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在末日捡垃圾

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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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蛋。”

    霍克一脚踢开伊森,把手里拎着的麻布袋子扔在吧台上:“余歌那小子又捅什么娄子了。”

    “也算不上什么大事,”胖子说,“他今天一早好像去了趟居民区,不小心被三个哨兵盯上了。逃回来的时候掉进臭水沟里惹了一身臭味。那三个哨兵似乎是被他制服了,还整的挺惨的,现在外面一群黑皮狗在到处找他呢。”

    “我说怎么一回要塞到处都鸡飞狗跳的,吵死了。”

    霍克让他俩关上门窗,然后问:“余歌人呢?”

    “早溜了呗,他鬼精鬼精的,还能待在这里束手就擒啊?”伊森说。

    “哼,算那小子跑得快。”

    霍克靠着吧台,点上雪茄慢悠悠的吸了一口:“不过,余歌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向很小心的吗?怎么会突然被三个哨兵同时盯上?”

    “这我也不清楚,”胖子说,“他早上天刚亮就从后门溜出去了,摆明了不想让我们知道。”

    “所以啊,有时候真不知道该说他聪明还是蠢,他还能去干嘛啊,无非是去送狗牌呗。”

    伊森叹了口气,满满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口吻,说:“明明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还一天到晚惦记别人,还总以为我们不知道他是向导。自己成天风餐露宿,那辆破车修了开、开了修,他又不是没能力淘辆好点的车子,真搞不懂他是怎么想的,光靠那一点慈悲心能在这末世下生存下来吗?嘶,哎呦,你干嘛……”

    霍克对着伊森后脑就是一个脑瓜崩儿,然后越过吧台坐回自己的专属沙发上:“自己做不到就算了,不要随意揣测人家的善意,那小子跟你不一样,别在人家背后嚼舌头根。”

    “哦~”

    伊森闷闷的应了一声:“我不也是为他着想吗?”

    “你要真为他着想就少去惹他,省得他回来就心烦。”

    “是,是~~~”

    伊森敷衍了事的答应了,注意力转到霍克扔在吧台上的麻布袋子:“诶,老爹,这里面装是啥?”

    霍克吐着烟卷一笑:“你猜。”

    “渍渍,都一把年纪了,还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

    伊森摇摇头,靠近麻布袋子闻了闻,隐约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还有动物身上独有的腥臭味。

    “是吃的!你去打猎啦!”

    霍克勾着嘴角,指尖一抖弹了弹烟灰:“某人昨天不是想吃烤鸡吗?”

    伊森眼睛都发光了,亮得直逼八百瓦大灯泡:“是野鸡!”

    “大白天的说梦话!”

    霍克把杂志卷成一个纸筒,狠狠的敲在伊森头上:“这附近哪有野鸡?就算有,那也是人圈在笼子里养的。”

    “应该是鸟吧。”胖子说。

    “十分,回答正确。”

    “啊!老爹你太好了!我都多少年没吃过肉了!”

    伊森留着口水,却眼睁睁看着霍克把麻布袋子藏回吧台底下。

    “谁说这是给你吃的。”

    “啊?”

    伊森傻了,八百瓦大灯泡顿时瞎了:“不给我吃,那这……这是要干嘛啊?”

    霍克优哉游哉的翘这二郎腿:“这啊,是让你俩看着我吃的。”

    “啥?!”

    伊森瞪得眼珠子都快炸了,下一秒能直接哭出来:“老爹,你不能这样啊!”

    “就是啊,”胖子也绷不住了,“霍克,我知道你禽兽,但你不能这么禽兽吧!你一个人吃着让我俩在边上看着,你不怕吃了烂舌头下地狱吗?”

    “切,这早就是人间地狱了,还下什么地狱?”

    霍克轻蔑的一笑,抬手就一人赏了个脑瓜崩儿:“你俩偷偷背着我干的好事,别以为我不知道。”

    “干,干什么了?”伊森装傻,“我,我们可一直老老实实帮你看店,什么事都没干啊。”

    “就,就是嘛。”胖子心虚嘟囔着。

    “行,还挺能装的。”

    霍克灭了雪茄,从车库里翻出拖把和水桶扔在地上:“余歌那小子一身臭烘烘的回来,如果他直接开车溜了怎么可能楼上楼下、屋里屋外哪哪都是臭的,别以为开着窗开着门我就闻不到。说,你们俩谁给他放的水。”

    “他!”

    “嘿!胖子!明明是你放的水!干嘛推到我身上!”

    胖子没说话,从后腰掏出一把扳手递给伊森。

    “干嘛?”

    “别问,让你拿就拿着。”

    伊森狐疑的接过扳手,想不通胖子给他这个干嘛。

    难道是要他敲昏霍克?

    不能啊,

    他可没自信能偷袭成功。

    “霍克,你看!凶器都在他手上了,就是他放的水!”

    “操!胖子!我去尼玛的……”

    “行了,都给我消停会儿,想在我面前演戏还是多修炼个二十年吧。”

    霍克看着逗比二人组,揉了揉发痛的神经,把麻布袋子丢给胖子:“赶紧的,洗干净拿去烤了,忙了一上午,我快饿死了。”

    “得嘞。”

    胖子拎着麻布袋子立刻去了后院,伊森朝霍克舔着脸笑笑,抱起地上的拖把水桶一溜烟跟着跑了。

    霍克摇了摇头,瘫在沙发里不自觉抬头望了眼楼梯口。

    余歌,你小子打算躲哪去啊?

    恩?

    还是好臭……

    晴空无云,湛蓝的天际一直蔓延到地平线与一望无际的戈壁荒野相连,尘土飞扬,砂砾漫布,没有水,更看不到生命,连丧尸也不愿轻易踏足此地。

    余歌的车子横穿荒漠,一路直奔阿尔玛涅克山区而去。

    他知道1029所说的地方,可从来没去过。

    那里实在太远了,根本不在自己的活动范围之内。而且,即便在物资充足的情况下,余歌也不会贸然离开自己熟悉的范围到完全陌生的地方去。

    未知即危险。

    末日求生不是野外郊游,一个电话能叫到救援的情况只会在梦里出现。

    何况,他根本没有电话。

    只可惜,他没得选,谁叫身旁还睡着一个半死不活的哨兵呢。

    哎,这该死的同情心啊!!!

    余歌闷闷开着车,终于在黄昏前驶离了荒野,开进了宽阔的高山峡谷。

    这里随处都是高耸裸/露的沉积岩,山体崖壁上的纹路整齐又清晰,一层层都能看出明显的差异,两边的山上少有植被,山顶和山脚下倒是长着成片成片的树林,绿意浓浓,总算有点生机。

    开了将近一天的车,余歌没有进过食,水也只是匆匆喝了两口,早上还上演了一场生死追逐,现在的他又累又饿,浑身酸痛僵硬得要死。

    余歌把车停在了一处树林旁,下车伸了个懒腰,深深呼吸着山谷里的空气,。

    虽说是丧尸遍地的末日,但随着人类数量的极具下降和活动范围的大幅削减,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愈发明显,很多无人之地都恢复成了原始的模样。

    山谷的空气有些干燥但很干净,树林郁郁葱葱,隐隐还能听到飞流而下的清脆水声。

    余歌寻着声音来到一处崖壁下,双手接过流水喝了一口,清凉的水带着微甜的触感直达心肠,顿时让他感觉轻松了不少。

    余歌又喝了两口,接了两瓢水狠狠的撒在自己脸上用力搓了搓,然后长长叹了口气。

    “啊,总算是活过来了。”

    余歌拿车上的水瓶装水灌进车子里当冷却液,合上车盖的时候,他透过车窗看到了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