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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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记忆的片段开始在脑海中影影绰绰地闪回。

    所以他才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夜,转过了几百个街角,耗空了一箱汽油,却寻觅未果。他在绝望中斜冲上路旁的石砖步道,被消防栓和路灯死死卡住,一条惨烈的刮痕横贯了前后车门。

    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只有几小时,不够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了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咔。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飘着雪,面前是一条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片段令人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门下车,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对街的奶茶店上方有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

    他看着它,嘲讽地笑了一声——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还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不择手段,于是每晚入睡前,他会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向自己走来,积雪也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就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突然又耐心丧尽,开门下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体弱的Omega等不了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了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底。漆黑的车身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胎冲飞碎雪,在两侧各自散作一弧迷眼的白雾,嚣张地铺满了整段街道。

    但是下一秒,伴随着巨大的刹车声,车子在马路中央突然刹止了。

    郑飞鸾紧握方向盘,脸色煞白,冷汗从额角滑落了下来。

    他拼命回忆刚才的每一个细节,却发现根本无法分辨车子冲出去的那一刻,自己究竟是不是清醒的。

    第二十八章

    十二月初,郑飞鸾签下一叠文件,让渡了久盛的管理权。

    稳坐多年的首席突然以休假为由离职,韬光养晦的郑大少爷潜龙上位,带动高层改组,势力洗牌,消息一经传出,集团内部就引发了爆炸性轰动。流言蜚语一条一条井喷似的往外冒,再借郑氏兄弟不睦的传闻渲染一波,可谓有板有眼、精彩纷呈。

    而对董事会来说,郑飞鸾的离开并不算一件值得惊讶的事,因为他是在临时提召的会议上主动请辞的。

    那场会议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罢免CEO。

    郑飞鸾的狂躁与易怒早有征兆,持续低迷的精神状态也已经不能胜任高强度的决策性工作。就算郑弘明没有抛出那道选择题,一旦出现决策失误,他迟早也要面对来自董事会的诘难。自己提出“休假”,至少可以走得体面些。

    没有人会天真到相信一个野心勃勃的Alpha会为了“休假”在权力鼎盛时期隐退,但同样的,也没有人能否定它。

    无论如何,它至少藏住了寻偶的秘密,使郑飞鸾以零污点的历史退出了久盛管理层。

    整个权责交接的过程,郑飞鸾一直保持着缄默。他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地承受这一切,然而每签署一份文件,他都清晰地感觉到,护身的盔甲碎了一片。

    签下最后一个名字之前,他沉思了很久。

    这一笔落下去,他的哥哥就将获得权力,从此崭露头角,而自己会从五十五楼的CEO名牌上被抹去,不再拥有实权,也不再是久盛唯一的继承人。

    是谁把他拖入了这步境地?

    是那个模样温顺、看似毫无威胁的Omega。

    与何岸在咖啡厅交谈的那天,他还是绝对强势的一方:手握广远的人脉,背后矗立着二十九座巍峨城池,而对面,只是一个连三十平米毛坯房都买不起的Omega。双方差了不知几个阶层,他视何岸为笑话,不屑于把他当成“弱点”,以至任意欺辱。

    才过去一年多,当初那个不起眼的“弱点”竟然蔓生开来,瓦解了他拥有的雄厚资本。

    想来也讽刺。

    时钟滴答,贯穿了会议室里冗长的静谧。几十束视线从不同方向投来,汇聚成难以忽视的压力,沉甸甸往郑飞鸾肩头上压,催促他尽快签字放权。

    郑飞鸾抬起头,看向主席位上的父亲。

    郑老爷子气定神闲地望着他,一只手搁在桌上,另一只手搭着转椅,苍老而矍铄的眼睛带着三四分笑意,见郑飞鸾看过来,便略略勾了一下嘴角,就像一个胸有成竹的父亲笃信他的孩子会在最后关头认错。

    郑飞鸾知道自己还有反悔的机会。只要低头服软,答应接何岸回家,他就可以立刻取消这一次荒谬的“休假”,重新拿回属于他的东西,让一切回归正轨。

    他动摇了。

    那是他为之呕心沥血付出了十二年的久盛,是他全部的生活和事业,为了一个他压根看不入眼的Omega而放弃,真的值得吗?说到底,那只是一个Omega而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