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灯火人间六月天(壹)

分卷阅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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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并不是每一只鸽子都能很好的找得到路,训练起来也比较麻烦,而老天留给他们的时间根本就不充足。

    几日后,福笙带着山寨里的土匪,围堵在山间,打劫了一伙从南蛮往挧国押送朝廷货物的商队。

    刀剑磨磁的声音夜半三更响起,野心勃勃的土匪们如同饿极了的豺狼,狠狠的扑向那些早已筋疲力尽的士兵,将人杀了个干净。

    最终,无法反抗的老弱病残妇女拥挤在一块,害怕的围在一起,这其中的女眷有些长得亭亭玉立,一看就不是普通身份。

    福笙朝着那几个女眷走去,用刀挑起女子的下颚,左右观察,嫌弃的放下,在女眷们害怕的瑟瑟发抖,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只听到那转身离去的人冷幽幽的开口。

    “妇女老弱病残放了。”

    一帮子等着劫财劫色的土匪懵了一下,即使再不情愿,迫于大当家的威严,还是照做着将那些人放了。

    大获全胜的土匪们,满载而归,笑言融融的回到山寨,把一些投降,年轻气盛的普通农民与奴隶关押在一起。

    晚上,寨子的广场上升起了一大堆篝火,喝得脸颊通红的大汉与载歌载舞的女奴当场表演起了让人脸红心跳的活动,这在场的每一个壮年男子无一不都是脸红心跳,恨不得自己怀里也有一个香浓可口的美娇娘。

    当然女奴是很抢手的,并不是每个人想要都可以拥有。

    主位上,福笙如同一只懒散的猫咪斜靠在椅子上,眯着眼睛,享受着火光的温度,死囚睡眼朦松的打了一个哈欠,迷迷糊糊的站在大当家身旁。

    他昨晚没睡好,隔壁的凉刀与他那新好的女奴闹了半宿,可怜他这个单身汉子,又没女人疼爱,又得不到女人,成天跟着清心寡欲的大当家身后跑,搞的寨子里的人都以为他估计是要当和尚了。

    “怎么了,没睡够吗?”懒洋洋的声音传来,死囚爬到脑壳顶上的睡意瞬间烟消云散,面对大当家那双如猫一样锐利的眼神,自然是不敢承认,当即就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有大当家在,我哪敢睡着!”

    福笙嘴角勾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当然他心知肚明,却也不会和自己的小弟计较这种小事。

    围在篝火旁人越来越多,有的开始划拳喝酒,有的当众和女人闹腾在一起,豪放,在这里没有任何繁文缛节,礼仪简直就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他们是土匪,豪抢掠夺是他们的天性。

    以前,福笙总把这一切当成理所当然。

    直到遇到了那个人,他开始有些稍稍改变自己的想法和一直以来坚持的观念。

    “鸢最近在干什么?”喧闹声中,福笙懒懒的说话声很小,但一直站在他身旁的死囚却听了个清楚。

    “啊!鸢公子最近晒晒太阳,没事的时候就在梅花林里坐着,哦,前些天还去了书楼。”死囚并不觉得自己汇报的东西哪里很奇怪,如实的说道。

    “书楼……”福笙唰的一下,睁开了全部的眸子,异色双瞳的眼睛,就像是冰与火。

    当然,他的右眼是蓝色的,就像雪山顶上那开着的蓝色雪绒花;左眼是红色的,如同熊熊燃烧的篝火一样灼热。

    一个瞎子怎么可能去书楼?

    福笙凑到了一丝不太寻常的动向,他这人的掌控欲本来就很强,喜欢把所有的事情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手掌心中,不喜欢任何事情超出他的预料。

    他起身,死囚赶紧为大当家披上大衣,紧紧跟上前面那快速走掉的人。

    他这跑腿的可不容易,忙的都是一些琐事,就连大当家那一头飘逸的头发,还是他绑的。

    土匪堆里,还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就是大当家非常的爱惜一件雪白色的披风,皮肤是用雪白的狐狸毛制作,上面绣着“风花雪月”商标的图案,精致的刺绣也显得非常的高档。

    但生活在这土匪寨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件衣服已经陪了大当家许久,很多人猜测,这件披风是大当家的情人赠送的,虽然只是猜测,却也暗暗的让许多想要勾搭大当家的女奴们失了心。

    “吱嘎~”

    木阁楼梯板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木地板是不会断的,只是人走在上面时难免会发出声音。

    福笙双手轻轻推开房门,屋内微弱的蜡烛光忽闪忽闪着照耀着帐帘,那坐在床边正在更换衣服的人尚未睡着,他亲自挑选过来伺候他的奴隶正跪在地上为他脱鞋。

    “你下去吧。”福笙不容拒绝的说道,来到床边直接坐下。

    “是……”牧儿将鞋子放下,把头压得低低的,万般无奈的退出了房间,关好门。

    彬鸢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也的确是有很久没有见到对方了。

    “这么晚了……”

    “是啊,这么晚了。”福笙一声嗤笑,打破了严肃的气氛,堵住了对方后面的话。

    彬鸢乖乖闭嘴,把藏在被子下的右手一点一点地退出来,他的动作很小心,但右手还是被另一只手给捉住了。

    福笙非常佩服对方,竟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当然他也很佩服对方的勇气,把那封露出一个角的信拿出来,左右掂量一下,当着对方的面撕开信封。

    彬鸢笔直的坐着,双手不自然的拽紧了被褥,心脏也跳的快了些,对于不知是祸还是福的下场,他总是显得有一些紧张。

    在忐忑又不安的情绪下,彬鸢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掐住了命运的脉搏一样,奄奄一息。

    “呵,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彬鸢一惊,霎那间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错了,他皱着眉头,嘴巴一张一合,一句话也表达不出来。

    这人的心思太难猜了,虽然嘴上总是非常有礼貌,温文尔雅的,可他知道,这人比以往他接触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恐怖和害怕。

    对方身上那怎么也洗不掉的血腥味,即使用阳光掩盖着,可那种常年杀人的气息,是怎么也无法用气味掩盖的。

    就像一个人和死人呆久了,他身上的那种气场往往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

    见对方不回答,福笙不偢不倸,目光定格在他的脸庞上:“我这人,最喜欢这种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红色的,如火焰一般,不是吗?”

    捉住对方的手,抬起,放在自己跳动的心口上,福笙开始剔除对方心里的戒备:“听说过蝼蚁撼树吗?”

    紧抿着嘴,彬鸢依旧不回答。

    这人给他的感觉太恐怖了,冰凉的手,活跃的心脏跳动声,如恶魔一般蛊惑人心的语气,他害怕自己踏错一步,就会堕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你在怕什么?”福笙看穿了对方心里的那点小心思,迷恋的目光在那双红润的嘴唇上来回徘徊,如饥如渴:“他们可真可怜,被你一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却毫不知情,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彬鸢殿下!”

    “你!”彬鸢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一刻却突然意外的冷静,并且还心平气和的质问:“你的条件是什么?”

    “这个嘛……”福笙假装冥思苦想,其实目光从未从对方的脸上移开过,一个人自导自演,平静的脸颊上,发出愉悦的声音:“你看这个如何?”

    “你!你无耻!”彬鸢呵斥一声,拍到对方停歇在自己脸颊上的手。

    精雕细琢的五官在烛光下犹如一个瓷娃娃,真的很美,跨越性别的美,是最致命的。

    “我可是土匪,可耻对于我来说又算什么?”他轻描淡述的说道,至于彬鸢腰间的手轻轻一拉,白色的腰带滑落,外衣从肩上跌落,雪白的锁骨暴露出来。

    彬鸢咬着下唇,浑身止不住的颤抖,他害怕了,感受着对方的气息离自己越来越近时,猛地将人推了出去,自己也因为惯性跌落在地上,狼狈不堪。

    “你这是何意?”福笙脸色阴沉,想发作又不得不沉住气。

    摇摇晃晃从地上爬起,搀扶着桌角,彬鸢哑着嗓子,边摇头边后退:“我不屑与你缠绵,也不想做你的入幕之宾,你走吧!”

    “你觉得我刚才的话是在求你?”福笙冷冷的回问。

    从床上站起,一步一步踏向对方,每一步犹如踩在彬鸢的心坎上,惊吓得他捂住了耳朵,想起了马车上那不堪入目的一夜。

    “怎么?你这条命也是我救来的,你觉得你有选择吗?”

    彬鸢急速后退,顾不得腰间被撞疼,直到背后贴了墙壁,打算绕开一个方向,手臂被紧紧一拉,直接跌入到一个滚烫的怀中。

    “啊!你……嗯!”

    “你给我吃了什么?”

    福笙捉住彬鸢的下巴,将空瓶子扔掉,房间里传来一声脆响,紧接着,彬鸢浑身无力的瘫倒在地,口齿不清的说道:“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不是毒药,放心吧,明天,你将会是我的压寨夫人,今晚就好好享受。”伸手抚过对方脸颊上的发丝,感受着脸庞上滚烫温度,福笙最终还是起身离开了房间。

    他要给这人一个教训,在自己的地盘里,容不得他自命清高。

    几个时辰后,月夜笼罩下的小楼里,不断传来哼哼绵绵的声音,那声音如小猫一般挠得人心脏发痒,守在门口的牧儿万分煎熬的站立着。

    大当家给他下了命令,不到卯时正刻,他绝对不能踏进房间。

    彬鸢迷迷糊糊的说着话,根本分不清楚白天黑夜,他只知道自己浑身难受,空虚,浑身上下犹如千万只蚂蚁啃咬,这份骚痒,逐渐变成疼,更多的是神经上的疼痛。

    “牧儿!”

    像是终于发现了什么,混沌中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呼唤道。

    “牧儿!我知道你在外面,求求你,求求你帮帮我!”

    紧紧的抓着门,牧儿煎熬愧疚地低着头,他死咬着牙,阻止自己的手推开房门。

    可是那是他的殿下呀!

    他发誓,生生世世要保护的人,正隔着一道门在里面承受着痛苦,他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殿下受苦!

    彬鸢最终没有力气喊,浑身难受的在地上打滚,衣服被扯得稀烂,是他自己抓的,胳膊上因为力道不清,抓住了几条血淋淋的伤口。

    房门“碰!”的一声踹开,牧儿闯进了房间。

    当他看到地上人的样子时,愤怒与羞涩同时在脸上闪过,快速褪下自己的外套,给主子护上。

    “殿下!”牧儿声音嘶哑的说道,努力克制自己:“殿下,我是牧儿……我现在要怎么做?”

    彬鸢咬着牙:“洗澡,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