑的气质,真是不错”

    再次大嫂,想到前世她枯瘦如柴的病态,朱珠心里泛酸。“哪有他说得那好。”记忆中的大嫂总是笑呵呵得,爱说爱笑,心地极为善良。可就因为她太过善良,才会一再被骗,把小病拖成了大病,差点错过最佳治疗期。

    关爱华可是带着远在南方的婆婆和小姑布置的任务来的,她笑盈盈地拉住朱珠的手,坐到沙发上。轻声细语得打探朱珠的家庭、学历、工作……

    已经经历过一次,朱珠显得更加得体、大方,让关爱华和旁听得吴浩民暗自点头。觉得朱珠无论从外貌、家境、学历各方的条件,都很满意。

    “那你现在还在京城发展吗?”关爱华问到了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全家都不主张吴浩明谈异地恋。

    “半年前,我就回m城了。我爸妈年纪也大了,身边总要有个人……”朱珠知道他们担心什么,直接讲了实话。“反正炒股在哪都能炒,京城那边还有我妹看着。隔一段时间,回去看一看就行。”

    关爱华的心这才放下,又拉着朱珠聊了一会儿,眼看快中午,吴浩明和关爱华才满意地离开了。

    送走哥嫂,吴浩明悬着得心这才放下。看着哥嫂拿来的熟食、拌菜,他完全没有味口,他胃中的早饭还没消化呢。

    没了外人,朱珠和吴浩明四平八稳地倒在沙发上,呆望着天花板,谁也不肯讲话。直到朱珠的手机响起。“喂?”朱珠有气无力地按了通话键。

    “你缺氧?怎么感觉你明显不在状态?”赵光明嗽叭一样的大嗓门从电话那头传来。

    朱珠看了看手机,见自己没按外放键,只得把手机放得远一点。“这几天没休息好……有事快事,无事挂了”

    “明天咱们同学聚会,你回不回来?”赵光明开门见山,他还真怕朱珠会挂他电话。

    “明天……初四?”朱珠犹豫了一下,“回去吧明天啥时聚会?”

    “中午、晚上,连欢”不用看赵光明得脸,他声音里透出得灿烂能晃花朱珠的眼睛。

    “明天上午到了,我给你打电话”朱珠有了想法,她需要时间单独和吴浩明呆着,提前把他们之间得问题解决。

    “好,明天见”赵光明乐不可支地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朱珠又播了通电话。“喂,妈……”

    跟老妈请好假,推了推身边小憩的吴浩明。“醒一醒,我先送你回宁城”

    “你送我回宁城?”吴浩明乐得差点蹦起来,“真得?”

    “你刚才没听我说谎,跟我老妈请假?”朱珠丢了一记白眼给他,“别再发呆,快收拾你的东西”

    吴浩明并未起身,反面拉住她的手,眼睛盯着她,似乎有什么话要讲,又好象有些不好开口。

    “你有事?”朱珠皱眉望着他,满脸为难,难不成他想问她借钱?

    清了清嗓子,吴浩明一本正经得说:“你是我老婆,我是你老公这个没错吧?”

    朱珠带着犹豫和防备,小心地点了点头。“没错不过现在还不受法律保护”

    “都已经是老公、老婆了,却还没有亲吻过,会不会有点奇怪?”吴浩明理直气壮地仰起下巴,眼神却是虚得。

    噢——

    原来他是起了色心……

    -------------------【第三十八章 约法三章】-------------------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吴浩明正用他微跑调的五音哼唱着。

    看着吴浩明得意地哼着小曲,朱珠第n次伸手在他手臂上掐。死色鬼

    明明说好只是一个吻,结果两人差点在沙发上擦枪走火,若不是朱珠抓住最后一丝理智推开他,只怕他们的宝宝要早出生一年了。

    吴浩明那副偷腥猫的嘴脸,让她恨得牙痒痒

    就在她再次出手,给他一个一百八十度悬转掐时,吴浩明的手机响了。他把身体贴向车门,告饶地指了指电话。“喂,你好?”

    “是我”吴浩民的声音瞬时在车内响起,“你现在在哪儿呢?”

    “正坐车往宁城赶呢”吴浩明尽可能地捂住手机,“有事?”

    “我和你嫂子都对朱珠很满意,你好好跟人家处着。可以把她弄到宁城,管一管帐目、报表,可以给她开资,工资不能超过一千五……”吴浩民自以大方地说着自己的计划。

    朱珠极力想关闭自己的耳朵,可还是能漏听一、两句。等吴浩明挂断电话,朱珠也把车子停在路边的休息站。

    两人沉默了片刻,朱珠把车窗开了一条缝,冷空气让她心的火,消退了些许。“老公,你的打算呢?”

    “其实大哥也是一翻好意,工资一千五不多,但在宁城绝不算少了。再则每个月多份固定收入,也不错……”吴浩明先是没心没肺地说了一会儿,见朱珠许久不说话,他才感觉到她的不悦。“你的想法……”

    “马上跟你到宁城,我爸妈肯定不会同意。不过有时间帮你管理一下帐目、报表,到是无所谓。只不过有一点,我不会拿工资,我算义工。我也不差那些钱”朱珠平静了自己的情绪,慢慢地开始讲出自己的想法。

    “早干活?不行给钱就收着,又不是白给的。”吴浩明看着朱珠乐了,她想当活雷峰?

    “义务的好不拿钱,他就管不着我、挑不了毛病我的还是我的,无论以什么借口,他也没法向我张口。拿了钱,情况就不一样了,无形就被他绑在他的船上,一切得听他的,他说了算。以此为借口,逼着你向我要钱,那我该怎么办?”这可是吴浩民前世惯用得伎俩,她再不想上他的当了。

    “他怎么会向你张口呢?不可能”吴浩明笑着摇头,“向你借钱,那叫啥了?”

    “他从来没向我张过口,每次向我开口的都是你我们俩吵架就是因为你哥缺钱,你又无别路,成天逼着我向我爸妈借钱”前世的令人愤怒的记忆,再次被揭开,朱珠忍不住对着他大喊“你每次借钱,就象是逼债还钱时鼻孔朝天,还说什么……借钱怎么了,又不是不还?你借谁的钱,不用还?别人谁又借给过你钱?”

    吴浩明想要开口辩解,可听完她学自己的口气,他又把嘴闭上了。那确实是他平常得口吻,看着朱珠气得有些苍白的脸色,他最终把话咽下去了。他实在没有借口,再逼她了。

    把胸中的怒火释放之后,朱珠的情绪也稍微冷静了下来。又得挑最浅显得比喻,跟他讲道理。“我们这小家,就好比一个人,咱们必须两条腿走路。万一有一条腿陷进泥坑里,还有别一条腿保持平衡,有机会把泥坑里的腿拔出来就象现在,你跟你大哥作生意,我另外有自己的事情做,就等于是两条腿走路。如果咱们俩都跟着你大哥作生意,你大哥身上的担子重了,而咱们这个家,可也就只有一条腿了。假如掉进泥坑里,别说拔腿,很可能全都得折进去你仔细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为了增加说服力,她只能从有利与他大哥的方面说,他现在大脑里小家的那根弦还没有呢

    吴浩明沉默片刻,缓缓地点了点头。“是这个道理……只是做白工……”

    “又不是什么大公司,花不了多少时间,最多一上午就能弄好。”说破大天去,她也不会再上那条贼船了。

    “好吧”见朱珠很坚持,吴浩明也只能作罢。

    既然开始了,朱珠决定接着这个话,把她的打算一声告诉他。“其实我也有些话,想讲在前头,如果你同意,咱们就继续走下去,过三口人的小日子。如果不同意,咱们就做回普通朋友或是老死不相往来,过去的一切,只当是一场梦……”

    吴浩明有些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对她话语间的威胁感到不快。“有话就说,别动不动就说什么分手”

    “我手里炒股有些钱,但我的钱是给我和我儿子攒得,我对它有绝对的控制权。你不能向我开口借钱给你大哥做生意,作生意是你们俩的事情,钱多就做大,钱少就做小。绝不能拉上回家人一起做,完全不给家人留后路”防患于未然,不等他开口,她就把口子给堵上。

    想到梦中朱珠被得逼得无路可走的情景,吴浩明点头应了。“那是你的个人财产,我绝不会开口打它的主意。”

    对于他的信用,朱珠还是可以信赖得,前世他也基本做到了言而有信。“现在咱们还没登记,可登记以后你必须每个月给我家用。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你同意吧?”

    “同意”这点上,他完全没问题。“现在给也可以”他大手大脚惯了,由她管着,兴许能多攒一些。

    “具体的,以后再讨论。还有最后一点,你交给我的钱,未经同意,绝对不可以再拿出去,特别是给你大哥做生意”她把最后一点门缝也堵死了。“话说当面,不大好听,可有利用避免日后的矛盾以上…,你同意吗?”

    “约法三章?”吴浩明无奈地笑了,双手投降状。“我同意,绝不失言”

    见他点头,朱珠的心才算放下,放松地垂下肩,靠进椅背里。她实在不想重复前世二人喋喋不休的争吵、磨合……

    看着她脆弱、疲惫的神情,吴浩明忍不住心痛。“朱珠,为什么不把发生的事都告诉我?也许……”

    “从我的口中讲出的话,你只会认为是我在挑拔你和你家人的关系。现在事情还没发生,你没有经历,就不会有感受,反而会觉得很荒唐。事事还得由你自己经历、体会,你才会成为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说人坏话的帽子,她不会带在自己头上,等他自己经历过了,他才会身有体会

    “万一……我再次死于非命,老婆……照顾好儿子我……”吴浩明一直难以启口,他怕自己再次害她守寡。

    “放心,你会活得长长久久的,我和儿子是你的责任,你休想跑神仙可是下了保证的到了那天,休想出家门一步”朱珠绝不让历史重演

    “只要能一直陪着你们,再苦、再累,我也愿意……”

    -------------------【第三十九章 同房】-------------------

    说了自己的约法三章,朱珠的心里也畅快了很久,两人又有说有笑地出发了。

    “老婆晚上就住在宁城吧,天晚开车,我不放心。”吴浩明难得温柔得劝她。

    分明就是别有用心,“那晚上住在宁城好了,进了城,就是吉祥酒店订房间。”她可不要住到他简陋、满是脚臭的单身宿舍里。

    “住什么酒店,直接住我的房间好了,那有两张床……”吴浩明仍不留余力地劝说。

    “知道你的房间有两张床,还是上下铺,角落里藏着没洗的臭袜子”朱珠毫不客气地用白眼翻他。

    “嘿嘿……”想在老婆面前装坤士,结果却漏了底。“没有女人照顾的男人,难免的……我的袜子可都是我自己洗的……”

    “你洗过的袜子,干了立在墙角能当靴子”他的毛病,她可是一清二楚。

    “快一点了,难怪会肚子饿,到了宁城先去吃饭。”见说服无效,他只得放弃,换了个不大尴尬的话问吧“呆会儿吃什么呢?”

    “你决定好了”

    吃过午餐,订好房间,打发吴浩明进了洗浴中心,她自己则开着车去宁城的一家美容院洗脸。好在她习惯将定期保养化妆品套放在装车后备箱里,还有她两件换洗的内衣,不然女生出门会很不方便。

    躺在美容床上,全身放松的感受美容师滑嫩的手在在她脸上轻轻按摩擦拭,不知不觉中她睡了香甜的午觉。

    再起来看到镜中容光焕发的自己,满意地对美容师道谢离开,根本不知道方才那位美容师正在向别人夸赞她的化妆品超好用。“你看,连我的手都跟着沾光了。涂过神仙水就是不一样,摸起来滑滑的……”

    前世未生宝宝前,朱珠也爱进美容院洗脸,一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全身放松,二是偷偷地把心中的委屈化成泪水,留在美容床上的毛巾里。

    如今她进美容院,就是希望能在完全放松的境况下,找出同老公相处得最佳模式,练习如何隔山打牛。双方都还没到撕破脸,那就来场暗战好了。除非他们突然良心发现,来个人格大逆转,不然吴浩明还是会在所谓家人一次次的伤害之后,看清事情的本来面目。

    朱珠想着如何慢慢笼住老公的心,站在洗浴中心门口等待的吴浩明,却在想着如何早点跟老婆滚床单。正好瞄到旁边的药房,他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进去。

    一起用过晚饭,朱珠回酒店客房准备休息,吴浩明也笑眯眯地跟上来。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她心里跟明镜一样。进了房间,朱珠脱去外套,靠坐在床上,无聊地看着电视。

    见朱珠不理他,吴浩明先地坐在另一张床上陪着她看电视。两人有一搭、无一搭得聊着新闻和娱乐八卦。差不多过了一个多小时,朱珠看了看天色。“再黑怕是不太好打到的士的,早点回去。”

    “不回去了留你一个人,我不放心。”说着他把半挂在身上的皮衣脱了下来,“今天晚上,我也睡这儿,正好有两张床。”

    他留下才是最大的危险朱珠无奈的瞥了眼道貌岸然的吴浩明,淡淡地说:“从认识到现在,好象只有四天,前世这个时候,咱们可只是握过一次手的交情。”

    “时间不能那么算,若算上前世,咱们都已经是老夫老妻,老公陪老婆睡,天经地义”他笑嘻嘻地挤到朱珠的床上,抱住她,闭上眼睛打算大被同眠

    看着他嘴角扬起得狡猾,朱珠扑哧一声乐了。“现在有两条路,一你穿上衣服,回你住处。二,留下,到那张床上睡,稍有不轨,立刻驱逐”

    “老婆……”吴浩明无赖如八爪鱼般缠住朱珠,唇也邪恶的在她耳畔作怪。“别赶我走我会老老实实地,我们今晚盖着被子纯聊天”

    “我习惯一个人睡,和别人同床,我睡不安稳。我明早还要开车,乖……快点回去吧”按住他妄图伸进她羊绒衫下的一双毛手,“才刚认识,我心理上没准备”

    霍地起身,吴浩明盯着朱珠。“借口我是你老公,还用什么准备?”

    “你是我老公,可我们刚刚认识四天,也是事实。让我同一个认识四天的人上床,我做不到”朱珠据理力争,绝不能松口。“这也太随便了吧?况且第一次,还是酒店房间里……”

    吴浩明无赖地瘫在她身上,头埋进她的颈项处,闷闷地说:“老婆……什么才可以……”

    “至少不能是在酒店里,怎么着也得在在定婚以后,大概半年左右吧……”朱珠暗下比了个胜利的手势,在他身下僵硬着身体,完全不能他可趁之机。

    磨蹭着起身,回到另一张床上。有些沮丧地把皮衣抛到对面的沙发上,不巧从衣袋里掉了一样东西,正好让朱珠瞄到,啐道了句。“色胚”

    “可惜早买了半年,别过了保质期”吴浩明自嘲地读着盒子上的生产日期,“还好保质不蛮长得,不会浪费了”

    “吴浩明,你没完没完?”

    吴浩明转脸苦笑着看她,“老婆,别说这句成吗?根本就没开始”

    “闭嘴——”朱珠恼羞成怒地用枕头砸他,而他的心情也莫名地好起来,得意地吹起了口哨……

    朱珠做了一夜的梦,梦里同深海里的八爪鱼战斗了一夜,可她却无论如何也排脱不了它的爪子,最后还是被它慢慢勒死。

    惊出一身冷汗的朱珠吓得醒了,也弄醒出自己一夜噩梦的原由——吴浩明不知何时窜到了自己的床上,还用双臂紧紧地搂住了她的脖子,将她的头抱进他的怀里。难怪她会梦到窒息,若她再不醒来,真得会被他闷死。

    当她从他怀里挣扎出来之后,也已是全身大汗。看着窗外青灰的天色,朱珠轻手轻脚地拿上洗漱用品和换洗的内衣进了洗手间。锁上门,快速地冲了个热水澡,刚她穿好衣服,包着半湿得头发走出来时,他还在睡。

    当她涂完最基本的护肤,凉干头发时,他还再睡。最后她也倒在另一张床上,晕沉沉地睡了……

    -------------------【第四十章 斗酒】-------------------

    宁城离l市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夜里刚刚下过一场薄雪,太阳已经老高,可雪还没有化,朱珠不敢开太快。吃过早饭,告别欲求不满的吴浩明,临别被他狠狠地吻了一记,才不甚满意地放她离开。

    抚上微微有些麻痛的嘴唇,祈祷千万别肿起来,不然等会儿真会让她羞于见人。

    过年时的同学聚会往往来得人很齐,人数也比较多。可朱珠却不大喜欢这种场合,同学之间的关系亲疏有别,更多时候反倒成了少数人互相攀比、展现场所,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其中最极品的两个,就要算上曾经的班长跟学委两个男人。一位当年以英文全国第一的成绩进了京城的外国语,另一位考上了一本重点。平时牛气冲天,用鼻孔看人,每次同学聚会都要摆出一副指点江山的派头,很是让人作呕。好在两、三年,才见一次,全当接受一次反面人格教育,告诫自己千万别如此这般张牙舞爪

    进了l市,给刘海英打了电话,约了去接她,才给赵光明打去,问聚会的地址。刚把车开到医院门口,穿着红色羊绒大衣的刘海英已经等在那儿了。

    “天好冷”窜进车里,她还不停地搓手捂耳。“再过几天就五九了,天还是这么冷”

    “也冷不了几天了年过得怎么样?”朱珠边开动车子,边笑着问她。

    “就一个字儿,忙忙完医院,忙家里在,今年过年又回了一次郝春天的老家累得每天都睡不醒”刘海英很不淑女地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听说了吗?万大强和古旭日回来了张口闭口美金、托福,也不知道有多少钱”

    “锦衣还乡,还不让人显摆一下?高中三年,他们是什么性格,你还不知道?”老师眼中的尖子生,只可惜平时接人待物太过自私。“他们算是最早的一批独生子,难免的”

    “谁会管你是独生子、双生子?出社会工作,不能总以自己为中心吧?幼稚”刘海英满脸不屑,“学习好了不起?还记不记得他们俩自以为情圣,全班女生,他们几乎勾引遍了”

    “勾引几个,我倒知道全过勾引,我不知道。起码我就没被勾引过”朱珠知道他们以情圣自居,从来对他们都无好感,三年里说过的话更是廖廖无几。

    “说明你坚如磐石,没被诱惑”刘海英笑着拿她逗乐。

    “原来我是**党?居然让你发现了”

    “哈哈……”

    一杯酒下肚,面色煞白的万大强,眯缝着不大的眼睛,站起身举起杯中酒。“时光如梭,一晃毕业快七年了。为我们的友谊长存,干杯”

    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朱珠跟着大家起身,举起杯中的啤酒。“干杯”男生必须见底,女生随意。因为要开车,朱珠只是用啤酒沾了沾嘴唇。

    她左边坐着刘海英,右边坐着赵光明。怕有人挑朱珠得毛病,赵光阳趁人不备,把自己干过的酒杯,放到她面前。一扬脖,又把朱珠的那杯干了。

    他的小动作被眼睛一直盯着朱珠的古旭日发现了,他晃悠起身,手中拿着自己的杯子和啤酒,来到朱珠身边。还没说话,就把自己和朱珠的杯子里倒满了啤酒。“从前一直没发现,原来美人就在我们身边今儿个算是弥补遗憾,朱大美女喝一个”说完,他便将酒杯轻轻地同朱珠的一撞。

    有些为难地看着杯中酒,朱珠只得硬着头皮端起酒杯,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一饮而尽。

    朱珠极少喝酒,从来没喝醉过,喝得再多也是微薰的感觉。她不喜欢喝酒,甚至讨厌喝到酒味,但她的酒量、酒品极佳。依照父母给她遗传,一般酒量的男士,应该都比不过他,就连吴浩明都未必是她的对手。

    看到朱珠皱紧的眉头,古旭日自以为是得认为朱珠不善饮酒,回想刚刚看到朱珠开车赴宴,她的衣着、手饰处处透着低调奢华,看得他眼花缭乱。再联想到她单身的状况,古旭日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盘。

    自以为潇洒地甩了甩半长的头发,清了清嗓子,露出最“迷人”的微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分别数年之后,我终于找到了心动的感觉,当着大家的面,我决定向我的梦中情人表白”

    “噢——”喝得有些醉薰薰地众人又是鼓掌,又是起哄,包厢里好不热闹。可古旭日身前的三人同时有不好的预感,互相递了眼色,故作不知地大吃大喝

    “我的梦中情人——朱珠我喜欢你我想永远和你牵手到白头答应我吧”话音未落,整个包厢里完全静了下来,无人说话,所有眼睛都盯着朱珠。

    肉麻的表白,差点让朱珠呕出来。拍了拍胸头,转身看向满脸深情意笃的古旭日,淡淡一笑。“真可惜,你来得太晚了,四天前我刚刚有了男朋友”

    古旭日犹如晴天霹雳,整个呆愣地立着。刘海英和赵光明惊呼出声,急切地追问着。“你去相亲了?他多大,干什么的,家是哪里的……”二人一唱一合,故意抹杀古旭日的存在感。就他的品质也来敢追求朱珠,也不照着镜子看一看,他哪里配得上善良的朱珠。

    听朱珠笑盈盈地把吴浩明的情况讲完,古旭日原本黯淡的眼底又重新燃起了亮光。“不值一提的高中生朱珠,若无意外,年中时我就要出国留学,你可以办陪读……日后还可以移民海外……谁是你最好的选择,一目了然”

    朱珠冷清清地盯着他,当他自觉不安移开目光时,她缓缓起身,抢下他手中的啤酒。“好女不跟男斗,你方才对我的男朋友表现不屑,我很不高兴。古人有丢手套决斗,今天咱们就来个斗酒,谁先趴下,算谁输若你输了,认错赔礼”

    “若你输了呢?”古旭日又来了精神,“同他分手,做我女朋友?”

    “一言为定”依照前世的记忆,古旭日也就是四瓶啤酒的量。跟她斗酒,今非把他喝到桌子底下去

    两人手边码放相同的啤酒,神态自若地开始斗酒,原本诧异的同窗们也完全安静下来,在朱珠频繁地举杯动作里,瞠目结舌……

    -------------------【第四十二章 大吵】-------------------

    每个星期,朱珠都会开车去宁城看吴浩明。两人的感情进展得还算顺利,在朱珠的领导下,吴浩明暴粗口的次数明显在减少。同她逛街时,也学会绅士得考虑她走路的速度,包揽下拎包的重任。总之原本只有六十分的粗糙男人,正学着不断进步。

    只有在谈到吴浩明得家人时,朱珠都会紧闭嘴巴,不参予、不做任何评判。一连碰几回软钉子,吴浩明也聪明地将自己的家人划为两人谈话的禁区,嘴上虽然不说,但他对朱珠的不满却日益增加,到了一个临借点。静等一点点的火星,他就会爆炸

    零三年六月,京城的**渐趋平息,呆在家里近半年的朱玲,见情况好转,急不可耐地坐飞机走了。

    年后一次偶尔看新闻,朱珠这才想起前世横行大半个世界的**她拦住要回京城的朱玲,又打电话通知在京城的大王、小王关让回家,休息几个月。

    可惜大王、小王对朱珠的警告不屑一顾,说什么也不肯放弃日赚斗金的好生意。被逼无奈,朱珠只得每日打电话警告她们多备着口罩、消毒水、中药、洗手液,还特别嘱咐她们,千万别进太多得宠物食品。两人经不住她的念叨,最后只得依言行事。直到京城爆发**,看着药店里人山人海,大、小王这才打电话钦佩朱珠的神准。

    当人人自威,朱珠虽然不知道什么特效医治方法,但前世电视里曾经教授得预防方法,她还记得。她便找了家网吧,发了一个帖子,把仔细的预防方法发到了国内著名得几大论坛上,也算进了点儿棉帛之力。

    如今**的阴云渐渐散去,宠物俱乐部的生意还是不大景色,前途迷茫的大、小王每天都会打电话。三人便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商量宠物店的生意经。

    看着了手中的存折,粗粗算了下手中现金的数额,吴浩明为难地皱起眉头。明天有批货就要入关,可他手中的现金,要交海关代理费及其他税务,还差二万多。

    实在是手中现金不凑手,看着朱珠挂断电话,他最后还扭捏造地开了口。“老婆可不可以借我三万块钱,周转一下。最多一个星期限,保证把钱还你。”

    朱珠一愣,直到他来到近前,才想起摇头。“难道你忘了自己答应下来的约法三章?头一条就是不许跟我借钱做生意”

    吴浩明面色一僵,头一次开口就被她毫不留情得给卷了,心里很是不痛快。“确实是有急用,只是周转一下,有必要一口回绝吗?又不是拿了钱去赌”

    “此口一开,就还会有下一次今天是借三万,明天可能是五万、八万,永无止尽”朱珠的脸色也不大好看,“是你大哥的生意,缺现金周转,你去同他商量,为什么偏偏要问我借钱?”

    “什么我大哥的生意,这里面也有我的份一切都是由大哥出头,外面欠的款也都是他背着,难道我就不能替他解决钱的问题吗?”吴浩明真恼了,涨红着脸,冲着她吼叫,满腔都是对朱珠的不满。“只不过区区三万块,有必要这么紧张吗?过一个星期就还,又不是不还?至于翻脸吗?”话一出口,他也想起朱珠先前学他的语气。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次无论如何,都要让她向自己服软认错。

    “你是不是觉得你特别得委屈,特别为你大哥鸣不平?觉得我朱珠就是一个只会算计小钱的阴险女人?”朱珠不急反笑,洞查一切的目光盯着他。“约法三章,是你亲口答应我的。既然答应我了,就得说话算话。不论生意是你大哥,还是你们俩的,都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掏钱替你们周转,做生意借钱,对不起,一分没有”

    吴浩明怒火中烧,可又无可奈何。有气撒不出,他一抬脚,把旁边得饮水机踹翻。

    一声巨响,让朱珠的身体一抖。她气得全身轻颤,拿起身边包,若无其事的弯转腰拔了饮水机的电源,头也不回的出走了办公室。迎面下好碰上吴浩明的助理小张,她勉强地笑了笑,走了出去。

    直到她开车,开出吴浩明租用的公司大院,她握住方向盘得手,还在微颤。她的心缩成一团,面色煞白,口中的牙齿不停地上下碰撞。她一直把车开到宁城边上的河堤边才停下,双臂合抱,想要温暖一下她冰寒的心。坐在车里,她不停地犹豫,重来一次,忍受他的不理解、猜忌,一切还值不值得?

    她的手机响起,不用猜,也知道是他。她一遍一遍地挂断,他一遍一遍地打过来。终于朱珠不想再忍耐,接通电话,直接吼了回去。“别再打过来了,我们分手再不相干吴浩明,你见鬼去吧”挂断电话,她直接关机,她的心情畅快了许多。

    把音响开到最大,她开着车子,一路吹着风回了m城。也许她太过强求,太过急迫,太想到抓住吴浩明,反倒看不清事情的真面目。有时候,有握得越紧,失得反而越多。若是放开,也许就会拥有世界

    也许他们的缘分早就尽了,是她一直看不开。

    也许正是放手的好时机……

    “……吴浩明,你见鬼去吧”听到朱珠怒吼声,吴浩明整个人呆呆地,等他再清醒时,电话里只剩下冰冷的茫音。等他再播回去,才发现她关了手机。再播不通她的手机,吴浩明第一次慌了情,才发现自己除了一个手机号,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找她,她家的电话、她父母的手机、她朋友的电话……

    他全都一无所知……

    他象是被人遗弃的小孩,全然没了主张,慌了手脚。他甚至不敢去想象,没有朱珠,往后的一切,又是一番怎样的模样。

    一连几天,他都播不通朱珠的电话,因为有货入关,一时又走不开。直到忙完手上的事情,赶回m城,在南山别墅区徘徊了近半个小时,他才找到朱珠的家门。

    “阿姨,我来找朱珠……”有些忐忑地看着给自己开门的李凤丽,暗自祈祷不会被赶出去。可李凤丽的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雷得他外焦里内。

    “朱珠?她不在家,几天前就去京城了……”

    -------------------【第四十三章 噩梦】-------------------

    面对红辣浓香的水煮鱼,朱珠也提不起什么味口。算一算她来京城已经有几天了,原来的手机号自从大吵以后已经被她弃用。至于吴浩明的一切,她一概不知,她满心纠结,也许这就是分手后遗症。

    王万紫和王欣平互换眼色,最后还是王万紫先开了口。“小朱,是不是有心事?”见朱珠怏怏不乐,她又接着说:“我听小玲说你相样认识了男朋友,现在怎么样了,什么时候结婚?”

    “分手了”朱珠扯了扯嘴角,“和男人相处实在太累,还是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好”

    “因为什么?”王欣平微微一愣,凭朱珠的条件、性格,怎么会分手呢?

    “他是个大孝子大大的孝子不合适我”好人在一块,未必没有冲突。

    两个完全没有婚姻观念的人皆是一头雾水,“找男朋友,不就是要找孝顺的吗?怎么大孝子反倒不合适你了。你不也是孝女吗?”

    “孝顺没错,可盲目的、无自我的愚孝,你能受得了吗?遇事不用自己的脑子,只是照搬他**的话,你能忍受吗?什么事情都优先考虑自己的老妈、家人,常常忽略你无论何时,你都被他放在最后,为了他的家人,你的一切都得为他们让路……你会不难过吗?”朱珠苦笑着,“要把一块顽石捂热,实在太难,难得我先寒心了……”

    “天哪整个一男版刘慧芳”王万紫惊讶地张大嘴巴,“快绝种的好男人”

    “这种好男人,是好儿子、好兄弟、好亲人,但绝不是好老公、老父亲”回想残痛的教训,朱珠无奈又无力地摇了摇头。

    “真的会有这种男人吗?”王欣平想了想自己的兄长、亲戚、朋友,还真没找到朱珠口中的那一类。

    “他的心装得永远是自己的家人,打个不恰当得比喻,他家人放的屁都比别人说得苦口婆心有用。家人在他眼里是绝对可以相信的,而别人永远会被打上个问号,既使是那个别人是他的女朋友”全心付出换来得只有怀疑和猜忌,她实在是身心疲惫,她感觉自己再也坚持不下去。所以她逃了……

    “男人就等于麻烦,不提那些臭男人了来,让我们三个单身女性,为了自由,干杯”王万紫弯着嘴角,举起杯。

    “干杯”

    当朱珠在京都血拼、会友的时候,吴浩明却蔫蔫地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把玩着手机,隔一会儿他就会播通那个电话号码,可得到得永远是关机的回答。

    回想那日自已的无理的作派和朱珠离开脆弱的背影,他悔得肠子都青了。明明知道她经历过那么多,为什么还要拿旧事刺激她?明明答应好的约法三章,却回头对她发泄自己的的不满?

    相处几个月,朱珠从未对他提过什么过分的要求,事事都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可他却一次次地忽略她为自己所作的一切,一再得逼她象自己一样爱他的家人……

    这怎么可能?

    吴浩明惨淡一笑,没有人是圣人。朱珠不是,他更不是。没人会爱上那个用刀子捅你的人,除非是疯子。若换作他,也许他会疯狂的报复,至少不会给朱珠重新开始的机会。朱珠却给了他机会,而他却愚蠢地丢掉了难能可贵的最后一次……

    他的手指不自觉得又按下通话键,可得到依旧是相同的回答。难道他们就这样结束了?

    草草地吃了几口,全当是吃过午饭了,他一直没什么精神,干脆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小憩。原本只想打个盹的他,却做个了极为惊悚的白日梦……

    “你老大不小的了,都四十多岁了,也不成个家,总不能让老妈侍侯你一辈子吧?”老妈无奈地叹气转身,“你哥现在也不容易,你就别再逼他,自已出去打工吧”

    他逼老哥?他什么逼过别人,这辈子他只逼过朱珠,想起他的心还会痛。

    “你说一说,你这辈子啊?干什么有出息的事?钱,钱没攒下老婆没娶着,连现在住得房子都是老**,连生活费都得用老**工资。你能不能打起精神,自已干点什么?”老妈气极败坏得用手指点戳着他,他依旧哑口无言。

    他整个人都是懵懵的,完全做不出任何反应,只是茫然的盯着眼前的一切,不停地问自己。他现在哪儿?他究竟怎么了……

    才一眨眼的功夫,眼前的人换了,换成了老年版的大哥。他满脸不屑地望着自己,“如今我也是当姥爷的人了,想退休,不干了。说来我也养了你差不多二十多年,我也不欠你什么……现在不干了……我也没攒下什么钱。嗯……这是八千块,你拿着花。以后就得全靠你自己了……”说完他把钱砸在他脸上,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他茫然地乘电梯,走出老哥的高级公寓,缓慢地走回自己残破的老房子。捏着口袋里的八千块,他的心却是凉的。二十多年,就这么过去了?

    来到一个酒店门口,他看到贴着红色的招工广告。他走了进去,原想应聘泊车保安,结果因为年纪太大,最后只找到了洗碗工的工作。

    他垂头丧气地走出酒店,他想对酒店经理高仰着头说不,可最后还是无奈地接受了现实。

    “妈妈,快点走,爸爸已经开车等我们了……”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正在催促一名正在结帐的女士。

    “好了、好了,这就走”女人熟悉的声音,让吴浩明一愣。那是……那是朱珠。

    扭头看过去,只见朱珠笑着走向小男孩儿,怀里还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女孩子。他想喊,可他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只能呆愣愣地看着她们母子三人走出酒店,看着她们同坐在轿车的男子招手,最后看着他们一家四口坐着高级轿车扬长而去。

    他这才追了出去,可哪里还能找到他们的踪影,他迷失在滚滚车流中。一道强光闪过,一辆失控得汽车冲向他,他全然不顾,只是呆笑着。

    也许这样离开,也不错……

    “啊——”

    -------------------【第四十四章 意外收获】-------------------

    匡当——

    吴浩明睁开眼睛,摸了摸摔疼的额角,再打量四周。原来是他午睡,由沙发上滚到了地上。他也不急着起身,席地而坐,靠着沙发,回想方才的噩梦,他的心还是会紧张地缩成一团。

    那梦真切得让他喘不过气来,莫非梦境就是对他不知珍惜的惩罚?若与朱珠失之交臂,等待他得将是一生的寂寞,穷困潦倒和被家人嫌弃?

    他不也再往下想,只能默默地抱住头,心里满是懊悔及对朱珠的思念。“朱珠回来吧……”

    某处云端,正啃着苹果的男仙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不知惜福,给他一个小小的惩戒,看他还敢不敢有下次?

    经过他一番点播,顽石也该开窍了至于他们之间的缘分,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来京城也有十余日,朱珠拜防了长辈、老友、同窗,在京城大街小巷血拼一阵之后,深觉不是很过瘾,干脆订了张机票,直飞香港。

    三、四个小时的旅程,朱珠不想委屈自己,便买了张商务舱的机票。因为要去购物,她也没带什么行李,只带了两身换洗的衣服和旅行装的化妆品。放好随身不大的包包,她便坐回自己的座位,闭目养神。

    直到飞机起飞前,她感觉有人在自己身边坐下,身上淡淡的古龙香水味,让她知道旁边坐着一位男士。她依旧没睁开眼睛,不多会儿,她还真睡着了。

    正当她睡得香甜时,空姐娇滴滴的声音响起,打扰到了她的美梦。她皱眉侧过身子,想接着再睡,可那位空姐不死心地不肯离开。

    虽说她说话的声音不大,可犹如苍蝇的嗡嗡声让她很是恼火。让她无法安睡

    身边的男子似乎也不是很买殷勤空姐的帐,听她絮叨半天,最后只冷冷地丢了一句。“对不起,在飞机降落下,若没召唤,请不要打扰我们。我的女朋友正在休息……”

    耳根终于清静了,她只顾着高兴,也未来得及细想他口的女朋友在哪儿?困意未消朱珠很快坠入梦香。

    直到快飞抵香港前,空姐自广播中提醒的声音,让朱珠慢慢清醒。原本想要抻个长长地懒腰,可看到四周,她最后只是轻轻地伸了伸手臂。

    “你得感谢我,若不是我,你哪会睡得着?”低沉温柔的声音自旁边响起,朱珠一怔,转过头正看到一个带着几分痞气的男人对着她笑。

    她皱了皱眉,此人她不认识细心他方才的话,又觉得不大对。“打发掉自己引来的苍蝇,是你的本分。我还没追究你们扰民,已经是很大度了。”

    男人没趣地摸了摸鼻子,本想搭讪,结果却碰了软钉子。微调了脸上的表情,男人笑着掏出名片。“谢谢你的大度。我叫任麟,这是我的名片。”

    接过名片,前后打量,只写着名字、电话。没有任何头衔、职务,连个公司名都没有一个。朱珠忍不住一乐。他不是极低调查的人,就是一个极自大的人。“我叫朱珠,可惜我没名片。”

    “没关系”任麟见她乐了,便又自来熟的追问。“来香港购物?”

    朱珠点了点头,“你呢?出差?”

    “我就是一个国际倒爷,出什么差?也就是瞎转,撞商机,倒一把,吃一年。”

    朱珠听着他的话半真半假的,不过只是偶遇的路人,何必追问真假呢?“自由自在,也不错”

    下了飞机,任麟说坐他的车一起走,朱珠只是道谢拒绝。出门在外,还是小心太过热情的陌生人。拒绝专车,她直接坐地铁去了早就订好酒店。

    来香港的次数多了,对香港她也算比较熟了。不用导游,她也可以漫游其间,慢慢品味香港的人文、风土、美食……

    说是来香港购物,其实真正买得东西却很少。最多是给家人、朋友带着小礼物,或是替别人买些化妆品。

    连玩了三天,最后逛得她的脚都有些痛了。第四天,她干脆睡了个懒觉,过了十点她才来到酒店餐厅喝早茶。

    才用头道茶漱了茶碗,夹起虾饺还未送进嘴里,旁边就传来惊讶的男声。“好巧,在这遇到你?”

    抬头看,原来是飞机上认识的任麟,朱珠微微一愣,微笑着点了点头。“是挺巧的。”

    任麟也没客气,直接在朱珠旁边坐下,然后弄了一桌子的茶点。“相逢即是有缘,这餐算我请了。”

    暗自在心中不停地翻白眼,朱珠诧异的盯着他,满是嘲弄的说:“谢谢,让我省了一餐的饭钱。”

    “不客气”也不知他听没听出朱珠的反语,埋头开始大块朵颐。

    也许是有人陪吃,朱珠吃得也格外香甜。埋头吃到半饱,她才觉得只吃不说话,有些别扭。“听你口音,象是京城人?”

    “祖籍h省,现居京城。今年三十三,至今未婚,电话号码你有,有意请来电”任麟没从粥碗里抬头,说出的话却差点让朱珠笑喷。

    用餐巾纸擦了擦手,朱珠才顺回笑岔的气息。“真可惜,名片送我有些浪费,上回那位空乘肯定特乐意接收。有机会,我一定转交”

    这下换成他不淡定了,“拉倒吧直接杀了我吧”一着急,把本山大叔的东北话都撇出来了。

    “呵呵……”朱珠捂嘴笑着前仰后合。

    一顿早茶吃下来,两人成了比较谈得来的哥们儿。

    “你这国际倒爷,都倒些什么?”朱珠很好奇他的经营项目,看着他的作派,不象是倒往非洲倒牛仔裤的。

    “倒些矿石、废钢、废铁,废旧金属……泛是批赚钱,又不犯法的,我都做。有机会咱们也可以合作一下。”任麟悠哉地喝着茶,他也就是客气客气。眼前这位美女,实在无法跟他讲的生意联系到一起。

    他的话象一把钥匙,开启了朱珠一段模糊的记忆片断。“旧机床倒吗?”

    任麟一愣,“美女还玩旧机床?”

    “曾经听朋友说过,苏俄时期的旧机床要吗?”朱珠嘴角微笑,她又找到了一个金矿前世宁城有一位大款,从机床起家,短短一年,从一名不闻,到家资数千万,而今她把抢站先机

    “机床?要只要质量好,有多少,我要多少”任麟眼放异彩,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看你给我的名片,终于有别的用处了”朱珠也笑弯了眉眼,免费的早茶没白喝

    -------------------【第四十五章 病了】-------------------

    前世朱珠帮着吴家做了七、八年的对俄贸易,主要是负责国内事务,她不懂俄语,没去过边境那边的俄罗斯。但她熟悉宁城,通过吴浩明认识了许多等侍机会的能人。

    只要她有足够的资金,想让他们去那边弄机床,也实在是太容易。俄罗斯原来的工厂大部分都被废弃,里面的机床也被人当废钱一样卖了。最后古玩行当中的做旧,都被他们用到了机床上。大量的机床以废铁的价格倒到国内,很是让第一批下手的人富得流油,既然让她撞上了,焉有放手的道理?

    有了远期利益,朱珠和任麟聊得就更投机了,最后她还把电话给了任麟,商量好半个月后再联系。同他分别后,朱珠便订了返程的机票。闲着无事,又往附近的购物中心而去。

    无意间,她走进一间意大利名牌男装店。看着里面笔挺的服饰,她就会不自由得参详,哪一件适合吴浩明穿。看到一件衬衫,就会想着买什么样的裤子搭配,才最合适他……

    深觉自己很没用,明明下决定离开他,还是会不自觉得想着他。要说她的桃花运也不差,可为什么偏偏成她男朋友的只有吴浩明,其他都成了她纯友谊的哥们儿?

    是因为她骨子就是个大女人,不会同人撒娇?还是老爸准军事化的教训,让她磨平了她做为女人的温柔?

    她自认也很体贴、细心,只除了不会肉麻的表达,不会象小女人一样撒娇。可对与别人内心的感觉、需求,她也很敏感,结果还是一次次交到好哥们儿。如今猛得离开前世的爱人,她心里满是茫然,不知到下一段感情,又要从哪里开始。

    明明已是初夏,却要捂着厚被子,温暖瑟缩的身子。吴浩明满脸涨红,虚弱地缩在被子里,整个人晕晕乎乎的。

    “浩明,起来把药吃了”助理小张端来水和药片,吴浩明起身把药吃了,又缩回被子里。“中午给你下点面条吧”

    “随便……”他全然没味口,只想睡觉。

    小张无奈地摇头走了出去,等他做好面条端进来时,吴浩明已经烧得人世不醒。当他再睁开眼睛时,人已经进了医院。因为他的高热不退,让宁城医院着实紧张了一阵,直到打上抗生素,他的体温慢慢降下来,所人才算松了一口气。

    从小张手里接过自己的手机,吴浩明既没有给国外的大哥、南方的老妈打电话,还是第一时间播了朱珠的手机。

    回到京城的朱珠,已经打好了回m城的行李,离开半个多月,她的情绪也平静了许多。看了看墙上的挂历,她又想起吴浩明的生日,算了算也就在这两、三天了。

    想着他,朱珠不再那抗拒了,只当这是脱毒阶段,等时间久了,就不会再想了。拿出旧手机把玩,开机阅读里面的短信……

    “铃铃——”才开机不到五分钟,她的手机就响了,上面显示得正是吴浩明的手机号。还显示有近百条未接来电纪录,都是吴浩明打来了。

    看着密密麻麻的未接纪录,朱珠心里一酸,眼泪在眼圈着摇晃。就在她摇摆、犹豫的时候,电话铃声一直不断,执着得不肯停歇。

    清清了嗓子,平定了下情绪,她微颤的手指按下了通话键。“喂……”暗自劝自己要淡定面对,就是再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朋友。既然决定放心,就要表现得豁达、大度一点。

    “老婆……我想你……你在哪儿?”当他虚弱无力、透着无助伤感的声音响起,朱珠先前所有的防御工事在瞬间灰飞烟灭。

    “你怎么了,生病了?有没有吃药……”朱珠连珠炮式的关心已经不受控制的冲出门。

    吴浩明心里暖暖的,老婆还关心他,他还有救“也没什么,只不过要住院观察两天……”

    住院观察?朱珠真得慌了手脚,“怎么会住院呢?什么病,要不要紧?”

    “只是有些发烧,不过现在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就是……就是浑身没劲,嘴发苦,没什么食欲……”吴浩明虚弱的抱着电话,可脸上却有了喜气的笑意。“老婆,我想你了……”

    朱珠的泪水再也止不住,隔着电话放声大哭。原来他对她是那么重要,不论是亲情、爱情、习惯,她早已离不开这个男人。听到他生病的消息,她的魂就飞掉了半条,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她不敢在想。

    抹去脸上的泪水,朱珠有了新决定。“我现在就定最早的机票,等定好机票,我给你打电话。你要好好配合医生治疗,没味口也要多吃些。”

    听到老婆要回来,吴浩明差点没乐得从床上蹦起来,连连点头。“好,我等着你……老婆,你可要早一点回来……”

    “一定尽快回去,你也要保重身体……”

    朱珠乘坐第二天早上的飞机回m城,坐在云端,看着蔚蓝色的天空,她重新把自己同老公之间的事情想了又想,总算想透、想清楚了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白与黑,接受了老公,就永远不能将他与他的家人割断。既然割不断,她就选择疏远,距离才生美。不能同处,那就选择远远的相望,直到老公看清真相,选择相信她。大不了再交笔高昂的学费,也没什么大不了。万一把老公逼进夹缝里,急出什么大病,得大于失。

    算一算日子,离他们结婚最多还有半年,她离女王的日子不远了。

    朱珠,加油

    下了飞机,没顾得上回家,她就直接坐车回了宁城。当她在宁城医院看到又黑又瘦的吴浩明,她的心仿佛被剜下一块。

    “老公……呜呜……”

    抱着扑进他怀里大哭的朱珠,吴浩明的眼圈也湿了。可他的心却踏实了,露出显得格外白亮的牙齿,嘿嘿地傻笑。“老婆回家,我的病就全好……老婆,别再丢下我……”

    他收紧双臂,似乎再不想松开,抱着她,象抱着整个世界……

    -------------------【第四十六章 合伙人】-------------------

    经过一次翻天覆地的波折,吴浩明和朱珠越发懂得珍惜彼此,两人的情感也变得越来越浓烈,简直达了蜜里调油的甜蜜。

    想法发生改变的朱珠,也准备在宁城购房打造属于两个的小窝。最后在宁城的市中心买了一间两室一厅,简单装修后,就当成了她的周末闺房。

    吴浩明只当是她厌烦住酒店,特意租了房子。厚着脸皮打算也搬进来,结果被朱珠无情地拒绝,只好退其次,每周入香闺蹭饭、同朱珠腻在一块,享受属于两个人的宁静。

    处理好感情危机,朱珠也没忘了同任麟商谈的机床。其实她心目当中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陈友军,只不他现在的身份有些尴尬。陈友军现在是吴浩民在国外的小合伙人,时不时的在吴浩民国外的项目里参点小股,平时帮吴浩民在国外跑一跑。

    前世吴浩民后来想赶他离开时,故作大方得给了他一个自己不甚看好的项目,结果陈友军竟意外挖到宝,发了财,让吴浩民后悔不已。

    陈友军为人还算公平,业务水平也很不错,与别人合作时的名声也都不错,金钱往来也很讲求诚信。若她向他开口,他一定会答应,只是不知道吴浩民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一切先等探好陈友军的态度再说

    前世朱珠和陈友军的老婆金玉很谈得来,两人还曾相约吃烧烤小酌几杯。现在还未发展到那般情谊,但是也能说到一块。正好趁着吴浩明开她的车子,领着跨国货车去装再生板的机会,把陈友军和金玉一同约出来吃饭。

    陈友军还不到三十五,正是年富力强,想要开创一番事业的年纪。可惜一直没遇到合适的机会,只能暂时蜗在吴浩民的手下混日子。

    接到朱珠的邀请电话,陈友军也是一愣。虽说自己和吴浩明的女友吃过几次饭,但单独约他和老婆吃饭,又会有什么事情呢?

    看着满上丰盛的海鲜大餐,陈友军举起杯,笑着敬朱珠。“借花献佛,敬朱珠一杯,谢谢你的盛情款待。”

    朱珠喝了一口,放下杯子,打算开门见山。“其实这顿大餐可不是白请的,我是拉上金姐,找陈哥有事情商量。”

    “有事?”陈友军笑了,“只要我能帮得上的,只管讲”

    金玉也跟着点头,“有事就说。”

    “陈哥觉得俄罗斯的机床可以做吗?”朱珠也不绕弯,直接讲到重点。

    陈友军沉思片刻,心里却很困惑,若要打探俄罗斯的市场,她为什么不去问吴浩民,反倒来问他?满心困惑,但他还是具实相告。“机床……国外倒是有人零星在做……听说获利不菲。把机床弄到国内,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销路若不畅,手里没有个把客户……这买卖不大好做。而且想是做大,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压得起货,这买卖才能盘活了。”

    朱珠很满意陈友军的分析,前世的机床大亨,就是因为敢压货,品种全,才做成了宁城独大的局面。“陈大哥讲得很准,若有足够的资金、又有现成的销路,这买卖就能做?”

    “不只能做,就等于捡到聚宝盆”陈友军眼底闪过精光,只心里却越来越迷糊,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朱珠神秘一笑,故弄玄虚地开始劝酒。“光顾着讲话,陈哥、金姐多吃菜”

    话讲一半,陈友军如何能吃得下。“朱珠就别拿陈哥、金姐逗闷子了,有话快说。”

    “我现在有资金、有客户,单单缺一个合伙人……”她意有所指地看了看陈友军,“陈哥,可有意同我合作?”

    “能具体的讲一讲吗?”陈友军听着来了精神,筷子了放下了,眼底的兴奋闪闪亮。

    “现先投入五百万,客户是h省人。”现在她只能讲那么多。

    “五百万?”陈友军暗吃一惊,想一想自己认识的富翁,最多也就是千万富翁,可一下子能掏出五百万现的,还真没有。能有这种机会,他当然是求之不得,不过她为什么不和吴浩民合作,反倒选择他呢?“你想如何合作?”

    “可以问一个陈哥能入股多少吗?”朱珠心里已有腹案,只是不知道他的资金如何。

    “我可不能跟你比,最多也就三十万。”陈友军略红着脸,有些难为情的挠了挠短短的板寸。“说起来惭愧,扑腾了十多年只就攒了这么点家业。”

    思索片刻,朱珠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陈哥投三十万,我投五百万,你一我九。若陈哥同意,咱们草签个合同,明天我就把五百万汇到你帐上,咱们的机床生意就算开张了”

    五百万汇到他帐上?陈友军整个人懵了,“你就不怕我把你钱吞了?”

    对俄贸易中,个人间的业务往来基本都是口头交易。大概是受俄罗斯方面的影响,宁城的买卖和别处不大一样,几乎也都是口头、现金交易。宁城几乎人人都搞边贸,可真正办公司的人却没有几个,大多数的生意都是由几个大型的边贸公司做代理。在宁城发财的,大多是敢赌、胆大。当然能有不少被骗、破产的。

    陈友军从前也没少见南方佬客给别人打款,可真正落到他头上,他还真有些不太敢相信。

    “陈哥可是赚大钱的人物,哪能为了五百万迷了眼睛。再说为了区区五百万,坏了自己的名声,被宁城商界所弃,也太不值了。是不是,金姐?”朱珠笑着给旁边已经呆愣的金玉夹菜。

    “嗯?”金玉这才回神,连连摆手。“生意上的事,我可不懂,你们看着办。”

    陈友军开怀大笑,“冲你一番话,咱们的生意也能大赚来,干一个”

    “干”

    放下酒杯,陈友军终于问出了压在心底的疑问。“朱珠,陈哥问句不该问的……”

    “陈哥想问我,为什么不选吴浩明的大哥?”朱珠早就看出他的困惑。

    “对你能说吗?”陈友军重重地点了点头,不解开这个疑问,他总有些不踏实。

    “这机床的买卖,做好了,最少能做三、四年。我想陈哥应该最清楚大哥的性格,他是适合长期合作的合伙人吗?”朱珠不答反问,了然的目光盯着陈友军。

    陈友军想了想给吴浩民合作的几年,最后苦笑着点了点头。“大哥为人讲诚信,做事极善算计。可是胆子太小,还不善融资,甚至不敢用别人的投资。”

    “他是放不下自己作老板的瘾,不懂背靠大树好乘凉。不是盲目选择风险极大的,就是选已经被别人做熟的项目,常常错过摆在眼前的机会,总是跟在别人后面走。”想到前世吴浩民不断萎缩的生意,朱珠略显不屑地撇了撇嘴。“而且为人极为主观,有时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脚踏实……”

    听朱珠句句击中吴浩民的死穴,陈友军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可话却没再说什么。他的身份,也说不了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吴浩明的大哥”

    -------------------【第四十七章 改变】-------------------

    “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吴浩明的大哥”

    陈友军愣了一瞬,片刻之后,他又全明白了。是啊,以吴浩民的性格,若赚了钱,未必愿意把大头分与他人,那人还是自己的准弟媳。

    他极有可能名正言顺得占为己有,美其名曰,替他们经营投资。然后指不定把钱花到什么地方,朱珠得到了只能是吴浩民口中夸大其词的宏伟经济帝国。

    五百万白白被忽悠去不说,还有可能闹得两方翻脸,而夹在当中的吴浩明不仅左右为难,还有可能被逼着在两方间站立场,要么与亲人绝裂,要么与女友分手……

    若换成他,也不会投资五百万,却要冒人财两失的风险。

    朱珠摇头苦笑,“投资是为了求财,不是求气。没有合适的合伙人,我宁可把钱存进银行吃利息。陈哥,对外,你只说是替南方客户收机床就好。”

    陈友军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如此,我也省了许多的麻烦。”

    “另外,我还有件事要拜托陈哥,如果方便有机会,让吴浩明也跟陈哥跑一跑,长一长见识。总是跟在他大哥后面,永远看不到前路,跟井底之蛙没什么区别。他将来也是要成家立业,养活家小的,总不能一辈子跟在别人身后靠人人老,靠山山倒。最后还得自食其力”这也是朱珠找陈友军合作的重要原因,她不缺钱,缺吴浩明雨化成龙的机会。“当然付给他的钱由我出,咱们之间的合作也对他保密。”

    陈友军知道朱珠不只要锻炼吴浩明,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在提防他。不过转念一想,若他投资五百万,也会在关键位置安插自己的人。“我还正愁一个人跑不过来,不知去哪儿找帮手,如今加上浩明,我可就省心多的了。”

    “严师出高徒,可不能讲情面,娇惯徒弟。”朱珠很满意陈友军的识趣,找到聪明人,相信以后的合作也会很愉快。

    第二天,朱珠便和陈友军签了一份简单的合同,又去银行把五百万转到陈友军的银行帐户上。有了充裕的现金,陈友军也不敢耽误,直接坐当天下午的出国大巴去了俄罗斯。一是为了和吴浩民终止合作,再一个也是为了尽早开展机床业务。

    接到陈友军的邀请,吴浩明不能不激动。多年来,他一直跟在大哥背后打杂、跑腿,说难听一点他就是个支枪,大哥装上子弹、指明方向,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放枪。

    从前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可同朱珠认识之后,看她待人接物的方式、态度,再反观自己,他看到了自己的错误与不足。他不想永远被朱珠落在身后,他想追赶上去。陈友军的邀请让他心动,可让他不顾大哥,奔自己的前程,他又有些犹豫。

    “这有什么难的?”听到他的顾虑,朱珠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一个星期最多装三次再生板,若你放心,我替你干,而且还是义务工,赚得工资还算你的。我觉得陈友军讲的机会,实在难得,出去多看一看,长一长见识。多条路、多个选择,也不错。”

    要说俄罗斯,吴浩明并不陌生,他的俄语也讲得很好。二十刚初头时,他独自一人替大哥在国外卖菜。他们家起家全凭一车烂苹果,后来才慢慢发展起来的。他白天地仓库里卖菜,晚上就住在里面,冬天没有热水,他就用冷水洗澡。晚上睡觉抱着一管猎枪,随时防备暴徒抢劫。每天晚上另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藏钱,把身上所有现金藏到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那时他年轻气盛,遇到挤兑他的商户,他也毫不客气的反击。也因为护照超期东躲西藏,被警察扣下时,塞给警察现钞……

    回想过往,他一直都是凭年轻、鲁莽,甚至是拳头在混,立足社会的真本事,一点没学到。在被人当枪使了多年之后,他终于开始转动快要锈化的大脑了。

    也许是时候改变了……

    吴家在俄罗斯经营的业务开始还是比较多的,除了出口装饰板材,进口废金属、松子,还投资开发了两座矿山,一座是金矿、一座是铁矿,可惜因为种种原因,都未能收回成本。吴家业务虽然庞杂,却不有正经的主营业务,几乎就是人云亦云地做着对俄贸易。大环境好时,倒也没什么,只要大环境一旦恶化,他就会陷入泥潭无力自救。

    做为吴家撑舵人的吴浩民根本就是个善于开拓的人,只不过是他做对俄贸易要早一些,通过亲朋好友积累了一部分客户。可十几年过去了,他还是那些客户,甚至在不断萎缩。和他同时期的商人,不是成了亿万富翁,就是赚了一桶金回国内发展,当然也有破产消失在人们视线之中的。只有他依旧顽强地、半死不活的吊着,可走到哪里都要摆出一副儒商大老板的范儿。既使到了最后快破产的边缘,他也倒台不倒架,逼着自己亲人出钱给他做生意、充面子。

    典型得眼高手低志大才疏

    吴浩明却跟其兄恰恰相反,他不怕丢面子,只要能赚钱,再脏、再累、再苦,他也不怕。为了养家,能让老婆、儿子过好日子,面子值几个钱?他更好实在的里子

    得了陈友军给的机会,他异常珍惜。跟着他上网、打电话,联系俄罗斯客户,坐飞机满俄罗斯境内地飞来飞去。不会的地方,他就多看、多问,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业务水平也逐步提升。处理起事业也开始有板有眼,有条不紊。

    “我今天又谈成一比业务,最少能赚几千块……”每天晚上和朱珠通电话时,他的兴奋、骄傲都让电话这边的朱珠翘起嘴角。当然她也不会忘记夸大自己的惊喜,鼓励的话更是不要钱得打包派送。

    直到有一天他气急败坏得回了国,敲开朱珠的闺房。才一进门,就气呼呼地扔下手中的包,大声嚷嚷。“不干了再不受那窝囊气了”

    朱珠的心里瞬时翻了个儿,大感不好又发生什么事情了,这干了多久?

    就这么放弃了?

    -------------------【第四十八章 画饼充饥】-------------------

    第四十八章

    枉费她一番好意,费尽心机,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朱珠感觉自己的愤怒就噎在喉咙,理智却一再提醒她,争吵无计于事。

    “跟陈友军吵架了?因为什么事,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儿就撂挑子不干,也太小孩子气了吧?”极力压制心中不快,朱珠试着跟他讲道理。

    踢掉脚上的鞋子,吴浩明三步并做两步,瘫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没和友军吵架”

    没吵架?那又因为什么?莫不因为分利不均?不对他根本谈不到分利的问题

    “那为什么不干了?一次不是能赚个几千块吗?”

    提到钱,吴浩明弯腰拉过地上一包,从包里翻出一沓美金,塞到朱珠的手里。“这是我这次赚的一万美金。”

    朱珠瞠目结舌的瞪着手中的“美刀”,抬头上下打量眼前的吴浩明,甚至还有些不敢相信,最后伸手扯了扯他的面皮,满脸激动。“你真得是我认识的吴浩明,不是别人假扮的?”

    吴浩明拉下她在自己脸上做乱的手,笑着问:“是真的你认识的吴浩明是什么样子的?难道真的吴浩明就不能给你钱?”

    忘了生气,也不理睬吴浩明的话,她又低头仔细甄别“美刀”的真假。“你不会拿一堆假钞哄我开心吧?”

    “是真的,我有那么恶劣吗?”吴浩明无力地垂下双肩,最后捧起她盯着钞票的脸。“老婆,不是假钞”

    朱珠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嘴角,“真是奇迹你居然给我钱绝对可以列入世界第十一大奇迹了”

    “难道从前我没把钱给你吗?”他口中的从前,当然指得是前世。

    “给了那可是在婚后现在咱们可还没结婚连订婚都没有”这才是最让她吃惊地地方。“你知道不知道,从前刚结婚那会儿,你还有个怪癖,差点逼得我跟你离婚”

    “离婚?”吴浩明一愣,他有那么不能容忍的缺点吗?“什么怪癖,都到了离婚的地步了?也太夸张了吧?”

    朱珠很不给面子地白了他一眼,“你爱数钱是不是?”

    吴浩明满头雾水地点了点头,“数钱也是怪癖?”

    “是不是睡觉之前数一遍,睡醒之后再数一遍?”

    “对呀”这有什么问题吗?

    “我跟睡在同一张床上,整个房间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你睡觉前、早起床都要把钞票数一遍,难道不是在怀疑我半夜趁你熟睡,偷你的钱?”想起那段让人抓狂的磨合期,朱珠投向吴浩明的目光如刀,看得他坐立难安。

    摸了摸额角,吴浩明尴尬地笑了笑。“个人习惯这都是从前出国落下的毛病,绝对没有任何暗示后来呢……”

    “数了一个多月,在我抗议两次后,倒是把这怪癖改了”如今想起,她都还觉得他的模样很可爱

    吴浩明暗暗记下,回去一定要改掉这毛病,总不能让朱珠再度不满

    讲了一大堆,朱珠才发现自己离题太远,刚刚她还在生气他撂挑子,差点被他的一万美金哄骗过去。暗气自己大意,多少钱没见过,区区一万美金,就差点让她忘乎所以。

    重重地他大腿上拍了一下,“说因为什么不干了?才出去没多久就赚了一万美金,多好的机会,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了再说让人讲几句又怎么了,你现在还在学徒,好不好?怎么比师傅的脾气还大?”

    “都说没和友军吵架我是不想再给大哥跑腿了”回国前找大哥谈了一回,没得到夸奖,还平白无故得挨了一顿骂。

    小心打量吴浩明的神色,“因为啥?他又没钱周转了?”

    “不是因为钱。”他闷闷不乐地沉默良久,“跟友军跑了很多地方,也看了别人赚钱的路子。回国前,我找大哥谈了谈。跟他聊了很久,想让他在俄罗斯弄个实体的项目,做倒爷总不是长久之计。种地、养猪、养鸡,哪样儿不赚钱。他现在有关系、有客户,就算把大片的农地承包下来,于转包出去,那也是白捡钱的生意。另外我还讲到机床……机床生意大家都没太在意,可里面的利润实在地太丰厚了。没讲几句,就被他一顿披头盖脸的骂什么我是猪脑子才出门没几天,懂个屁”

    朱珠看着他脸上的苦笑,心里不是滋味。他每次出现这种表情,不是因为他大哥的不屑,就是因为他老**轻蔑。她心疼,可也知道他只不过就是嘴上说说,真要抛下自己的大哥不管不顾,眼前这小小的不愉快还远远不够。

    于其做一个让他迁怒的恶人,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的好人。“自家兄弟吵吵闹闹常有的事,何必因为大哥几句话就闹翻?他的脾气、本性,你还不清楚,典型的有口无心,算了”前世经历太多,朱珠的人情送得也极其自然。

    “就是,他就是嘴刻薄了一点儿,其实他心里可不是那么想的。这生意怎么说都是我们兄弟俩的,他说里有我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不过我没那么贪心,我大侄女还要读大学,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给我百分之二十,我就心满意足了。等以后赚了钱,大哥还说给我买几间门市……”吴浩明兴致勃勃地在朱珠面前述说自己大哥的好,却忘了朱珠其实比他更了解事实。

    朱珠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心里却不屑的翻白眼。

    也就吴浩明这个傻子,才会相信被他大哥、老妈挂在嘴上千年不变的谎言哄骗。画饼充饥这招,对付吴浩明这种没脑子的傻蛋正合适

    谎话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而这真理,只有吴浩明这种傻子才会相信。想起前世吴浩民和婆婆冯丽华天天用这“真理”哄骗自己,借着幻想中的空中楼阁,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朱珠就觉得恶心。

    “stop这话都讲了一千遍了,烦不烦?我听着都恶心了。换个话题”朱珠摆出一副举手投降状,“出去一个多月,就赚了一万美金,那陈哥不是赚得更多?”

    朱珠眼中的厌恶,让吴浩明的脑子也跟前清醒过来。怎么又一时忘情,又开始重复那些空话?想到自己梦境中的一幕,和朱珠经历的种种,他自己都觉得脸皮发烫,怎么就那么不长记性?

    见她换了话题,他也赶忙跟上。“他赚得可是大头,少说也有几十万了……”

    -------------------【第五十章 所谓母爱】-------------------

    冯丽华收好最后的包裹,把行李都摆放到旁边的地板上,坐回床上轻轻敲打她酸痛的老胳膊、腿。想着明天就要回m城,见一见小儿子的女朋友。虽说大儿子、大儿媳都满意对方的人品,可最后还得由她过过目,万一看着不顺眼,无论如何也要他们分手。

    想当年老大结婚时穷,娶个媳妇儿花了八百块钱。大儿媳妇的娘家条件好,他们一家却五口挤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旧楼房里。对待大儿媳,她是处处陪着小心,处处感觉被亲家压上一头。生怕惹恼了儿媳,大儿子不乐意。共处五、六年,愣是没吵过一次架。

    到女儿结婚时,家里的条件宽裕了,光办酒席、办嫁妆就花了二万多。她也借机会在一干亲朋好友、邻居亲戚面前大大地风光了一把。

    老儿子的婚事,她也没少费心,张罗着给他相亲。相亲次数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了。条件相当得倒也不少,可都因为不愿结婚后同婆婆住在一块,让她经搅了。

    要说三个孩子当中,脾气最不好的,要数老儿子。可三人当中最听她话的,也是老儿子。不论她讲得对错与否,他无条件的听从她的话。原本他处的几个女朋友里,有在儿子背后跟她透露不想与她同处的意思,都被她在老儿子面前,掉几滴难过的眼泪,轻易解决掉了。儿子相亲屡不成功,真正的原因其实就是她在作祟。

    人心是偏的,她的母爱也是薄厚不均的。更准确得讲,她眼中,三个孩子有着不同的作用。大儿子吴浩民,相貌、性格、人品都与她极为相似。因为是长子,冯丽华把全部的希望都托付到了他的身上,期待他撑门面。所以事事、处处,无时无刻她都在替大儿子吹嘘,享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是吴浩民的母亲……”

    大儿子在她面前说一不二,对她的过分言行,更是针锋相对指正。她呢,纵然心中不满,也不敢当面反驳,大多都偷偷摸摸得我行我素。

    女儿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有什么不快,她都会向女儿倾述。她生来相貌普通,女儿却出落得象朵花。侄女肖姑,真真就和自己的大姑子一个模样。女儿是个万里挑一的孝女,知道心疼自己的妈,她的衣服、保养品,甚至是零用钱,都是女儿给的。有个貌美、孝顺得女儿,她走在哪儿,都特别骄傲。

    至于老儿子……

    是她三十六岁那年生的,与大儿子整整相差了十三岁。吴浩明除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脾气秉性也极其肖父。他小时候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可后来长大的,就不爱学习,整日里不是和那么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就是想着如何赚钱。弄得四邻接坊,见到吴浩明都躲得远远的。

    冯丽华盼儿成龙,盼女成凤,对于老儿子,她可不敢有过高要求。只要他不惹祸,不犯法被判刑,日后娶妻生子,她也就别无所求了。不成想他长到二十出头,跟着他大哥作生意,也断了从前那些狐朋狗友的联系,她的心才慢慢放下。只不过她依旧极少在人前提起自己的老儿子,整日挂在嘴上的显摆的,只有大儿子和女儿。

    可三个孩子当中,唯一让她享受太后级待遇的却是自己的老儿子。虽说他曾叛逆、脾气坏,可对她却是百依百顺。就算一开始暴跳如雷,不出五分钟,他还是会服软,一切听从她这个**。

    自老伴去逝后,冯丽华就打定主意跟老儿子住。有老儿子这把顺手的枪,以后的小儿媳妇还不随自己拿捏?从前没摆过的婆婆威风,她也要好好摆一摆,毕竟儿们从商多年,也算有了些家底,再见亲家,她的底气也足了。他们的姑娘可是嫁进吴家享清福的,当然要看她的脸色。一切还不都是她说了算?

    若是儿媳不听话,她只要略施小计,让老儿子收拾媳妇也是手到擒来的小事。“打出的媳妇,揉出的面。”新媳妇进门,不收拾几次,让她学一学吴家的规矩,再由她这个做婆婆的出面调节,她就算在儿媳面前立住威了?

    况且他们两人如今都在她大儿子手下混饭吃,她就更应该挺胸抬头,摆出婆婆的派头来。再想到女儿给的小金库,她的底气就更足了。以后有机会,她会把小金库的少部分数额透给儿媳,让她知道婆婆是个有钱的老太太,想到得到巨额财产,就得一切听她的,不然休想在她死后得到半分。当然,最后把钱留给谁,就另当别论了。先用钱吊着他们,让他们对自己服首贴耳。

    还未见面,冯丽华就想好对付准儿媳的一套套策略。想着日后被人服侍得如太后的美好生活,她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睡了……

    朱珠从m城回到宁城时,吴浩明已经坐早班出国大巴出境了。在过境之前,他还特意用国内的手机给她打了个电话。“老婆,我跟友军出国了,不用一个星期就能回来。对了,我老妈明天坐飞机回来。她急着想见儿媳妇,要不你先去……还是等我回家,一起去?”

    “我是你女朋友,你不陪着,我一个人去算怎么回事?我嫁不出去,要臭街了?亏你想得出?”朱珠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请问你的大脑构造是木头,还是石头?为什么不开窍?”

    “一时激动,没想到。嘿嘿……”吴浩明讨好的傻笑声,从电话里传来。“那就让我妈再等几天,就说宁城这边忙,走不开。等我回来,咱们一起再回去。要过关了,不说了,拜拜”

    朱珠瞪着嘟嘟忙音的手机运了半天的气,最后化作一声长长地叹息。“唉……算了,他一直在进步呢”

    记得前世,他还让自己专门跑回m城,在他老妈回来之前,打扫房间。为此她还同他大吵了一架,她是她女朋友,不是他们家的佣人、保姆。最后他竟塞给她几百块钱,当车费和补贴。她也懒得同他吵,想着用这钱佣小时工足够,自己只当跑一次腿。

    等到了m城,进了他的家门,才发现房间已经清扫过了。原来是她大嫂领着女儿吴敏,早她一步打扫过了,她倒是白得了几百块。

    吴浩明知道朱珠未出力,还白得报酬,生了几天的闷气。还在她耳边叨念了几回,“想要去我们家义务给打扫卫生的女生多了,哪象你还得讲条件、要报酬”

    得了实惠的朱珠懒得理他,实在听烦了就回他两句。“谁让你没去找义务干活的?原本就不乐意去,是你非逼我、硬塞钱,让我去的。想着用这钱雇小时工,谁知竟省了?现在后悔,晚了”

    -------------------【第六十章 第一面】-------------------

    冯丽华打坐上飞机,她就暗自运气,想着如何在准儿媳妇跟前摆谱,可惜直到她下了飞机,回到家中都没见着人。

    又一连等了几天,还是没见到人影。等不及给老儿子吴浩明打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太忙走不开。冯丽华气亨亨地挂断电话,不住地报怨。“能有多忙,宁城回m城也就两个多小时,来回最多一天的功夫。忙得连一天时间都抽不出来吗?”

    “妈,第一次上门,怎么也得由小弟陪着,她自己一个人上门,那算怎么回事儿?”吴玲听老**报怨也是满头黑线。“没有男朋友陪着,第一次自己厚着脸皮见未来婆婆,那不是急不可待的倒贴吗?若你的女儿那样,你乐意?”

    冯丽华差点脱口说不乐意,最后还是忍住了。觉得女儿讲得还真是有几分道理,最后只得嚅嚅的说:“现在的年轻人,还能讲究那么多?新人新事,没那么多规矩”

    “不讲规矩,也会不好意思。小弟不是说明后天,他就回来了吗?不在乎这么两天,趁这时间正好走亲访友,好好歇一歇。”

    听女儿劝了好久,冯丽华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心中的不愉快还是有些。

    远在宁城的朱珠却对此一无所知,她现在恨不能吴浩明在国外呆个一年、半载,那么她跟冯丽华的会面就会无限期地推后。

    可一个星期后,吴浩明还是风尘仆仆地赶回来了。陪着一脸笑容,和朱珠买了些营养保健品,便开着老婆的车回了m城。

    一路上,他不时打量朱珠的脸色,欲语还休,最后他还是开了口。“老婆……看在我的面子上,一会儿稍稍有些笑容,冷冰冰地,实在是……”

    “现在是中场休息,还没开戏,没那么多要求。一会儿给足你面子,不是ok了?”朱珠纵有不悦,可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就必须走下去,走出彩儿来

    “谢谢,老婆”吴浩明悬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其实吧,我老妈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有时候有些固执己见,稍稍有那么点倚老卖老……但人绝对是好人……”

    “哟、哟”朱珠一脸惊叹的看向吴浩明,“长学问了,都能说四个字、四个字的成语了,可喜可贺”末了,她拍了手掌呱叽了几下。“我心里有数,斗争经验也有七、八年了,我比你更了解你老妈。可不可以,让我闭目小憩几分钟,一会儿还要上演年度大戏呢”

    “得令”吴浩明把在嘴上做了个拉拉锁的动作,便专心开车。

    朱珠扯了扯嘴角,闭上眼睛,脑子里却一遍一遍地过曾经的一幕幕。好戏终于要开锣了,婆媳年度大戏,正式要开演了,朱珠也说不清是开战前的紧张,还是开战过于松懈?

    暗自提醒自己,从战略上藐视,从战术上重视,小心仔细地过招,千万不能因为重生,而大意失荆州,她不能输,也输不起。

    换好衣服,冯丽华状似轻松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眼睛却时不时的瞄向墙上的钟。当时针快要到十一点时,她还忍不住催促女儿。“打电话问一问,他们到哪能了,过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到?”

    吴玲笑着起身,还未拿起电话,房门被敲响了。“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来了吗”她便笑盈盈地开门。

    冯丽华挺真腰板,眼睛盯着电视,耳朵却支起来听音。

    “大嫂快进来”吴玲没想到敲门的是关爱华,忙笑着把人让进门里。“以为是小弟他们回来了,快进来,穿拖鞋。把手里的袋子,给我吧”

    一听是大儿媳妇关爱华,冯丽华暗自气恼在靠进沙发里,看着独自进门的关爱华问:“小敏怎么没来?”

    “这不要上初三,开始补课了,忙得没时间。”关爱华笑呵呵地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包应季水果。

    “嫂子可没再买水果了,冰箱里都装满了,放不下了。”吴玲双手提着另一个袋子,走进厨房。

    “这都是当地产的,南方吃不到。正好趁回老家,多吃一点……”关爱华说笑着进了厨房,帮吴玲收拾东西。

    看她们姑嫂二人说不完的闲话,冯丽华有些急了。“把那些先放一放,打电话问一问,到哪了,还来不来了?”

    吴玲正背对着冯丽华,偷偷地吐了吐舌头,小声嘀咕。“这是着急见小儿媳妇了……”

    关爱华笑了笑,接过小姑手里的东西。“快去打电话吧,我来弄就好。”

    “急着见小儿媳妇,给红包?”吴玲笑眯眯地走出来,和自己老妈开玩笑。

    冯丽华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未等她开口,又有人敲房门了。吴玲小跑着去开门,“收卫生费?”

    听见又不是小儿子,冯丽华等不及,自己抓起电话播了过去。谁知从门口传手机铃声,没多会儿,吴玲笑得前仰后合的让进两个人,正是老儿吴浩明和一位长相端庄大方的年轻女孩。

    “跟您开玩笑的,这都等不及。”吴玲回身笑着同小弟解释,“妈都等不及了,再不来只怕要到楼上去接你们了。”

    “给咱妈买点保健品,耽误了点时间。”吴浩明把朱珠买的礼物放到了茶几上,拉过微笑的朱珠。“这是我妈、大姐,她就是朱珠。”

    “阿姨、大姐,你们好。”朱珠脸上挂着十分得体的微笑,微微躬身施礼。看着比记忆中要年轻几岁的两人,心里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冲天的怒火,有得只是冰冷的淡漠。

    关爱华闻声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小叔和朱珠笑着同他们打招呼。“你们回来了渴不渴,要不要吃点西瓜?”

    朱珠笑着摇头拒绝,她能感受到冯丽华上下打量自己的目光。

    看着同小儿子站在一起的朱珠,冯丽华对她的第一印象,基本满意。虽然她相貌普通跟自己儿子,不是很般配(在她眼里,他不敢说是天下第一,天下第三也是可以排上的。无论相貌多优秀的女孩子,同他站在一处,都觉得比她儿子差了那么一点)。不过看朱珠的言谈举止,就能看出她的家教很好,是个很有教养女孩子。

    再想到朱珠的文化和自己儿子的学历,冯丽华脸上才带出一点笑意。“快坐吧赶了一路也累了,快坐吧”

    她话音未落,从书房窜一个影子,冲上来抱住吴浩明。“小舅——”

    -------------------【第五十二章 小胜】-------------------

    吴浩明抱住怀里的小家伙,脸上带着宠溺的笑容。“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王威回来了,想不想小舅?”

    十岁的王威干脆把吴浩明当成的树,顺着小舅的手臂,爬到了他的脖子上。“小舅,领我出去玩”

    “好,小舅领你去玩”吴浩明开始驼着小外甥,在客厅里乱转,引得小家伙抱着他的头哈哈大笑。

    “小威快下来,别疯了”吴玲看着儿子跟小弟玩得开心,她也笑弯了嘴角,就是怕冷落了朱珠。“快下来见一见小舅妈,呆会再让小舅领你玩。小弟,快把他放下来”

    看着驼着小外甥满屋跑的吴浩明,她仿佛又回到儿子整天坐在他脖子上日子,不觉笑容也爬上了她的眉眼。

    “小威也是难得见到小舅,让他们玩,咱们坐下聊,甭管他们。”冯丽华见外孙难得玩得开心,忙劝住女儿。拍了拍身边的沙发,“别都站着,快坐下吧。”

    朱珠在离冯丽华最远的沙发上坐下,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关爱华和吴玲进厨房准备水果,冯丽华则有一搭、没一搭的刺探朱珠的家庭情况。

    “你爸、妈都退休了?”对朱珠的家庭,冯丽华在电话里,也是听得不甚清楚。“你爸、妈都是做什么的?”

    “都是内退,还有一年多,才正式退休。我爸原来是警员,我妈是工人。”朱珠挑简单的回答,表现的得体大方。

    “听说你们家是l市的,没想着在m城买房子?以后上了年纪,儿女不在身边,谁照顾他们呀?”冯丽带着几分得意,环视了下自己的房子。“以后我可是要和吴浩明住在一块的。”

    一直在旁观察的吴浩明,听老**话有些刺耳,没等老婆开口,他就抢先说:“人家朱珠的爸妈早就搬到m城来的,而且还买了南山别墅,环境好、又安静。”

    “是吗?南山别墅?买时候花了不少钱吧,现在肯定买不着了。”吴玲捧着果盘走出厨房,惊讶的插言。

    “那房子买得早,也就花了十万块。现在……好象没有卖的了。那环境好,最适合老年人养老。”朱珠接过吴玲用牙签插好的水果,“谢谢。”

    冯丽华的脸色悻悻,忙改口。“人老了,不爱动,就这三居室我都嫌大,擦起来太费力。要以后浩明住,两居室正合适,取暖费还少。省得浩明以后老了没钱,连取暖费都交不上。你没看见,m城好多人家交不起取暖费,在楼里盘炕的。”

    又唱穷老儿子,朱珠的脸色冷了下来。前世她除了日日替大儿子吹捧,就是天天唱穷老儿子,说老儿子没本事,离了大儿子吃不到饭、交不起取暖费。为了小儿子日后的穷日子做打算,硬是自作主张卖了现在的三居,跑到北面的贫困区买了一间烂尾二居室。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儿子想上好一点儿的小学都要求爷爷、告奶奶的。

    “日子只能越过、越往好了过。盼着以后的日子越过好才行,整天想着老了穷困潦倒,那哪还有什么干劲儿。再说如今赶上了好时候,只要肯干,不是太笨,总能赚到钱。要是想着三十年以后,还不如今天,人活着也就没了盼头。”还不如从楼上跳下去,大头朝下,一头碰死。后半句,朱珠没说出口,可脸色上透出不悦来。

    吴玲听了老**话,在心里直翻白眼。当着小弟女朋友的面,说以后小弟没钱过日子,这不是要让两人分手吗?谁愿意嫁个养不起家的窝囊废?“朱珠千万别误会,**意思是说现在的房子太大,她上了年纪,收拾起来费力。我们家浩明,我可知道,从小就想着赚钱。才十几岁就跑果菜批发市场,批水果往外卖。脑瓜够用,又肯吃苦,是个养家、负责任的好男人。”

    关爱华在一旁替小叔子吹嘘,“浩明肯干,再说跟着他大哥,浩民也绝对不会让他吃亏。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冯丽华没想到只是随口一句话,竟惹得朱珠这顿不满,想到反驳两句,可自己回想,也觉得说得有些过分。最后嘴唇张合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闷声吃起了水果。

    见气氛有些冷,吴玲又笑着转移话题。“你们家有几个孩子?”

    “我是老大,还有一个妹妹。”小小地回击一次,朱珠的心中暗爽,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她现在北京,和我两个朋友开了个宠物医院。”

    “她真能干”吴玲笑着夸赞朱玲,“她今年多大,没有男朋友?用不用我给介绍、介绍?”

    “二十三了,还没男朋友呢。”说到小妹,她脸上的笑容才透出几分真诚。

    三个人七嘴八舌的聊了半个多小时,冯丽华也插不上嘴,只是坐在一边听着。看了看时间将近中午,“别再聊了,快中午了,出去吃饭了。爱华,小敏中午在哪吃?喊她一块来吃饭。”

    “咱们先去饭店,到地方再打电话,小敏直接上饭店就行了。”关爱华起身收拾茶几上的果盘、杂物,顺带把上面擦得干干净净,她有轻度洁癖。

    吴浩明抱着王威先出去了,朱珠她们配合冯丽华的腿脚,慢慢地走出楼道。来到楼下没看到二人,直到出了小区西门,也没找见。

    “浩明抱着小威去哪了?要吃饭了,又去哪疯了?”冯丽华颇为不满是皱紧眉毛,“给他打电话。”

    朱珠早就看到吴浩明抱着王威坐在道边的车里,没等她说话,王威已经等不及地按响了车喇叭。“叭叭——”

    “他们上车了”朱珠指了指,在车里笑闹的舅甥两人。

    冯丽华看着面前崭新的轿车,微微一怔,马上又惊呼。“老大买车了?”

    吴玲和关爱华也一怔,四目相对,又摇了摇头。“没听他说起。”

    朱珠一言不发替她们打开后车门,微笑着转到另一侧,坐进驾驶座。

    冯丽华三人坐上车,看见朱珠放动起车,她还不大肯死心,捅了捅前座上的小儿子。“这是你哥买的车?啥时买的,咋没听他说起。”

    “这是朱珠的车”

    -------------------【第五十三章 拜拜了您的!】-------------------

    她的车?冯丽华面色一僵,连屁股底下舒适的座位都觉得如坐针毡,不停地扭动身体。可又觉得不说点什么,自己是象被悬在空中,下不来台。“原来是朱珠的车?这下出入就方便了,在深城整天坐你姐家的车习惯了,没想到回到m城也不用打的士,就有车子坐。真不错”话语间,透露出自己女儿也有车,她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著。

    “我哪能和大姐比,我这车才刚买,还不到一年时间。”朱珠懒得同她在细枝末节处较真,微笑着解释,算是给她递了把梯子。

    话听着顺耳,冯丽华脸上的笑容也畅快了许多,车里的气氛也不那么紧绷了。“朱珠也蛮能干的,这么年轻就自己买车,就算是在深城,也不多见。”

    “说是我的车,其实是我爸、妈掏的钱,我有使用权,另外兼任他们的免费司机。”朱珠笑语间就把车的财权划到了自己爸妈名下,她不想日后连车子都被人惦记,放到爸妈那儿最安全。

    听到未来亲家家资丰厚,冯丽华暗自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朱家只有两个女儿,老两口都有退休金,生活无忧,将来对浩明只有助力,不会是负担。小女儿在京城,若嫁到外地……

    由浩明给他们养老,那他们的财产,不敢说全部,最起码大部分都会落到浩明手里。越想越得意,想着原来无着落的老儿子终于有靠儿了,她脸上的笑容越发得灿烂。

    从后视镜瞥了一眼冯丽华的嘴角,朱珠就知道她现在正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前世她就好发挥主观能动,整日作白日梦。

    老爸、老**退休金加到一块,差不将近四千块,在m城算是中上水平。冯丽华死把着自己的钱袋着,却异常热心的亲家的钱如何花。有一次竟然当着朱珠的面,很热心地帮助亲家支配他们的财产。

    “你看你妹已经嫁出去了,就你守在你爸妈身边,等他们老了动不了了,退休金就得由你们保管。你们在身边进孝,凌恺又是他们唯一的外孙,那将来这遗产……”她情情自若,仿佛在讲如何采收自家后院里的蔬菜。

    朱珠象看怪物一样望着她,最后她自己又忍不住嘿嘿直乐。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脸皮象她这么厚的,难怪她曾听人说,没有最无耻,只是无耻无极限。

    笑过之后,她很平静地跟她讲了自己对遗产的理解。“遗产,人死以后,没花完,剩下的叫遗产。人活着,还惦记别人的财产,那叫夺产、啃老。我爸妈还年轻,活个二、三十年没问题。现在就开始算计什么遗产,那叫不孝、没人味,畜生不如年轻人有手、有脚自己赚钱,惦记老人的遗产,太无耻”

    估计是被她指桑骂槐言语刺激到了,冯丽华再也没当着她的面提过遗产的事。不过朱珠知道,她心里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小算盘,甚至还数次同浩明谈起。只可惜浩明从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并放在心上,还当笑话跟她讲。

    别人的钱袋子,能让她把手伸进去?天大的笑话

    收起前世不愉快的记忆,朱珠载了一行人,在他们指定的一家烤涮的餐厅停好车子。等点好菜,开始涮烤时,吴敏还没来。

    “小敏,什么时候到?”冯丽华不住地看表,完全没有开饭的意思。朱珠前世就经历过,已经见怪不怪,满桌子的人要等一个小孩子,这种本末倒置的家教,她还头一次见到。

    关爱华向朱珠投来报歉的目光,“咱们先吃,小敏下课晚,不用等她。她来了再点菜就行。”

    “就是咱们先吃,菜不够再点就是了,饭店还能没吃的。”吴玲在桌底子推了推冯丽华,第一次请人吃饭,总不让人干坐着,等一个孩子吧?“都十二点多了……”

    冯丽华只得拿起筷子,“那先吃吧”她脸上带着不甘心,伸手把桌上的一盘鱿鱼,放到一边。“这个就先别吃了,这是小敏最爱吃的,给她留着。”

    “不用给她留,她吃不了那么多……”关爱华想要伸手把鱿鱼放回去,不想才伸手,又被冯丽拍到了一边。

    “这是留给小敏的,那么多菜,足够吃了”冯丽华满脸不快,连声音也大了几分,引得旁边的客人观了过来。

    吴玲对老**行为搞得头有些大,“那再点一盘鱿鱼吧”她才转身,想要叫服务员,却被冯丽华拉住。“不用点了,这些菜足够吃了,点多了浪费。”

    吴玲和关爱华面露难色,连一直陪着王威玩的浩明的脸色也冷了下来。“一盘鱿鱼至于的吗?没吃过?快吃饭吧,肚子饿了”不等老妈再开口,他就拿起筷子夹菜吃饭。

    朱珠看了出闹剧,什么食欲都没有了,只是淡淡地喝了几口水,没怎么动筷子。

    吴玲和关爱华都看出朱珠没怎么吃,不住地往她盘子里夹。“多吃点,想吃什么再点。”

    “谢谢……”朱珠回身招来服务员,“来份石锅拌饭。”直接吃主食,她不想因为倒了味口,而饿肚子。

    直到朱珠的拌饭上桌,吴敏才姗姗来迟。才坐下,就被冯丽华拉住,一阵嘘寒问暖。伸手把整盘的鱿鱼倒进烤盘里,“快吃这都给你留得,想吃什么再点”

    看着冯丽华的表演,朱珠感觉回到了六十年代饥饿时期,每一口食物,大人不舍得吃,留给孩子们的年代。好感人

    朱珠埋头专心地吃光自己的拌饭,然后悠闲的品着茶水,完全一副旁观者的模样。趁着上洗手间的功夫,她发短信,让老妈五分钟以后给她打电话。

    五分钟后,当着众人的面,朱珠接了李凤丽的电话,然后称有事开着车子扬长而去。她不高兴,不乐意再给她们当义务司机。管它是耀武扬威,还是要给她来下马威,对不起,她没心情,也没那闲功夫。

    拜拜了您的

    -------------------【第五十四章 斗争策略】-------------------

    踢掉脚上的鞋子,冯丽华气恼着踩着拖鞋往里走,口中还不停地报怨着。“就不能再等一会儿,差那么一点儿就等不得了?”

    吴玲跟在她身后,听得清楚,忍不住开口劝说:“家里有事,急着回去,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再说m城满街都是的士,坐到家也不超过十块钱。”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她根本没把我们全家放在眼里,把我们留在饭店,她开着车走了?这叫什么事?”冯丽华坐在沙发上,满腔怒火无处泄,只是不停拍打沙发靠背。

    背着外甥最后进房间的吴浩明,仿佛没听见老**不满,走进卧室,把已经睡着的王威小心地放到床上。怕惊扰他的美梦,他出来时随手关上了房门。

    见老儿子不理睬她的不悦,冯丽华高声大喊:“吴浩明,你给我过来”

    “妈,小威刚睡着,小点声。”他面无表情地坐到沙发上,“有话好好说,别大喊大叫的。什么事?”

    “你大哥给朱珠开多钱?她车里加的油,是不是你们的钱?”朱珠对冯丽华的不理睬、漠视,深深刺激了冯丽华自傲的敏感神经,她急于找出朱珠的软点,戳她的死穴。“花着我们的钱,凭什么不管咱们。”

    可惜……

    “朱珠干了快三、四个月了,没领过工资,大哥也没给她开过一分钱。就是有时用她车时,给她的车加油。另外,她没花过我吴浩明一分钱。”吴浩明盯着老妈,想着朱珠对自己的付出,得来的却是家人的不理解,他暗自为朱珠感到不值。

    “不开工资?”冯丽华和吴玲皆是一怔,“为什么?”

    “她有自己的事情做,平时帮忙可以,但要把全部精力放到大哥的生意上,不太可能。所以她一直就没拿过一分钱工资。”吴浩明突然觉得朱珠的决定是明智的,不然只怕现在老妈又要插着腰,摆老大的派头了。

    “哼”冯丽华不屑地把脸转到一边,“没结婚前,总要装一下清高。等结婚以后,还不都得靠着你大哥。凭她呆在m城能赚到什么钱,还不是靠着她爸妈养着?”

    “妈”吴玲见小弟阴沉着脸,忙推了推老妈,对着小弟陪着笑脸。“那现在……朱珠都干些什么?”

    “跟几个朋友集资炒股,每个月也赚的不少。”吴浩明也不大清楚朱珠的财产状况,只知道她不缺钱花。

    “炒股?”冯丽华惊骇的看着他,对着他摇头外回摆手。“我们家可不要炒股的那东西弄不好要倾家荡产。马上跟她分手原来咱们老邻居老高家的儿媳妇就是因为炒股赔钱,跳楼自杀的。咱们可千万不能找个炒股的儿媳妇,不是正经过日子的,马上分手。”

    吴浩明和吴玲都愣住了,“就因为她炒股,就得分手?炒股可是国家允许、合法的投资理财手段,怎么到您这儿就不行?”

    吴玲无语外加翻白眼,“朱珠无论哪个方面都要比小弟强,若是小弟跟她分手了,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合适的女孩子了。再说、再说你讲的分手理由也太牵强了一点吧?”

    “挑来挑去,我觉得朱珠最适合我,再不换了。她就是我老婆了,趁着姐姐回来,找时间两家见一见面,把我们的婚事订定来吧。”吴浩明根本没理老**话,径直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当然越快越好,我也老大不小了,该结婚生子了。”

    “结什么婚,马上和她分手”冯丽华气焰嚣张地大喊,“娶她回来,家宅不宁娶她,不如娶原来的宁红”

    “怎么好好的,又提到宁红?宁红能跟朱珠比吗?无论是人品、家庭,宁红都没法跟朱珠相提并论。再说宁红跟小弟分手都快三年了,现在提她有意思吗?”吴玲越来越不清楚老妈究竟怎么想的,怎么会不喜欢朱珠,偏偏要提起宁红那个女阿飞。

    “宁红怎么了,她挺好的。当初浩明和她分手,她呆在咱们家苦求了三天,若不是我咬紧牙关不同意,没准他们的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想起当时的得意,冯丽华现在心里都异常舒畅。

    吴浩明看着自己的老妈,第一次感到失望,沉默许久,才无奈地问:“妈,你是想找个会过日子、体贴儿子的儿媳妇,还是找一个二百五、你觉得好拿捏的儿媳妇?”

    冯丽华当场被问得哑口无言,吭哧了许久,才讲出一句。“我吃过的盐,比你吃得饭都多。我看得比你清楚,你和她不合适,你降不住她”

    “降不住她?”吴浩明苦笑一声,“是她不在妈面前服软吧?朱珠不如宁红?这话说给谁,谁信?”说完,他便起身摔门而去。

    巨大的摔门声,让吴玲和冯丽华的身体微微一抖。

    “这还没进门呢,浩明就跟我分心眼儿了,这要进了门,我还能和他们住一块吗?没两天就得让他们活活儿逼死”冯丽华气急财坏的拍打着自己的大腿,“我以后可怎么活——”

    走出小区大门,吴浩明点了一只烟,无聊得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行人、车流,最后他播通了朱珠的电话。“老婆,你在哪儿?”

    “怎么了?”朱珠把车子停在江边,摇来车窗。“少抽点”她掩住口鼻,另一只手不停地摇摆,想要挥散车内的烟雾。

    吴浩明扔掉手上的烟头,伸手把朱珠住进怀里。“老婆……明天咱们就去登记吧”

    “嗯?”朱珠惊讶地自他怀里抬头,“什么事的?”看着他为难的表情,她恍然大悟,难道?

    “你妈不同意咱们的婚事,让你和我分手?”前世她并没什么异议,怎么如今又反对了?“因为啥?就因为我没把你们送回家?”

    “还因为你炒股”吴浩明闻着她头发上的淡香,不自觉得收紧手臂。

    “那就不炒好了”朱珠笑盈盈说道,“反正我又不是天天看盘,她没办法监视我,告诉她,我为了你不炒股了。”看来生米没煮成熟饭之前,她还需要改变一个斗争策略。

    “对呀她又不知道真假”吴浩明惊喜地吻上她的光洁的额头,“老婆的脑子就是聪明那是不是要给你开工资?”

    “工资就算了,你就说我改写网络,当写手赚钱了”

    “写手?是啥?”

    -------------------【第五十五章 暗战】-------------------

    可惜没等朱珠两人上演楼台会、体品被逼分手的刻骨铭心,闻讯紧急回国的吴浩民,三两下就摆平了冯丽华。

    时隔一年多再相见,吴浩民根本就没给冯丽华一个笑脸,自打进门就阴着脸。“为什么要让浩明和朱珠分手?”

    面对大儿子的质问,冯丽华心里的不快又回重了几分,也愈发坚定了要让小儿子分手的决心。“看着不合适不般配,日后浩明降不住她,日子不会安生的。”

    “朱珠不般配,宁红般配?”吴浩民想到小弟前任不靠谱的女友,不屑斜了一眼。“再说他们两个已经处了大半年,快要谈婚论嫁了。结果,您一回来,这事就黄了,您让楼下介绍的阿姨怎么想,这不是逗人玩吗?说句不中听的,浩明是博士生呀,还是家财万贯?能娶朱珠回家,那就已经是祖上积德,祖坟冒青烟了。”

    冯丽华这才想起是自己隔着十万八千里,打电话托朋友给儿子说媒,可眼见要结婚了,她又反悔,确实有些说不通。

    见老妈面露犹豫,吴浩民乘胜前进,一改方才不满的口气,变得柔声细语。“妈,浩明不小了,今年都三十岁了。要找个和他年龄相仿、家庭条件优越、女孩子人品相貌出众的,你想一想,过去的那些相亲女孩子当中,有没有、有几个能和朱珠相提并论的?”

    心知吴浩民所言非虚,可想到在朱珠没立住威,她心里就不舒服。“就是因为条件太好才担心,若日后反悔,过不下去怎么办?”

    “才见过一次,你就否决了,也仓促了些。让小弟多领她来家玩一玩,多见几次,不就了解了。再说媳妇娶进门以后,还不由你心意教?”前面的多半是假话,最后一句,才是吴浩民要讲的重点。

    冯丽华这才如梦初醒,对呀她现在还只是人家男朋友的妈,婆婆的威风要等到媳妇进门以后才能耍。一直堵在胸口的闷气,这才算散去。“是我太着急了,年轻人嘛,还要慢慢地教。”成了婆婆,收拾儿媳妇的机会多了扁的、圆的,还不由着她拿捏?

    见做通了老**工作,吴浩民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差点让她把自己的义务员工开了。无论从哪能方面分析,现在来看朱珠都是小弟最合适的媳妇人选。

    一整天都躲到外面、甚至打算偷拿户口登记的吴浩明直到天黑了,才踏进家门。“大哥?”他诧异的看了眼墙上的时间,这么晚了,他怎么还在这儿。“什么时候回国的?”

    “今天下午。”吴浩民眼睛盯着小弟,“你没把老妈让你分手的话告诉朱珠吧?”

    “嗯?”吴浩明闻言一怔,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本能地选择了说谎。他摇了摇头,“还没说……”难道大哥也要他们分手?

    “还不算太笨”吴浩民满意地点了点头,瞥了一眼旁边坐着老妈和小妹,清了清嗓子。“咱妈那只是一时的气话,别当真。和朱珠该怎么处,还怎么处。明天晚上请她来家吃饭,大家多亲近、亲近。顺便商量一下你们的婚事。”

    面对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让吴浩明一时懵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又变了……不会再变了吧?”

    “哪那么多废话,进屋给朱珠打电话。”吴浩民瞪了一眼小弟,便起身回家。“妈、玲,我回家了。”

    送走大儿子,瞪了一眼还有些呆愣的小儿子,冯丽华轻哼一声回了自己的房间。吴浩明脸上则乐开了花,偷偷地对着老姐比了个“v”字手式,便转进自己房间打电话去了。

    看着小弟灿烂的笑容,吴玲神色一松,嘴解也扬起淡淡的笑意。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

    为了让朱珠和老妈和平相处,吴浩明特意把老婆约在外面,事先千叮咛、万嘱咐,见她点头答应了,他才悬着心领人回家。

    “朱珠来了,快进来”冯丽华万般热情地拉住她的手,笑mimi地拉她在沙发上坐下。“外面天气正热,要不要吃西瓜?”

    既然人家来暗的,她也不明着。朱珠露微笑,带着无限地欢喜摇了摇头。“谢谢阿姨,来之前刚刚在家吃过了。”

    见两人相见甚欢,吴玲姐弟都长长地松了口气,没发生冰山撞船的残剧,万幸。在冯丽华故作亲热、朱珠刻意天真之下,两人相处得如一对亲热的母女。最后看得旁边人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神经末梢麻痒痒的。

    当冯丽华起身准备进厨房做饭时,吴浩明没心没肺地来了一句。“妈,让朱珠帮你,她做的饭比你做得好吃。”

    冯丽华脸色一僵,最后勉强地扯了扯嘴角。“妈**饭吃了快三十年,如今有了女朋友,倒觉得妈妈做的饭难吃了。”

    朱珠恨不能冲在去痛扁他一顿,最后只能陪着笑脸,嗔怪道:“他这话是为了哄我去干活,这么热的天,怕您中再中暑,他心疼您。你的手艺,我可不敢比,我就在旁边给您打一打下手,他念叨你做的饭,可不是一、两天了,说您做鱼的手艺,一流”假话讲的,她自己都想吐。

    不是她挑剔,实在是冯丽华的厨艺不入流。所有的菜都是一个味儿,不讲究火候,只讲求快,恨不能刚扔进锅里就装盘。更甭提从中吃出母爱的味道。

    朱珠的三言两语就把冯丽华心中的怒火扑灭了,她越发欣喜的拉着她进了厨房,还不忘回头对小儿笑骂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直到冯丽华关上厨房门,吴玲才坐沙发坐起身,恨铁不成钢的踢了小弟一脚。“你傻呀?刚好点儿,就没事找事脑子进水了?”

    吴浩明自己也后怕了,手抚上胸口,长长地叹了口气。“差点儿又闯祸。”

    在旁边看动画片的王威爬过来,学着妈**样子,用他的小脚在小舅肚子踩了一脚。“你傻呀?脑子进水了?”

    “哎呀小坏蛋敢踢你舅舅,看来又得给你松一松骨了”吴浩明扑上去,和王威笑闹作一团。

    “啊——妈妈,救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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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 没门儿!】-------------------

    三伏天闷在厨房里,耳边是抽油烟机的轰鸣声,朱珠一边掐着豆角,一面还要分神同冯丽华聊天。待她弄好豆角,洗净装盆放到旁边。

    闲着无事,她又坐在餐桌边剥蒜。冯丽华正在给排骨焯水,应该是要做排骨炖豆角。朱珠又不由得想起前世她做月子,冯丽华美其名曰说是专门回来侍候月子,每日从市场买素馅包子、凉拌土豆丝,再不就是炖豆角。豆角里面别说排骨,就连点肉沫都看不到,比水煮豆角多点酱油。别说吃,看着就够。一份豆角连吃三天,最后大部都进了垃圾桶。

    过去还天真得以为婆婆不会做菜,再不就是天热不爱吃肉,没做它想。可等到她快出月子,吴玲从南方飞回来看侄子,朱珠第一次在豆角里看到了排骨,这才恍然大悟,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女儿和媳妇的区别。

    前世朱珠只生了一个宝宝,做过一次月子。老妈早早就准备给朱珠做月子,怕女儿月子里心娇,落下病根,痛苦一辈子。可谁曾想快生产前,婆婆从南方的女儿家回来了,号称回来侍候儿媳妇的月子。朱珠和李凤丽还颇为感动了一阵子,可真相却大相径庭。

    说是回来侍候月子,实际就是赶在女儿之前回到m城,私下里买卖房产,造成即定事实,儿女即使不同意,也只有接受的份儿。不仅能完成自己的心愿,还落了个好婆婆的名声,多年后她还大言不惭地四周显摆。“小儿媳妇的月子是我侍候的。”

    想起害自己落了一身病根的月子,朱珠心里就觉得胸口象是被压了块大石头。月子里,除了没给宝宝洗尿布、洗过澡,其他的都是由她一人承担。连夜里给孩子换尿布、泡奶粉都是她自己来。有时候宝宝饿得大哭,急得朱珠就光着脚,摸黑去冲奶粉,有两次还被开水烫到脚。

    嫌天热睡在客厅地板上的婆婆,离她也不过三、四米,却没在夜里醒过一次。她的睡眠质量好的,跟服了过量安眠药差不多。

    吃得就更甭提了,刚出院的头两天,为了催奶,冯丽华倒是给朱珠炖了两天猪蹄。为了宝宝有奶吃,挖掉皮上一块浓密的猪毛,她闭着眼睛吃了。还有一次弄一锅鲇鱼汤,粘液满锅,腥臭冲天,朱珠差点吐了。

    后来因为休息不好、又生了闷气,她的奶水很少,最后决定喂宝宝奶粉,朱珠的月子餐,彻底沦为了包子、豆浆、水煮豆角,连李凤丽买给女儿做月子的鸡蛋也没吃几个,愣是让冯丽华送给大孙女补身体了。月子里朱珠一只鸡也没吃着,直到出了月子,沾王威的光,吃了一个鸡大腿。

    做完月子,朱珠面色苍白、神经衰弱、神情恍惚,整夜、整夜的失眠。李凤丽看到面如苍纸的女儿,差点找上门去同冯丽华拼命。一边抹眼泪,一边咒骂她只讲人话,不办人事儿。她也是个女人,自己也有女儿,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根本不把儿媳当人看。在娘家住了半个月,李凤丽特意去农村改了许多土鸡,炖了五、六只黄芪鸡,朱珠脸上才见了点血色,补回了些元气。

    可惜月子里的病根却是落下了,夏天朱珠不敢光脚,呆在房间里时,她会穿上长裤和厚袜子,因为她膝盖以下是凉的。全身的伤痛,倒是给朱珠上了生动的一课,婆婆通常说得比唱得好听,千万别当真,否则后果自负。

    想起前世的不平事,朱珠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冯丽华关掉抽油火烟机时,正好听到她的轻叹声。“能有多大的愁事,值得长吁短叹的?”

    朱珠只是淡淡一笑,暗自腹诽,遇到极品婆婆还不值得她叹气,简直是世上少有,人间难寻。这么“幸运”怎么就落到她的头上了。“天热,有些闷”

    “菜马上就好,再忍一会儿吧”冯丽华用挂在脖上的毛巾擦了擦汗,眼睛转了一圈,笑眯眯地说:“回去跟你爸、妈讲,过几天我们就去上门提亲。现在m城彩礼是四万,另外加三金。这四万块钱,你大哥早就准备好了,这三金嘛……我看就别急着买了,等你大哥的金矿挖到金子,别说三金,几金还不随你高兴?”

    又玩“空手道”,前世冯丽华就是这套理由想哄骗李凤丽,结果被毫不留情地顶回来了。“金矿里的金子再好,婚礼上也不能让新娘子不戴手饰呀?”其实不是非要什么“三金”,只是看不惯冯丽华把别人当白痴的作派。况且所谓的金矿,直到吴氏兄弟分道扬镳,朱珠已没见过金子。

    “一辈子,就结一次。彩礼随大流儿就成,没什么特殊的要求。不比别人多要啥,可也不能比别人少点儿啥。有些事儿,好说,不好听。总不能让我妈嫁闺女,反倒替闺女委屈不是?”朱珠没直接拒绝,换了个方法说不,灭了冯丽华痴心妄想。

    “说得对不能比别人少啥,吴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不差那么一星半点的。”冯丽华心有不满,也只能笑脸相对,她丢不起面子。“三金肯定买那四万块钱,一万块……买件貂皮大衣,你跟你大嫂每人一件,不偏不倚。另外那一万买张床,再些家电,剩下的两万块,就是你们今后的存款了。”

    彩礼送到女方,应该由女方全权支配,就算全花光也不沦不到她说话。还没上门提亲,她倒坐在家里把计划做好了。前世生性大大咧咧的她,对冯丽华的计划也很满意,还曾经附和过。等冯丽华把这套说辞摆到李凤丽跟前时,再次碰了一鼻子烟。“我若是把彩礼全都留下,不给女儿带一分钱,亲家又该怎么办?”

    冯丽华讪然,“一切都听亲家安排”

    朱珠想到此,面带羞涩,低下头。“彩礼怎么花,我也没什么经验,到时候给我妈,我全听她的。”

    冯丽华说得口干舌燥,却什么也没得着,心里憋闷,又挑不出她的错。只得起身关火,阴沉着面说:“菜好了,叫他们吃饭”

    朱珠脸上带着得意,起身开门。“洗手,准备吃饭”

    想谈笑间,一切都由她安排?

    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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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母女】-------------------

    跟吴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朱珠满耳听到得都吴浩明的优点。加上前世听到的,她的耳朵里已经塞不下了。

    若要说起吴家人中,夸得最悬得要算冯丽华,说得假话,连她自己都当真。“我家浩明虽说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交过女朋友。”

    假得太过显而易见,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没交过女朋友,骗鬼若真是事实,她倒要怀疑吴浩明的性格、生理上是不是存在重大、不可逆转的缺陷。早在前世,朱珠就把吴浩明的情史摸得一清二楚,连他**的年纪、对象,都在她严刑逼供下招了。一听到冯丽华的假话,朱珠笑盈盈地顶了回去。“阿姨,浩明还缺女朋友?不说别人,几年前的宁红,您肯定见过。”

    冯丽华瞬时息了火,心里暗恨小儿子嘴不严,说话也不分个好坏,什么都说,让她面上无光。“说话太快,说错了。我原来是想说浩明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有追过女孩子,连上一个宁红也都自己贴上来的。浩明挺女孩子喜欢的,可他从来没跟女孩子黏乎过,说分手就断得干干净净。也不会象有的男孩子,搞什么脚踏几条船,这毛病他都没有。”

    总算来讲了几句真话,朱珠赞成地点了点头。吴浩明在陌生人眼里看着很酷、很严肃,不容易亲近。其实他和所巨蟹座的男人一样,顾家、害羞,有时当着面夸他,他黝黑的皮肤都能看到明显的暗红。在亲人面前,他透明得象水晶,每一个表情都能让人轻易读懂他。他想当她面前撒谎的可能,几乎等于零。

    他可以同哥们喝得酩酊大醉,却不会、也懒于哄女孩子开心。他可以请女孩子吃饭,却不愿意给女孩花钱猫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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