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快穿之神棍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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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将扬了扬刀锋般锐利的眉毛,微微转动长.枪,明月枪枪头两侧悬挂的银环撞了一下,发出了清冷的声音。

    他直觉这人不对劲,却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像找不到出路的困兽,急躁不安。

    晓戎,即知晓戎事。

    古人认为国家的大事,除了祭祀就是戎事。而古代的贵族王公,既有统治庶民的权利,也有保家卫国的义务,故而重视军事,好习兵法、武术、御术。

    这是家人对他的期望与祝福——知晓戎事,精通兵法,武艺高强,弓马娴熟。

    知道他这个小名,还喜欢喊的人并不多,数来数去就那几个。

    但这些人不管是谁,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小将眨了眨眼,想要把马下的女子看得更加清楚,更想看清眼前的迷雾重重。

    作者有话要说:

    对之前的版本不太满意,所以改了

    不知道有没有崩了人设

    ①摘自《楞严经》

    ②明月枪,古代名枪

    精铁铸就,外漆银粉,枪头中空如明月贯空,两侧悬挂银环,挥舞时有破空之声,间杂银环互撞,可纷扰敌神。

    第39章 和尚14

    突然间,有如神助般,白袍小将福至心灵,喊道:“晚风姐姐!”

    芙蓉一张俏脸僵住了,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抿着唇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她根本不希望他认出她。

    故人相逢不相识,晚风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芙蓉。

    周围一圈骑兵手持寒光闪烁的长.枪,小将跳下马,走到芙蓉面前,低头看她,笃定地道:“晚风姐姐,是你。”

    他的表情并不丰富,眼睛却是亮晶晶的,含着巨大的喜悦。

    芙蓉有些不敢看他。

    晓戎,曾经整日跟在她后面的邻家弟弟,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合格的男子汉,驰骋沙场,渴饮敌血。

    而她,已经满身污垢。

    曾经不爱红装爱军装的将门虎女,已经再也拿不起她心爱的十八般兵器,再也读不进哪怕一页兵书。

    父亲送她的汗血宝马,也早已老死马厩。

    “是我,那又如何?”

    “晚风姐姐,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找你。你去了哪里?过得还好吗?”白袍小将噼里啪啦地问道。

    芙蓉将散落的鬓发撩到耳后,轻描淡写地道:“还行吧。”

    随即,一阵沉默。

    白袍小将望了望芙蓉,又望了望快要烧尽的山庄,过了不知多久,才道:“晚风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这里杀人啊。”芙蓉唇边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淡淡地道。

    家仇已报,她本该高兴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阵难以言喻的疲倦和迷茫涌上了心头。

    张思颖舒了口气。

    白袍小将一噎,愣住了,他倒吸一口凉气,“姜家乃是有名的积善之家,晚风姐姐,你……你为什么……”

    接下来的话他已经说不出口了,他手指抖得可怕,也觉得面前的人陌生得可怕。

    就像是有人偷走了他晚风姐姐的躯壳,在世间行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