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再转回我身上时,他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要命了,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你到底都经历了啥……”
我忍无可忍,一脚把他踹进房门,转身就往楼下跑。
“哎你别跑!慢点——!”靳聿祯在我身后大喊。
我不理会他,中邪似的满脑子都是刚才那通电话。
一定是他,肯定是他。
可我挂掉了电话。
他一定是有不得不联系我的事才给我打电话。
可是我却拒绝了他。
他不会再打第二次了。
我知道……
我就是知道!
没关系,没关系,我打给他。我打给他,直到听见他说话。
我……我……
……我怎么会这么想……
太奇怪了……
……这不就像是……
一直在期待这通电话一样吗……
可我在学校,在学校的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不管是哪里见到都不愿理会他……
啊……我去图书馆干什么……
学校和专业都是随便填的,难道是准备好好学习吗……
【你不看他,怎么知道他在看你啊?】
靳聿祯说的话重新跃入脑海。
我停下来,茫茫然地走了两步,抬头一看,牌子上显示的是五楼。
“同学?你也是502的吗?”
脑中突然跳出一个片段,是被我的异常情绪吸引回来的记忆碎片。
提着行李的我站在宿舍门口,早饭时的胜利感已经消失殆尽,内心充斥着烦躁。
一个比我高了小半头的男生在我身后如此问道。
我偏头看他。
他就对我露出一个腼腆的笑,有些拘谨地说:“以后请多关照啊。”
我当时是什么反应来着……
啊、对,我心里在嗤笑。
嗤笑那表情和他的身形长相是多么的不相称!
该死的娘娘腔!
可那天……那天天气真的很好,阳光照到宿舍楼的露天走廊,照在他身上。
那一瞬间,他在我眼中整个人都像发着光。
第七章
17
小学的时候,我喜欢的小朋友如果不喜欢我,我会很伤心,然后再也不跟他玩。
我特别喜欢的朋友如果只是一般喜欢我,我会非常难过,然后疯狂嫉妒对方最喜欢的那个朋友。
到了初中,对男生来说讲究什么朋友不朋友,强调是不是最好的哥们是件很矫情的事。
我十分爱惜羽毛。
因此即便心态与从前相比只有越演越烈之势,面上也丝毫不显。
就这样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伪装。
我瞒过了所有人,除了我的双胞胎弟弟。
双胞胎并不稀罕,但也不是特别多见,意识到这点不值一提的与众不同是在小学一年级。
那一年我们被绑架,还差点被卖给有特殊性癖的有钱人。
把雇主的信息抖落个干净的绑匪十分不专业,他们以为我们小,根本听不懂。
事实上我弟确实如此,而我却听得明白、记得清楚。
都是托我那个精虫上脑的堂兄的福。
有钱人的世界有多可怕,我六岁就知道了。
也是从那开始,我再也不觉得我弟是我的半身,他对我来说,或许只比那对生养我们的男女好上一点。
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也是初中的事。
那时候我刚刚意识到幼少期的遭遇到底给我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我开始见不惯男孩子们光膀子,会避免与特定人物勾肩搭背,在少年们纷纷进入青春的骚|动时节时,我从未关心女孩子们共同的生长发育,目光也从不曾在特定的女生身上停留。
她们或温柔可人,或暴烈热情,我觉得很好,但觉得那些都与己无关。
只有“男生就应该喜欢女生”这种默认的法则在我脑海萦绕。
可让我苦恼了好一阵子。
好在我很聪明,虽然这话由我自己来说有点奇怪。
我给自己想到了过渡的法子,契机是某个朋友扔给我的一本小说。
讲的是一个女生魂穿到一个男人的身体里,然后和另一个男人相爱的故事。当年穿越题材正火,各种脑洞层出不穷,像这种擦边球,似乎颇受一小众人欢迎。
我的朋友不在其中,他只不过是因为对女人身体好奇,所以对部分百合文中的描写很有兴趣,结果不小心买错了书。
他原本是想跟我感慨那些“同人女”的疯狂,绝对想不到后来我成了真正的奇葩一朵。
2001年同|性|恋才被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再早几年,我恐怕就要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