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庶子男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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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妈妈不敢再探主母意思,也不敢再讨巧,立刻去了。

    其实林氏就是觉得烦,太闹腾,想让新人快点出门,出了门,才有好戏看。

    这意思王妈妈懂,谢庭月更懂。

    “好啊,就听王妈妈的意思,不必顾着别的礼,直接开门吧。”

    他看着王妈妈,笑容深不见底。

    王妈妈后背一寒。

    今天……怎么回事?总觉得彻骨的寒,时不时发作,难道是因为下雪了?

    她视线掠过桌上空碗:“少爷用过补品了?”

    “过甜了些,”谢庭月平静点评,“人快来了,收下去吧。”

    王妈妈亲自拿了空了的碗离开。

    谢庭月的视线跟着她的背影,滑到不远处的黄狗……倒是委屈了它。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仿佛很久,又仿佛一瞬间,漫漫雪幕里,过来一个人。

    很多很多年,谢庭月一直记着这个画面。

    那一抹红衣,那温雅微笑,那个人眸底起落的潮汐,坚定从容的身影。

    那双眼睛,仿佛将天地置之度外,只有同穿红衣的自己。

    那只骨节分明,修长有力的手朝自己伸过来,伴着月夜松涛般的声音:“我是楚暮,你的夫郎。”

    是宣告,也是邀请。

    停在空中的大手仿佛诉完了没问出的话:你愿意跟我走么?

    所有话语表情,尽皆真诚,让人有种深情的错觉。

    谢庭月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就像……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他们此前并不认识,却熟稔默契,不必紧张,也用不着紧张,他们明白彼此这一刻的心意。

    “我是谢庭月。”

    谢庭月把手放了上去,同样笑容沁到了眼底。

    他当然知道,楚暮不可能对他一见钟情,瞬间爱的死去活来,但他能感受到对方那份真诚,不是演技,是礼貌,是修养,是一个男人刻在骨子里的责任感。

    这个男人,虽然没说出口,已经用所有动作表情宣告了一件事:自此,他是他的妻。

    而妻子,是要护着的。

    谢庭月突然有些难以言语的羞涩,手心发烫,庆幸对方的手现在很凉。

    好像之前的担心稍稍有些多余,以后的路,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新人对视相笑,灿烂温暖,冰雪仿佛都为之消融。二人又都相貌英俊,站在一块宛若壁人,映尽世间所有美好。

    围观众人一边感叹,一边泪目。

    可惜了……

    如果这种画面能持续下去,楚公子能活的长长久久,该有多好。

    第3章 破局&嘴炮

    迎亲队伍离开谢家,走在大街上。

    遵循古礼,谢庭月和楚暮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楚暮有楚暮的马车,谢庭月有谢庭月的轿子。

    帘外漫漫风雪,足够让人冷静。

    谢庭月摇摇头,抛开脑子里的杂念。

    上辈子没能和楚暮顺利成亲,却并非没有任何交集,他见过楚暮两次,两次时机都很特殊,楚暮可能并不知道他是谁,但他看到了楚暮的阔朗,独特的强大与力量。

    他不能因为对方的礼貌和修养,就理所当然的放了心,作为陌生人,他必须好好表现,保有足够的好感,才能让对方不退货……

    利益捆绑可以,谈买卖也可以,短时间内,他不能放走楚暮这个丈夫,也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长长的路仿佛见不到尽头。

    寒风侵骨,飞雪遮眼,天地一色,不管猎猎裹边横飞的铺幌子,还是随风剧烈摇摆仍然盖了满身雪的枯枝,都挟满冬日独有的萧瑟和肃杀,好像在提醒着人们前路危险,行路小心。

    谢庭月眸底映着雪色,两只手扣的紧紧,心跳越来越快。

    好希望这条路不要停,只要不停,危险一刻就永远不会到来。

    可时间自来残酷,从不肯为任何人驻足停留,路总有终点,那一刻,也一定会来。

    迎亲队伍走到岔道口,突然猛的一顿,马嘶长鸣,队伍乱了!

    因是路口,大雪迷眼,首尾车辆顾不上,一乱,就散了。人群里不知道谁在尖叫:“来人——快来人——大少爷晕过去了,快点送医!”

    这个大少爷,指的当然是楚暮。

    有人犹豫着答了一句:“可大少爷正在成亲……”

    “成亲也要有命啊!快点送医,别废话!”

    楚家下人忙成一团,伺候楚暮的伺候楚暮,安排现场的安排现场,但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急,不可能立刻理的井井有条。

    就是这时候!

    谢庭月左手拎袍角,右手撑轿窗,腰腿发力,一个鱼跃,跳出了轿子!

    “楚暮——”

    就像一个正常会担心伴侣的人,他满脸焦急的冲向前方。

    都是男人,成亲礼服相对有些变动,比如谢庭月没穿裙子,没盖盖头,只一身大红喜袍,滚着金线,他本就相貌俊秀,皮肤白皙,配上红衣乌发,身侧漫天飞雪,画面美感相当值得深品。

    混在人群里的壮汉一脸呆滞。

    不是说……人喂了药,会浪的发|春么,怎么活蹦乱跳像个兔子,不等他伸手就蹿出来了?

    浪是浪,浪的方式和说好的不一样啊!而且对着的人不是他,是新婚丈夫!

    壮汉眸色阴阴,唇边黑痣上的毛都要揪下来了。

    这笔买卖好像有点儿不对劲,怎么办,做不做?

    他有些犹豫。

    目光在谢庭月肩背,腰臀,长腿上流连,再看看红衣映衬下越发精致白皙的面庞,如美玉一般,勾着人想摸,想碰……壮汉往掌心啐了口口水,两掌一擦,干了!

    反正钱都收了,不如就跟上去看看,能搞,占便宜的事不干白不干,不能搞,也能解个眼馋!

    坏菜了也不是他的错,兔子没发|春,完全是买方没准备好!

    黑痣壮汉眼泛淫光,暗搓搓跟上。

    就见那白肤红袍的小兔子跑了几步,迷迷噔噔停下,像是被大雪迷了眼,找不到丈夫的方向。略愣住顿了顿,胡乱选了个方向继续。

    黑痣壮汉都要笑出声了,对,就是这个方向,小宝贝儿,跑到巷子尽头才好,没人看到,正好成事!

    他跟的太猥琐,太专心,完全没注意到,在他身后不远,坠了个尾巴——冬哥。

    选择这个方向,是谢庭月计划好的。

    时间太紧,他来不及调查,也来不及做更多,只能先想办法改变有关自己的结果。

    这场乱上辈子就有,楚暮也像今天一样晕倒了,后性命无忧,这一次,定然也可以挺过去!

    在心里说了数声抱歉,谢庭月小跑着,速度极快的进了一家铺子。

    这是一间布料店,已逝嫡母甘氏的陪嫁。

    甘氏去前留下遗嘱,嫁妆分作两份,一份给他,一份给谢庭星,但谢庭月一直觉得,甘氏已经给了他所有母爱,这些东西应该都是弟弟的,他一文都不能要,遂这份遗嘱,他悄悄留着,没让任何人知道。因弟弟年龄尚幼,所有陪嫁铺子他代为保管,日后交付。

    这个铺子的掌柜姓刘,叫刘远山,他之所以选中这个铺子,为的就是这个刘掌柜。

    上辈子他被林氏算计的死死,甘氏嫁妆一点都没保住,这铺子当然也是。林氏拿了嫁妆,不善经营,把铺子给卖了,刘掌柜看不惯林氏作为,又因签的本就是年契,当即典银而出,另起炉灶,自己做起了小本生意。

    刘远山很喜欢做生意,一心钻研努力,小有成绩,可惜眼光格局有限,只做到了小富即安,做不成一方巨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