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觉有尖牙刺入了皮肤,折磨着身心的血液正在一点一点被抽走。本来就已经湿透的衬衣又被另一种温热的液体再次浸染一遍。靠着路灯,仰着面孔的耶格尔就像一个破碎的陶瓷娃娃,雪白的面色和翡翠般没有焦距的瞳孔,罪与美总归交融在一起,让人看到居然想再亲吻一遍。
他已经发不出声音,眼前浮动着的暖橙色的光,好像是童年时站在黄昏的庭院里倒着水果茶的母亲,又好像是一个清冷的大屋子里的壁炉火光。
“不用害怕,雷雨已经过去,明天也是晴天。”
“不用害怕,有我在。”
本来伏在自己颈间贪婪地吸食着血液的头颅突然被狠狠甩开,艾伦用最后的力气眨了眨眼,他看见了一双更为恐怖的,充血的眼睛。
挣扎到极限的意识正在退场,恍惚间有银光闪过。紧接着有人将手腕扣入他唇口,血液从刚划开的伤口中涌出,流过他的唇齿,甜腻到令人窒息。
灵魂像漂浮在半空,游离着看不见自己。下一秒又发觉他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额角好似有伤口隐隐作痛,这时候却有人靠过来,吻住他,作为劫后余生的奖励,安慰,或者是另一个世界的美梦。
我记得你。
你叫利威尔。
第十章
船上摇曳的灯火落在女子黑色的面纱上,她闭着眼,双手摊平悬在面前的木桌上方。信纸在铁盆里燃烧起来,黛黑色字迹慢慢被火焰吞噬。待到燃纸成灰,暗色的碎末漂浮起来,蹭过她的手掌,磨过她指腹的纹路,又洋洋洒洒落回了桌面。
“您看到了什么?”
声音的主人方才一直安静地坐在一边,占满污渍的大衣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迈,不过他的头发依然整齐的束在脑后,任何倦容都无法掩去他眼中的清明目光。
“难怪先生这么急着返程回伦敦。”
她这么说着,将尚有余温的灰尘拢在手心,又任它们从指缝滑落,重复这样的动作。甲板上水手的吆喝渐渐褪去,海浪来回推搡着这艘运送着枪支和烟草的快船。女子的话语在木板吱呀吱呀的声音中显得格外鬼魅神秘。
“艾伦他……还好吗?”
“尚有一丝气息,不过如果不及时医治的话,难逃一劫。”
男人沉默了,攥起的拳头表露出他的愤怒,再次抬眼时那目光已然变了副模样。相对无言的时间被他用来平复或者说…计划报复,双重人格的快速转换就在想象出他最宝贵的儿子命悬一线的场景时被按了开关。
女子已经习以为常,在不带入个人感情的前提下,巫师从来不想介入「他们」之间的斗争。她看到并且转述场景,就像一场交易。虽然平心而论,她很喜欢书写那封刚才被烧掉的信件的年轻人。
“幻镜里的雾气实在太大,我看不清楚对方的面容,先生。不过……有个名字倒是被提及了。”
“谁?”
“利威尔。”
1882.4.5 London
“过了零点,正是午夜。不来狂欢吗,利威尔伯爵?”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我给你的答复。”
两人露出尖牙,野兽厮杀前的气息如飓风降落。两道黑影在半空中相撞又分开,以人类肉眼无法分辨地激烈过招在半空中闪过,又转到屋顶上追逐。
“收下了吗,来自我们氏族的空白战书?”
“我记得上个世纪有过同样的场景。”
男人以冷笑回应,利威尔追得很紧,但还并不足以对他造成威胁。他欣赏着昔日最强的血族伯爵,现在最平庸的氏族的王,红了双眼,青紫色的血管布满他的眼下皮肤,他眼中冰冷的敌意让人不寒而栗。不过发起战争的人必然心怀把握,只见他不紧不慢地,将自己鄙夷说给他听。
“利威尔,不吸食人血的你已经大不是从前的野兽了。你的视野,嗅觉,尖牙处顶级的欲望都在退化,变得温顺,变得安于现状,变得容易满足。”
“你必须得承认,现在的你,根本不是称职的对手。”
“所以比起对手,变回血族应有的样子吧,和我们氏族一起的话——”
雨停了。利威尔站在社区教堂的尖顶上,从他背面看来,背景是漆黑的天幕,青色的月牙和大本钟模糊的影子。他的面容白如陶瓷,他的站姿就像优雅的雕塑,他的手扶着十字,就像在俯视一场末世绝景。
他从不记得自己是懂得温柔的人,直到有某个人眼眸告诉他应该那样做。
“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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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威尔回到原来的街角的时候,埃尔文正在原地焦急地渡步。由于让所有人类封闭对特定区域真实视觉的咒术,埃尔文并不能看到艾伦的状况。但仅仅凭韩吉的脸色,他敢肯定状况很糟。他们交换了眼色,利威尔半蹲下来,看着青年颈脖上触目惊心的伤口。
一动不动的艾伦就像已经死去了一样,他倚着路灯,胸前的衣襟上盛开了一大朵以血构成的曼珠沙华,暗红色的甜腻液体依然在慢慢流淌。被雨淋湿的人有着残余血迹的唇线,挺拔的鼻翼,被拉下的衬衣口落出好看的锁骨,这么一个漂亮的人,正在消逝着生命,这一幕定格在利威尔的瞳中。
他比任何人都懂得死亡的感觉,他比任何人都熟悉黑夜。他没有资格说尊重生命,也没有暴露在外的感情可供惋惜,只不过是不是在漫长的人生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毫无征兆地出现,然后在他时间停止的身体里依然保持人格的心脏上刻满波纹。他没有再说话,捡起掉落在一旁的银质匕首,二度划开了自己的手腕。原本快速复合的皮肤,连伤痕都没有。
血流浸染着地面,变成漆黑的颜色。两人的血液在路面上交融在一起,就像之前韩吉所遇见的场景。原来不是一个人流尽他的血,而是另一个人一定会放血相救。他用力吸了一口自己的血液,然后俯下身,以一个深吻强迫对方下咽。不知道为何他非常希望此时这个昏迷的人能够睁开眼,以那双清亮的眼眸看清他亲吻自己的样子。他们的两个吻初次是强迫再次是毫无知觉,不会被记住的神情比谁能想象到的都还要真切。
“你知道后果,利威尔。”
“你不必内疚,我知道你没办法救他。”
“不是,我——”
“同样说给你听,埃尔文。”
她说的后果有多重,而他的话永远有令人把所有反驳都咽回腹中的威力。夜风有些冷,埃尔文把自己的大衣外套披在韩吉肩上,一辆红棕色的马车停在了两人身边,佩特拉,衮达和埃尔德三人从马车上跳下,拉开车门迎接主人。
相对无言的时间,被咒术掩盖的现场,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却什么都已经开始了。伦敦慢慢陷入沉睡,午夜的马蹄声和泰晤士河上成群的蝙蝠只出现在幼童的噩梦里,但又在母亲的安抚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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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痛吗?”
面前的自己还是那个湿漉漉的模样,如刚从海中上岸,扬起的蓝色衬衣还有着海风的味道。他的身后是地平线上刚升起的初阳,一切都美好的像幅画。
下一个瞬间画面掉转,高墙之上的残阳如血,城墙外欢呼的人群丢掉刀剑。而那个遍体鳞伤的自己带着慰藉的笑容慢慢睡着,有谁握着他的手默念着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就如最长情的誓言。
最后就是最熟悉的街景,月色之下的雨雾里弥散着维多利亚的暗香。灵魂有点游离,漂浮在半空,俯视着陌生的记忆。那里有壁炉里的火光,缠着绷带的手,还有通向未知地底的长长阶梯。
这些场景,这些幸福也好,悲恸也罢的世界全都不止他一人,绝对还有谁在的。那个人无力挽回他的覆灭,又陪伴他重生,那个带给他这个世界最强烈情感的人,这次又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相见?
沉睡了很久的青年从深沉的梦中醒来,早间的风扬起了卡其色窗帘的一角,几米晨光倾泻在地板上。窗前站着一个人,简单的白衣黑裤,干净利落的短发。阳光落在他肩头,软软的柔和的线条在他刚刚苏醒的瞳孔中时而模糊时而清楚。
他在黑暗中燃烧的样子你在阳光下是看不见的,但却连灵魂都要被他欺骗掉了。
艾伦撑起身,对着那个人的背影张了张嘴,又像糖又像刀,他无法想象自己最终是用什么样的语气开口,念出他的名字好像要耗尽他所有力气。
“利威尔。”
如果你们有一个与流血无关的吻,在一个橙色的,没有迷雾的晴天。
第十一章
因为你们的血液融合,毫不相斥。
1882.5.11 London
艾伦拉开窗帘,午后的阳光瞬间落满了原本昏暗的阁楼。木架上还有儿时的自己和母亲的合影,现在镜框上已有细细一层灰尘,阳光直射到上面的时候就像照片上蒙着一层雾。
相片上的自己穿着背带裤,带着傻乎乎的笑容。那个时候是因为什么那么开心呢,是因为米卡莎母亲送来的点心,还是阿尔敏为他刻的马型木雕。过去细小的幸福已经记不清楚情节了,回忆被好好收藏起来,待漫长的时间过后再翻出故人的模样总带着点怀旧味道,旧到模糊,旧到连难过都不再汹涌,只会有因不能相伴而来的惋惜。母亲带着白色的帽子,那双宠溺的眼睛留在了帽檐的阴影里,可惜后来就没再见了。
从那个夏天到现在还没到最繁盛之时的夏天,从穿着背带裤的男孩到将白衬衣的袖子卷到手肘处,为后院里的盆栽浇水的青年,泰晤士河里的波纹不减,大本钟未曾慢过一分。没有哪个时代不会老朽,但只要有人知道它曾经最繁盛的样子,它就是永远存在的。
所以为什么——
哐当一声,手中的水壶掉到了地上,眼前的阳光太晃眼竟让他晕眩。艾伦换了个姿势移了两米,靠在树下坐好。溢出来的水渍依然泛着光,看得他心慌。
自从四月初的那个雨夜过后,他一直就是这样。神经变得太细,对周围一切事物的感官都比以往强了很多。比如现在二十多度的气温已经足够让他出汗,嘴唇微启的呼吸模样有种病态的美感,比如他不再在人多的地方逗留,因为他会听见一些他原本不会入耳的窃窃私语。总是感觉很渴,总感觉情绪会在一个不经意的引发下爆炸。
埃尔文给他放了个长假,他理清了一切前因后果,然后接受了全部。说起来也是个不平淡的过程,比如他在死里逃生后发了一次苍白无力的火,赶走了在他视线范围内的所有人,然后花了一周恢复到正常的身体素质,又一周来适应变样的感官。韩吉留给他的字条上写着这种情况不久就会消失,他还是跟普通人无异。开玩笑,这让他如何再跟一个普通人一样在维多利亚的午夜狂欢,带着日不落帝国上流社会年轻人特有的高傲气息,吹嘘着这个时代的辉煌。
还太渺小,还太软弱。还不能好好收着自己的记忆就被别人抹掉,还不能好好看清楚这个世界真正的样子就差点被迫退场。心情太复杂,艾伦没法一一列出来消化。但总有东西在不断提示他,有那么一个人,他总是要面对的吧。
利威尔的玫瑰没有署名,它在这个黄昏落在了他阁楼的窗台上。一只小小的蝙蝠叼着它,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艾伦走过去亲手接过它。
他从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过蝙蝠这种生物,与儿童所听闻的童话故事里总与阴暗的古堡联系起的生物不同,此时在他窗台上的蝙蝠有着看起来软软的身体,两片薄但有力的翅膀,夕阳暖橙色的光落在了它灰色的绒毛上。艾伦竟想用乖巧来形容这个小家伙,因为他并没有露出尖牙利爪,而是扑闪着翅膀向他问好。
玫瑰茎上的刺已经被削掉了,花瓣上还占着细细的水珠。鲜红的颜色让人想起剧院里最浪漫的恋情,这是这朵花最美的时候。他嗅到了花香,然后展露了一个许久未见的微笑。
“谢谢。”
小蝙蝠飞走了,艾伦将那朵花插到了水杯里。
所以为什么要有人刻意抹掉自己的存在,哪怕别人对他的印象还不那么坏。
那天晚上艾伦做了个梦,梦里古堡上头的月亮大而清明,古堡后的花园里栽着大片的玫瑰,一个小个子的男人在为那些花儿浇水,耐心地,细心地。玫瑰开得那么美好像永远不会凋谢,而欣赏者自始至终却只有他一人。他记得玫瑰的模样,却不记得栽花者的脸庞。
再没有一人记得他的时候,他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