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揣着崽就不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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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解春潮紧张得一整宿没睡着觉,满脑子都是方明执垂眸轻笑的样子,焦虑又幸福。

    在现在的解春潮看来,大约就像是玻璃罩外憧憬着焰心的飞蛾,在玻璃罩撤去的一刹那,还在反复地问:“火焰的爱,疼不疼?”

    第37章

    解春潮一晚上没睡好,早上五六点的时候打开书吧群聊发消息:【对不住大家啊,今天有点私事,停业修整一天。】

    没想到这个点儿已经有不少人醒了,很快就有人回复:【来人啊,蟹老板又要鸽了我们!】

    【我替蟹老板咕咕咕咕】

    【我替海绵宝宝哈哈哈哈哈】

    还有人抱怨说解春潮消极怠工,害得他们没地方杀时间。

    群里都是熟客,解春潮也就任着他们消遣,最后发了几个大红包就又把头埋进枕头里睡了。

    解春潮本来打算一觉睡到中午得了,正好起来跟朱鹊和明淑去吃饭。

    结果还没到八点半,手机就震动了,是一条短消息:【睡醒了吗?】

    解春潮眯着眼把“方明执”三个字看了半天,想想这人没事儿也不会主动联系他,可能跟他说书吧钥匙的事儿,就随手回了一句:【钥匙放卷帘门夹缝里就行。】

    没几秒钟,消息就回来了:【能不能帮我开下门?】

    解春潮还没完全睡醒,正琢磨着方明执让他开什么门,就听见客厅里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就三下,小心又带着不确定。

    解春潮从床上爬起来,趿拉着拖鞋蹭到门口,半睡不醒地从猫眼里看出去,睡意一下就消散了。

    他把门拉开一条缝:“一大早的,你找我有事儿?”

    方明执抬起左手,摊开的手心里躺着一枚钥匙:“昨天不小心在你那儿睡着了,我来还钥匙。”

    解春潮从他手心里捏过钥匙,打了个哈欠:“好了,你走吧。”说完就准备关门。

    方明执抬手就扶住了门框,要不是解春潮收得快,肯定把他手碾了。

    解春潮有些头疼:“还有什么事儿?”

    方明执舔了舔嘴唇,问他:“今天还去书吧吗?”

    解春潮把他的手推下去,没回答他,又准备关门。

    方明执有些无措地推着门,却没敢用太大力气:“你等一下,你早上吃什么?”

    “你怎么管的这么宽?”解春潮终于有些不耐烦了:“我想睡觉,不饿。”

    方明执不肯走,手又扶在了门框上:“不能不吃,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就没吃?”

    解春潮脑子虽然现在转得慢,但还是注意到了方明执对他的行踪掌握得过分详细。不过他已经习惯了方明执的掌控欲,也就没追问,只是不咸不淡地回了句:“中午要出去吃,一会儿我起来喝牛奶。”

    方明执有些急了,推着门的力气也大了一点:“你不能不吃饭,你这种浅表性的胃炎总不注意会得溃疡的。”

    解春潮看他这个不罢休的架势,知道这一觉怎么也是睡不成了,把门松开了:“那你想怎么样?”

    方明执拿着两个保温盒,朝着解春潮送了送:“鲜虾粥,可以吗?”

    解春潮一向觉着方明执八面玲珑能说会道,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就总是说这种没头没尾的话,但意思他也能明白,方明执是给他送粥来了。

    解春潮不跟他拉扯,把粥接到手里,冲他摆摆手:“行了吗?一会儿我吃。”

    方明执轻轻舒了一口气,小声说了一句什么。

    解春潮没听清,偏头问他:“你说什么?”

    方明执面无表情地垂着头,声音更小了。

    可这次解春潮凑得近,解春潮就听清了,方明执说的是“我也还没吃”。

    ……

    解春潮洗漱完,方明执还在餐桌前规规矩矩地坐着。他的外套已经脱了,穿着件和解春潮昨天那件开衫颜色很像的高领羊绒衫。

    解春潮去厨房里拿了两个勺子,在他对面坐下,隐隐地闻见一股淡淡的檀香味,这味道他熟悉,却已经不喜欢了。

    方明执把一个保温盒的盖子掀开,推到解春潮面前:“你喝。”

    解春潮没说什么,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粥很鲜,做粥的人一定是费了心,姜末磨得细腻适口,虾仁也新鲜弹牙,不像是一般的饭馆子里能买到的。

    解春潮吃得专心致志,方明执吃得心事重重。

    吃到一半的时候,方明执开口了:“钻石耳钉不戴了吗?”

    解春潮没想到他还记得那个耳钉,有些跟不上他的脑回路,漫不经心地回答:“平常戴那个干什么?”

    方明执搅着碗里的粥:“你戴着好看。”

    解春潮“嗯”了一声,继续闷头喝粥。

    方明执看着他喝,把自己碗里的虾舀到解春潮碗里,还是没什么表情地问:“结婚戒指,也不戴了吗?”

    解春潮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手指头,把他舀过来的虾吃了,简简单单地回答:“不戴了。”

    方明执盯着自己的碗,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一碗粥,来来回回地搅着,也不见他喝。

    解春潮自己那碗喝完了,看方明执也没个吃饭的样子,起身把自己的保温盒刷干净了还给他:“你吃饱了就回去吧,我中午还有事。”

    方明执的目光缠上来,绕着他前前后后地转:“你要去哪啊?”

    解春潮不瞒他:“朱鹊结婚,你应该也收到请柬了。他有点婚前焦虑,我去跟他吃个饭,他未婚妻也去。”

    方明执放下勺子,起身跟着他:“我能也去吗?”

    解春潮停下正在套T恤的手,抬头看他:“你怎么突然这么清闲了?不出差吗?不开会吗?”

    方明执又像昨天似的解释:“我昨天晚上做完工作了。”

    解春潮轻声笑了,脸上是明摆着的不关心:“年轻人身体就是好。随便你,都可以。”

    本来朱鹊说要来接解春潮,后来解春潮只问他要了个地址,又发了一条:【方明执也要来,担待下。】

    朱鹊发了个坚强的表情过来:【让他来。】

    朱鹊定的地方不是什么大饭店,而是一家十分接地气的网红火锅店。吃饭的大多是年轻人,整个气氛热闹轻松。

    解春潮自顾自地走在前面,方明执在半步之外跟着。

    朱鹊订的位子比较靠里,见着解春潮赶紧朝他挥了挥手。

    朱鹊旁边坐着个白净的女孩子,打扮的精致却不夸张,见到解春潮他们过来,站起身来迎接。

    朱鹊跟解春潮介绍:“我未婚妻,叶明淑。”

    解春潮向她点头致意:“你好,我是解春潮,这是我爱人,方明执。”

    方明执今天穿了件轻剪裁的皮夹克,代表全球限量身份的手打银标编号被挽进袖子里,款式也很低调,里头是件连帽白T恤。他本身就年纪小,现在身上的锋芒都收着,人畜无害的样子倒像是个过分好看的大学生。

    大概是朱鹊提前打过预防针,叶明淑听见方明执的名字,神情也没什么起伏,只是和他们大方地打了招呼。

    火锅是鸳鸯锅,方明执先把解春潮让到了番茄汤的一侧,自己才在辣汤的一侧坐下。

    “常听朱鹊说他有个好哥们儿,今天总算是见到了。”叶明淑似乎也是有些跳脱的性格,冲着解春潮促狭地笑着。

    解春潮大大方方接了:“那正常,我们俩小学就认识,虽然我们家庭环境不大一样,但是朱鹊也没嫌弃我,一直很照顾我,很有个大哥哥的样子。”

    朱鹊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把涮好的肉夹给叶明淑:“也没他夸的邪乎,我俩是互相照应。你爱吃羊羔肉,这家的评价挺不错的,多吃点。”

    叶明淑虽然并非名门之后,但是贵在聪明懂事,很招人喜欢。

    朱鹊先前叮嘱了她,方明执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千万不能沾惹。但是这魔头眼下正把毛肚数着秒仔细涮了,又捞出来放到解春潮碗里,看着很稀罕。

    饭吃过一半,几个人多少熟络了一些,叶明淑开朱鹊的玩笑:“朱鹊一直跟我说,他和我是初恋,春潮了解他,快把实话告诉我。”

    朱鹊紧张地看解春潮,不着痕迹地轻轻摇头。

    解春潮放下吃了一半的牛肉丸子,斟酌了一下说:“初恋肯定是不可能是初恋的,”他看了一眼绝望的朱鹊,轻轻笑着说:“好多人追他都追不到,之前试过一两个。朱鹊这个人,特别认死理,一点儿不能凑合。他稍微谈谈,不合适就分了。他跟我说和你谈恋爱也就是前不久的事儿吧,但是他给我结婚请柬的时候我真的一点也不吃惊。有时候命中注定这种事儿,不服不行。天底下可能就那么一个合适你的人,你一碰上就知道这辈子就他了。”

    叶明淑很高兴,轻轻撞了朱鹊一下:“是那么回事儿吗?命中注定?”

    朱鹊恨不得当下就给解春潮塞红包,涨红着脸,一点儿没有个风流纨绔的样子:“反正我是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