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攸慢慢站住了脚,回头望着他,他看见荀攸眼眶里湿了,知道他听进了些话,又上前拉着他紧锣密鼓地劝:“荀攸,你不要傻了,天亮了他们很快就会发现的,等他们追出来就迟了!走吧!走吧!”
赵队长推着他向公路的方向走,荀攸的脚下松了劲,便也由着他推着走出好几十米。太阳露出了金灿灿的头,荀攸迎着朝晖,浑身上下都打了个彻骨的激灵。
“我没力气了,赵队长,我没力气了……”
荀攸被他推着走,哭声渐渐由浅而深,终至仰着头号啕大哭。他不知道赵队长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好的人,因为他一直半推半搂着他走了很远,远到荀攸能听见车轮转动的声响,听见人与人之间嘈杂的对话,甚至还有远方的汽笛。
他已经接近于另一个繁盛的人世了。
在公路的栏杆旁,赵队长停下来拍了拍他的肩:“好了,好了,走吧,走不动了记得招手拦个车,让他们把你送到沙河去。至于荀彧,你放心,我会把他好好地带回去。”
荀攸面向着赵队长,一步一步往后退,他居然在旭日东升下看到了赵队长脸上欣慰的笑容。赵队长强忍着泪水挥了挥手,随后将两只手放在唇边做出喇叭的形状,对他大声呼喊着:
“荀攸———”
“走啊———”
“前面就是太阳了——”
“回家吧——”
“不要辜负他——”
第十五章
五三年初春,荀攸回到上海。赵队长的介绍信想来有些用处,荀攸凭此租住在一处老旧的储物间,在一名老花匠手下谋得一份学徒的工作维持温饱。
回到上海后荀攸很少睡觉,惧怕躺在床上,他买来一把二手的竹质老爷椅,垫上几层毯子权当作床。晚上九点吹熄蜡烛,凌晨一点醒来,枕在老爷椅上看一些在旧书市场淘回来的书。
旧书常有浓重的尘土气味,萧瑟凄凉,总令人忆起江边寒秋,荀攸却逐渐依赖起这股特殊的气味。从前看不下的古代小说,如今也慢慢啃下来了。
凌晨三点,他就要起床,洗漱,很快出门。
温飞卿有诗云,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是写旅人早行的名句。必要早行,必要旅人,才能体味得期间的惶然别绪。
荀攸一辈子都不再离开过上海,可他却日复一日地重复早行旅人的行程——这是他凌晨三点的功课。
除此之外,他似乎也患上其他的,大约是和心脏有关的病症:但凡天色泄漏一丝无情的光线,他就开始心悸。他像躲着瘟疫一样躲避日出,常常在朝升霞没处窒息难言。
许多故事已经在脑子里化成面目模糊的浅碧,身体却还记得非常明晰。他兀自伸开手,想握起记忆间虚幻的像,却只能打碎一汪湖。湖水漫过他的口鼻,反倒令他枉受其咎。
花鸟市场从前热闹过,后来逐渐枯萎,只剩下清冷的一条街道。老花匠一辈子孤单,没有传后人,荀攸填补了他的愿梦。
荀攸学得十分用心,分辨筛选,打理枝叶,谨记每一种花的习性。这朵小姑娘喜阳,那朵小姑娘喜阴,他记得分分明明。老花匠偏疼他,夸他是聪明孩子,跟着自己学种花实在委屈。
荀攸没有告诉他,自己乐意和植物打交道,心里踏实。
事实上他梦见过荀彧。
第一次的梦在五三年的夏天,蝉鸣频稠,日影翩跹,荀攸在短暂的午休里见了他一面。不过是一剪渺远的人影,清隽修颀,面容不甚明晰,却能看出是南方山水才能养育的俊秀眉眼。
荀攸急急追上去,生怕惊了仙人的梦,又怕丢了荀彧的魂,只能站在腥冷的风途中,平白湿透了背后的衣衫。
恐惧堵住了他的眼泪,他不再像个人那样哭,总是故作平静的环顾四周。幸好,一切都在正常地运行,花开着,鸟叫着,人间烟火繁盛,没人顾得上审判他的梦,也没人窥看他怀逝的悲伤。
可惜警惕与苦痛仍旧不留情面地抽空所有的力气,他就这么突然摔倒在花土中,满身污泥。
老花匠问他为什么流泪,他无措地抹着脸,脑子开始快速地转动起来。他要从众多名号中挑选一条,来完美地解释这一场惊煞人世的失态。
他找到了。
“从前的挚交去世,令我悲怀不已。”
老花匠终于不再多问,把他留在那片废墟里。他哭得力竭,鼻腔里都是土,腥气漫天,但仍旧把头往土里埋进去,再埋进去,恨不能就此长辞。
太痛了,他没有任何武器抵抗这样的凌虐。
他想回到那个月色方晴的浅夜,和狰狞的山野对峙,在平沙茫茫中向天地撒野。
在某个微秒,电光火石的一刻钟,他甚至想要全天下的劣徒替荀彧殉葬。
但在此之后,他很快学会了一种宽慰的良剂。他学会幻想,幻想荀彧活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在不同的道途中悠然轮回,这让他好受许多。他甚至蕴育出一个奇巧的世界,荀彧在这个世界里赏风吟雨,修辞研墨,在南山下遥敬陶潜一束高洁的菊。
只要胸腔里那几斤肉还在跳动,血液衍衍不休,荀彧就永远活着,谁能让他死?
荀攸安稳地在床上躺下来,九点一刻钟了,比过去晚了一刻钟,因为今夜是他们第一次在梦之外重逢,荀攸允许自己开一个小差。
第十六章
可惜这样美而幻的梦境只持续了短暂的几天,梧桐叶赤条条地落下来,煤油灯熏破一面干净的墙,他的幻境便随之破碎。
荀攸曾经自诩理智,是最有逻辑,最晓事物本理的工程系学生,因而他从沉溺的梦境中醒来,几乎是一种来自本能的勒令。生命消散的脉络与细节始终切肤透骨,哲学,宗教,甚至于快慰的幻觉,他骗不到自己。
荀攸的梦境终结于夏末的最后一场暴雨。
雨后千芳尽散,老花匠在花圃一角栽种青菊。在荀攸心里,菊不该是青的,所有的花儿都不该是青的,因为青是叶的颜色,花青起来,直叫人觉得颠倒黑白。但就在那一簇菊里,他看见了荀彧的魂——惨淡的底色,蓬勃的意态,荀彧的活,活得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世间所有人。
痴人做够了味,而后的一整个秋天,他开始慢慢愚钝,直到立冬当日。
立冬的傍晚他没急着回家,留下来陪老花匠吃饭,老花匠吃白面,他吃烤红薯。上海始终比别的地方更体面,更摩登,无论怎样的底层,也再没人吃过野菜糊糊那样的猪食。老花匠招呼他吃面,荀攸不吃——他不允许自己过得太好。至少在吃穿上,荀攸不允许自己去享受。
他要荀彧知道,自己一生是未亡人,一生都在祭奠。
门悄摸儿的响了两声,师徒二人都吓了一遭,荀攸放下红薯,看了看老花匠。老花匠也把筷子搁下看了看他,叹了口气道:“你待着,我去开门。”
夜深风紧,又是立冬的时节,按理不应该再有人叨扰,短短十几秒,荀攸心里已经刮过无数可怖的风声。
在进入农场前,他很少害怕什么,小时候姆妈讲的鬼故事不怕,兄弟会里那些吓人的鬼怪把戏他也不怕,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从不为了鬼而生怵。是农场教会了他害怕。
害怕不是瞬间而来的战栗或悚然,而是持久的,黏滞性的恐吓。它们躲在任何地方,用力地猫起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弹出来挠他一爪的遍体鳞伤。
十平米的房间,还旺着炉火,荀攸浑身发冷。
老花匠带着一身寒霜推开房门:“孩子,快,你太太来了。”
荀攸一愣,进退两难。
他站起身来,原想说“不必了”,可她却静幽幽地从老花匠身后站出了半边身子:“公达。”
在他看见她脸的那一刻,几乎窒息得背过气去。
女人分许多种,浅薄的白纸,或是静水深流,张文绣是后者。至今荀攸仍能回忆起他们的快乐,歌剧院,图书馆,圆形阶梯教室,没有一处不曾完满高雅。他在自己的二十岁疯狂地迷恋她,像迷恋王尔德的夜莺,迷恋她的矜贵与清啼。所以他想不到,终有那么一天,她会来啼他的血。
张文绣还在望着他,她今夜描了眉,匀过了胭脂。家里的胭脂已经见底,还买不起第二盒,因而一直如履薄冰地用着,毕竟她把今晚当成一场可堪胜利的战役。
她努力把苦涩塞进自己的面皮里,塞得发胀,塞得满当——谁忍心责怪一位孤身养育儿女的妇人呢?何况她有比所有人更光辉的往昔。短短三年内,生活从浮云跌落,她与凡人一起陷入泥沼。
苦恨不再陈列开来,她微微敛了眉眼,只愿求荀攸的原谅。老花匠眼疾手快地进屋把碗端起来:“我走,你们小俩口好好谈。”
荀攸招呼她坐,木质的油乎乎的小矮凳子,她颇为逃避地看了一眼后很快坐下。荀攸不开口,她没办法,只好又叫,像十八岁的时候,她在新泽西的翠绿草地上叫他:“公达。”
“你怎么来了?”
她眨着眼睛,眼里还在怪他:这么久了,为什么不回家?荀攸迟迟生暮起来,他不是刻薄的人,便说不出刻薄的话,可命运却毫不留情地刻薄了他。
我能回家吗?我还有家吗?那是我的家吗?
你有资格,和我提起“家”这个字眼吗?
张文绣是该委屈,一个斯文貌美的独身女人,为了在暴烈中存活,她舍下过清白的本。可她也剔透,此刻不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说,只隔着一双粗织的手套握住荀攸的指尖:“都过去了,他们说了,既往不咎。”
“回家吧,孩子们想你。”
荀攸何曾见过她这么卑躬屈膝的脸皮。
张文绣的辛苦是可以想象的,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究竟受了多少委屈,都像展览品一样嵌在她的皱纹里。她曾经是多么娇俏的少女,朝夕变故间光芒尽失,不可谓不无辜。荀攸对她的爱怜又从心里渗了出来,若在从前,他还爱她,像爱夜莺那样爱的时候,这点爱怜便足以让他原谅。
夫妻之间,必要耳昏目盲才能安度余生。
她仍然无辜且殷切地望着他,荀攸却慢慢阖上了眼——可惜她不知道,那生死交托的滋味,他已经尝过了。
第十七章
但荀攸没有继续倔强,他从来也不是一个十分倔强的人。有些事情他在心里拿过了主意,却不至于放在面子上说,至少为了孩子,他愿意回去。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孩子们一天一个样,从他离开到回来一年有余,儿女已经与大不相同。他们生硬地叫他爸爸,荀攸也生硬地回应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