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不准撒娇[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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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不止赵近东一个人觉得他爱装病闹脾气。

    一个人躺在床上玩手机,忽然感觉房门开了一条缝,有人躲在那里看。宋琛琛就有点紧张。

    他最近只要见外人,就很容易头疼。

    “谁?”

    房门就立即合上了,不一会外头传来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他瘸着腿一拐一拐地走到房门口,听见外头议论说:“宋家的那个孤儿就是他啊?”

    “比那电影明星还好看,那脸怎么那么小,有巴掌大嘛,那小鼻子小嘴的……”

    他就推开门看了一眼。

    外头叽叽喳喳的几个人立即扭头看了过来,其中有个年轻女孩子,看着他都呆了。

    宋琛纳闷了好一会,朝她们点了一下头,赶紧又把房门合上了。

    我曹,这么多人,他要再头疼起来,得疼死他吧!

    外头却像是突然炸了锅,传出什么“怎么这么帅”之类的话,听的他愣了半天,突然明白了。

    他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为了突出宋琛的盛世美颜,经常用的桥段就是,“看呆了”,“被他的美貌震惊”等等,读者反响也很好,说“又雷又苏”。

    话说回来,他都还没有仔细看过自己如今的样子,当不当得起他当初写的神仙颜值。

    回到床上摸到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了一眼。

    苹果的前置摄像头里都依然经得住考验的一张脸!!

    “宋琛最出彩的是眉眼,眉是剑眉,长而飞扬,有少年意气,他五官生的柔和,美却不娘,反而有清贵之气,靠的是一双入鬓长眉,尤其眼睛睁开的时候,有迫人的光彩。”

    他左看看,右看看,心脏扑通直跳,对着镜子做个鬼脸,做鬼脸都那么好看!

    他对着镜子招招手,确定这镜子里的就是他。

    我曹,这个赵近东是瞎眼了吧,这么美的受,他都无动于衷!这简直是一张做什么都能被原谅的脸嘛!

    因为太好看,所以更让他觉得不真实。但也因为此,穿越的惊慌和迷茫感觉反而淡了,他就像是跑到影视城去演电视了一样,或者是在做梦,反而勾起了他的兴奋和新鲜感。

    一觉醒来,又美又富,还能演一回别人,过过阔少的瘾!

    最主要还是恶魔阔少的人设,新鲜刺激有挑战性,充满了疯狂又肆意的爽感。

    “除了美貌和金钱,我什么都没有。”

    想到这句装逼台词,他简直要笑出声!

    不过眼下他得先琢磨琢磨,他这一见人就会突然眩晕头痛的原因是什么。

    他以前也看过穿书文,好像有些文里必须得走剧情,剧情写了什么,自己就得做什么,他记得他看过一个略羞耻的穿书文,被迫走剧情,又是闻内裤,又是洗花瓣澡的。

    不过他穿的是《离婚》最新章节,他也就才写到纵火事件。

    王妈给他送吃的的时候,他不过笑着礼貌性的说了声谢谢,就感觉头痛欲裂一阵眩晕,如此几次以后,他就摸索出规则来了。

    他是不需要被迫走剧情,但他不能崩人设。

    宋琛是什么人设?

    恶魔阔少呀,他怎么可能会对照顾他的王妈动不动就说谢谢,还笑眯眯的!

    他穿过来以后,性格骤变,这人设就崩了,这是不合逻辑的,他只能日积月累,慢慢改人设,争取变化的循序渐进自然流畅!

    不过好在他本人的性格既和宋琛不同,又相同,与其说他们俩是两个人,不如说是一个人的两面。

    现代社会,人好像都是有两面的。一面应对社会,一面藏在心里。他在写宋琛的时候,把他想做不能做的,不敢做的,不会做的,统统写了出来,可以说倾注了他的许多疯狂和浪漫,承载他很多幻想,平凡人没有的戏剧化人生。

    根据自己多年的看文经验,但凡他当初白纸黑字写出来的,不管是回复读者的评论也好,设计好的大纲也好,总之只要有写出来的,估计都要执行。

    那他就不是一点剧情都不用走了,他虽然才写到失火,但下一段剧情大纲他已经提前写出来了。

    大闹办公室,怒扇小三!

    第6章

    章节名是“怒打小三”,但实际上,在打小三之前,他要先给赵近东送几个帅哥。

    《离婚》这篇文虽然描述的是作受冷血攻,但读者之所以一边倒地支持赵近东,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冷血不可怕,作才最要命。

    宋琛性子恶,但脑瓜子不行,这不,刚烧了赵近东的房子,他就要去给赵近东送小蜜去了。

    没错,纵火案的真凶就是小作逼宋琛,自己烧自己,这不,把自己作死了。

    想着自己写的这些狗血剧情,宋琛琛头都大了。

    腿上有伤,他都两天没洗澡了,他看王妈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原作的宋琛,讲究的要死,永远光鲜亮丽,这么有洁癖的人,就算全身伤也照样洗。

    宋琛就瘸着腿去洗澡了。

    王妈听说他要洗澡,赶紧给他放好水,又给他端来一盘水果,一杯红酒。

    泡澡喝红酒,突然觉得自己写的富二代有点做作是怎么回事!

    “你下去吧。”宋琛说。

    “你自己行么?”王妈一副“老娘什么没见过你跟我儿子似的还用不好意思”的表情,和他们宿管大妈有一拼。

    “行,你出去吧。”宋琛刚要笑,头皮就又抽了一下,我曹,这都不行么?他写的受有那么恶毒嘛!

    王妈赶紧问:“怎么了?”

    于是他眉头一皱,说:“叫你出去就出去,烦死了。”

    王妈见他这样,反倒吁了口气,说:“那我就在外头守着,你有事就叫我。”

    等王妈走了以后,宋琛才开始脱衣服,身上都是睡衣,光滑松软,很好脱,脱完了以后他也没急着爬浴缸里去,而是先前后左右打量了一下这具身体。

    说真的,他写离婚的时候,立志要反人类,在一个悲剧离婚文里,偏偏设置了一对极品攻受,这个宋琛的极品程度一点不比他老公差。

    不过和赵近东那样从头到脚事无巨细地描述不同,他写宋琛的极品用的是虚写,说他美貌是“直男看了都可以试一试”的程度,身体则是“男女看了都觉得美”的身材,美而有男子气,男女通吃,男人不会觉得他过于男人,女人不会觉得他像个姐妹,充分贯彻了那句“极品到了一定境界,是不分性取向的”。

    但是落实到现实里,极品果然就是极品,皮肤又白又滑溜,身体紧实匀称,尤其是屁股这个男女都有的性趣点,他虽然只能看到一半,也觉得形状很美。最主要是屁股的皮肤也不粗糙,很光滑,小腿又直又长,腿肚线条流畅紧致,脚丫子都白净的不像话,一看就是金贵人。

    胸膛有浅淡轮廓,腰腹紧实,四肢修长,清瘦莹润,是一具很有美感的青年男人的身体。

    总之就是浑身上下没有短板,包括下面二两肉。

    他一个受看了都要心动了。

    宋琛心满意足地躺到了浴缸里,有伤的那条腿搭在浴缸沿上,端起红酒抿了一口。

    熏熏欲醉。

    浴缸外头就是窗户,躺在那里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整个赵氏庄园的后院,郁郁葱葱的树木,秋花灿烂掩映其间。他抹了一下嘴唇,手指便沾染了红酒渍,放到水里渲染开来,又很快消失不见。

    不懂红酒的人,也觉得这红酒酸涩甜香,还不错。

    以前喝白开水的时候,也曾幻想过有钱人喝红酒的生活,遥远,又充满了穷人对富人的可笑想象。但真正富人的生活,和他所设想的,大概还是有很多的不一样。他好好体验一番,说不定那天梦醒了,穿回去了,再写豪门,肯定得心应手,看谁还敢嘲笑他写的都是土包子豪门都很寒酸!

    不过光体验豪门还是有遗憾,如果能和他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谈个恋爱,顺便解决一下他的处男问题,那应该很爽吧?

    宋琛琛就又想起了赵近东,站在朦胧的夜色里喝水,咕咚咕咚的吞咽声,莫名带着色。

    他感觉自己就是那种异想天开,认不清现实,只爱做美梦的那种人。活了那么多年,还是个处男,天天想谈恋爱,但又从来没谈过,倒也不是因为没人看得上,而是挑。

    明明想的是,啊,赐给我一个男人吧,我不要求他多帅多有钱,哪怕是个很平凡的人,只要一心一意只爱我,我就很满足了。

    可事实上,就是这一个“一心一意”,在如今的社会上已经很难得。他的悲哀就在于,活在现实里,却在追求即便异性恋男女也很少能得到的真爱,纯粹的,理想的爱情。

    能找到一个真心谈恋爱的男人便已经很难,一辈子一心一意爱他的,又哪里那么容易呢。不容易,可又不想妥协,拖拖拉拉便蹉跎到如今。

    现实总是叫人失望,他便在自己的小说里,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男人,自己跟着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也读者也跟着自己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他觉得也很好。

    在他笔下的男人里头,赵近东是最完美的一个。可是他记得他不止一次回复过读者,离婚结局是不会改的,照着这样作下去,离婚也就近在眼前了。

    大概这是自己改变不了的结局。

    真是可惜了,那么极品的男人。

    捶胸顿足,捶胸顿足啊!

    好在他有自知之明,这么优秀的男人他也HOLD不住,失去了也不算太可惜。他现在要紧的是赶紧把剧情走完,获得自由身,现在他有钱有颜正年轻,失去了一棵大树,等待他的还有大片的森林!什么赵氏三兄弟啦,什么莺莺燕燕豺狼虎豹一大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