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牛排,有时间一定要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了,已经很晚了,我要睡了,姐姐已经催我好几次了,明天还有重要的经济管理学的课程要学,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哦。
不对,中国现在因该是白天。
呵呵,就这样啊!祝你快乐,我最优秀的学生---晓晓
2004年10月1日
你的小老师:阳阳
阳阳的邮件让晓晓高兴地流下欢快的泪,阳阳没有忘记她,即便只是称呼到我最优秀的学生晓晓,至少说明阳阳没有忘记在一起学习的日子,那十七岁的雨季。那年他们都只有十七岁,真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这个时候晨曦正好从蓝翎餐厅回家,自从知道蓝翎餐厅有一个酷似袁梦的女孩以后就每天都要去,只是远远的欣赏而从来没有想到去接近。
“是晓晓回来了吗,是我们家的小公主回家了吗?”
晨曦知道晓晓十一放假回家,但是公司事情这几天实在是太忙了,都没有顾得上回家,公司的事情一忙完,又忍不住先去了蓝翎餐厅,知道反正妹妹在家一时走不了。
本以为都12点了,晓晓应该睡下了,但是一看晓晓卧室的灯还亮着,就知道晓晓可能又在发呆了。
晨曦小声的呼唤,生怕吓坏了唯一的妹妹。果然小丫头在一个人发呆呢,看见哥哥,刚刚稳定的情绪又止不住了,小女孩哭了起来。
“怎么了,丫头,是不是哥哥这几天没回家生气了,哥哥是因为公司的事情实在是太忙了,一时抽不出时间,这样吧,明天我请你吃最喜欢吃的牛扒好不好?”
“没有。”晓晓咬着嘴唇要哭出来的样子,那表情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告诉哥哥,哥哥帮你出气。”晨曦小心地呵护着晓晓,这个妹妹变得越来越伤感,一点小事都会落泪,原来女孩子都是水做得没错。
不过袁梦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流过泪,估计那个女孩是个特例,袁梦是用金刚石做成的,坚硬无比不会有流泪的一天。
“你看你,小脸又变成苦瓜脸了,这样不会漂亮的。哥哥有时间一定陪你玩好不好,都要长大了怎么还跟个小女孩一样呢。”
晨曦以为晓晓是因为回家看不见他觉得委屈才哭了,轻轻的抚摸着小丫头小小的脑袋,关心的安慰道,也只有对自己的亲妹妹才有这份耐心吧。
“哥,阳阳给我发了邮件,说他过得很好。”晓晓在晨曦的怀里哭着说道,一想到阳阳没有忘记她就忍不住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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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冰吻可是够辛苦的,绝对不得不看的好文哦
第29章来自牛津的e—ail(二)
晨曦的手止不住抖动了一下,这么说小丫头是因为阳阳的来信才哭的吗?
也难怪,这两个小人在一块学习的时候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晓晓思念阳阳是应该的,再说一直以来都是阳阳照顾着晓晓,否则晓晓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
既然阳阳有消息,那么袁梦应该也有消息吧。但是又不能说要看晓晓的邮件,这样的话自己的秘密就要曝光了,他男子汉的尊严还要不要了,不行不能这么直接的问。
“晓晓,原来是思念你的小老师啊,我还以为是想哥哥了呢?真是伤心啊。”晨曦假装生气的一扭头就要出去。
“哥哥,我也很想你啊。”说着跑上前抓住晨曦的胳膊,晨曦偷偷一笑,就知道晓晓的心肠最软了。
只要自己一生气就会主动道歉的,不过晨曦真的是用心呵护着自己的小妹妹,因为晓晓是一个较弱的孩子,从小身体就不是很好,三天两头的生病,总也不见好,自从上大学以来好像好了很多。
“跟哥哥说说,在学校里。是不是有很多男孩子追求我们的小公主啊?”
“哼,我才不会看得上那些小男生,要找也要找像哥哥这样威武帅气的男生做男朋友呢,但是这样的男生很少,我要慢慢找啊。”晓晓神气的说道,俨然你一骄傲的公主,优秀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骄傲啊。
其实不用找,晓晓一直都梦想着赶紧长大,那个时候阳阳也长成为优秀的男子汉了吧,那个时候是不是会嫁给阳阳呢。
“小丫头学坏了!”晨曦娇宠的看着花一样美丽的晓晓,她太娇嫩了。
“我哪有,本来就是嘛,那些男人怎么能跟哥哥比,如果真的能比的话,有一个人可能会有可比性。”晓晓娇羞的低下了头。
“哦,我倒要听听是那个男孩这么幸运,被我们的小公主看中了。”晨曦好奇的看着越来越标志的晓晓,看来女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思都会变得细腻的。
一定要努力的提高自己,阳阳不会喜欢一个病怏怏的女孩子,要锻炼身体,在学校努力的学习,阳阳在国外也应该是精英中的精英吧。
“阳阳!”晓晓小声的说道。
“原来我猜的不错,真的是他,阳阳的确是不错的男孩子。只可惜……”晓晓一提到阳阳的名字,晨曦就不由自主的想到袁梦,他们姐弟二人都是那么优秀,自己暗恋着袁梦,而晓晓想念这阳阳。
会不会没有女孩自喜欢他呢,一定会有的,阳阳这样优秀的男孩子一定很讨女生的喜欢,在高中就是这样。
不过没关系,只要早点长大就有机会在一起。晓晓总是盼望着自己快快长大,可是她的身体总是不争气的病倒。阳阳会喜欢病怏怏的女孩子嘛。
怎么开口问晓晓关于袁梦的消息呢,晨曦正在犹豫之际,晓晓又说开了,她完全沉浸在阳阳发来的e_ail的喜悦中。
“哥哥,你知道吗,阳阳说第一天进牛津就遇到超好的姐姐呢?然后那个姐姐还跟袁梦姐姐成了很好的朋友,袁梦姐姐那么漂亮又那么优秀,走到哪里都那么受欢迎,连女生都那么喜欢她哦。”晓晓自顾自的说着,没有注意到晨曦表情的变化。
晨曦心想看来那个该死的女人过的不错哦,活的很滋润吗,袁梦本来就耀眼的让男人睁不开眼,这次好直接跑到狼窝里去了,那些男人不把她吃掉才怪呢。
也是,中彩票有钱了,上天还真是厚待她,中了彩票又可以学自己喜欢学的东西,自然是高兴了,一到牛津就交上朋友了,她还是真有雅兴。
自己却跟个笨蛋一样魂不守舍的,想到这里晨曦不免有几分懊恼。袁梦那个死女人一定不会得到爱情的,晨曦在心里暗暗的诅咒,同事有矛盾的告诉自己希望袁梦不要在遇到什么麻烦。
晓晓竟然说袁梦漂亮还那么优秀,也是,晓晓说的也是事情啦,不过一个那么喜欢钱的女人再怎么优秀也不可爱。
长的还是可以的,一张骗人的脸,就知道依靠美丽如天使一样的脸到处赢得别人的同情跟怜悯,真是该死的女人,漂亮的女人都是骗子,而且是超级骗子,是偷心的坏女人。
“我想不只是吸引女生的目光吧,许多男生也应该排队向前挤吧。”晨曦说这句话纯粹是无心的讽刺。
其实心中更希望的是袁梦没有招惹任何男生,心中只有他公孙晨曦,但是袁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她啊,真是头疼。
晓晓觉得哥哥简直是天才,这一点都知道,袁梦姐姐那么美丽的女孩被人追求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啊。
“哥,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的,阳阳说确实有一个叫做约翰的人对袁梦姐姐有意思呢,还请阳阳吃大餐,真是够狡猾的,想追求姐姐先在弟弟身上下手,看来这个约翰逊真是有两下子,不过要想追到袁梦姐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哥哥你觉得呢?”晓晓兴奋的分析着,晨曦则陷入了自己的思维。
什么?约翰,搞起跨国恋爱来了,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简单,竟然这么短的时间就搞起恋爱来,什么约翰逊,狗屁,不知道什么样的垃圾人物,但是很垃圾的人也不会去追求袁梦啊。
就看袁梦那种女皇的气质就知道了,一般的男孩子是不敢接近的,没那个胆量吗。
“哥哥,你怎么了?”晓晓看了看发呆的晨曦,真是莫名其妙,每次跟哥哥说起袁梦姐姐的事情,哥哥就这幅表情,真是的,到底怎么回事吗?
晨曦意识到自己片刻的失神,为了一个相处很短的女孩,一个连手指头都没有碰过的女孩,一个认钱不认人的女孩,晨曦已经不是第一次发呆了,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管她呢?人家都在国外风流快活,自己何必这样的执着,这个世界不缺女人,何必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只认钱的低俗女人这样。
“哦,我没事,晓晓你先睡吧,一定累了吧。”晨曦有一句每一句的离开了晓晓的房间。
约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袁梦会答应他嘛,晨曦一夜无眠,满脑子全是袁梦跟一个英俊男人一起嬉笑的场景,这些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故事逐渐的慢慢地不如主题了,后面的更精彩哦
第30章狼蝴蝶风采(一)
明天,从明天起就开始新的生活,鬼才在乎她呢。
第二天来到公司,晨曦的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工作进程,依然是神采奕奕的指挥若定,男人,尤其是认真工作的男人总是这么让女人着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冷千秋已经站在总裁办公室,等着公孙晨曦签署一个重要的文件,公孙晨曦似乎很忙,已连接了好几个电话。
“好,我知道了,这么简单的软件,一个星期就可以搞定,什么?……1000万太少了吧,何总,你认为我是吃素的吗?那好,即然这样请您找别家吧,我可要提醒你,那可是需要浪费一个月的时间哦。……我说过了1500万一分都不能少,就这样我很忙,不行就算了,天翼公司不在乎少一个签单……”
对方好像犹豫了一下马上同意了,只见公孙晨曦微微一笑:“好,就这样,保证一个星期交货,合作愉快何总。”公孙晨曦几句话就给公司多引进了500万,冷千秋听得一愣一愣的。
冷千秋刚想说什么,公孙晨曦的电话又响了,晨曦动作迅速的接过电话,又是微微一笑。
“好,只要王总喜欢就好。我说过这个设计一定会大卖,只要你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就好,……恩……吃饭就免了,我晚上有重要的事情,好就这样,记得下一次软件方面不要忘了我们公司,好baybay。”挂掉电话。
抬头看看楞在一边的冷千秋,没有声色的问道:“冷小姐,有什么事吗,楞在那里做什么?”
看到冷千秋一脸花痴样的站在哪里,就是一阵生气,现在的工资都那么容易拿到手吗,怎么上班时间都是来发呆的吗?这群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得。
尤其是聪明的女人越是容易摆出花痴样,想想就觉得生气,不知道天翼公司的员工是不允许做无所谓的事情吗,员工守则第一百二十八条不是明明白白写得很清楚吗。
“哦,总裁,这里有一份文件,需要您过目。”
千秋赶紧走过去恭恭敬敬的将文件放到公孙晨曦的办工桌上。冷千秋不敢抬头看这位严厉总裁的眼神,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此时公孙晨曦的眼神足以杀死一个连队。
公司里每个人,都很怕他,偏偏女人总是不顾一切的想要了解他靠近他,说实话,冷千秋真的是很幸运,至少可以每天看见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其他女人想看一眼都难比登天呢,公孙晨曦看看冷千秋,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就不知道保持应有的矜持呢?
即便自己确实是帅的不行了,也不至于这样花痴的看着自己吧。要不是冷千秋是一位优秀的编程人员才懒得雇佣她。
“怎么,员工守则没有看过吗?以后工作的时间不要发呆,这是我的禁忌知道吗?”
“是,我记得了。”
公孙晨曦刚想签字,这个时候又是一个电话,他潇洒的拿起电话。
总裁总是茫茫碌碌的,可是忙碌的他看上去更可爱,狼蝴蝶的另类风采让人炫目。
“喂,公孙晨曦。”
冷冷的声音好像千年寒霜。听得冷千秋都一阵发冷,但是随即公孙晨曦换成另外一种调戏的腔调。“哦,是于倩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好,今天晚上我会去,就这样……我有必要保证吗?挂了。”
冷千秋听得清清楚楚,于倩小姐是总裁的女朋友吗,不知道又是那个酒吧不要脸的陪酒小姐,竟然把电话打到公司来。
不对,总裁没有女朋友,那就是情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不过可以肯定,一定不是好女人,否则总裁对她说话的态度不会是调戏的。
“怎么没见过男女调情吗?”晨曦看到愣在当场的冷千秋,不怀好意的看着她,也许自己刚才的表情的确容易让人误会,可是这些都是败袁梦所赐。
那个死女人在国外活的逍遥自在,自己为什么不能玩弄女人,男人的需要比女人来的还要猛烈不是吗。
“哦,对不起!”总裁真的是狼蝴蝶,袁梦评价的一点不错,可是怎么办呢,冷千秋已经完全的爱上了狼蝴蝶。
他的点点滴滴都是好的,安静的他,发怒的他,工作的他,休闲的他,每一个眼神都让冷千秋痴迷,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女人的克星。
想想刚才电话里被总裁调戏的女人,冷千秋就是一阵嫉妒,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今天总裁很不对劲呢,对女人说话的口气完全变了,受刺激了吗。
女人被总裁调戏也好,说明那个女人够风马蚤,自己什么时候才有机会让那个总裁调戏一回,这样英俊的人不会有女人会拒绝吧。
想想女人还真是悲哀,优秀的男人每个女人都会喜欢,这个时候公孙晨曦已经签完字:“冷小姐,你可以出去了。”
冷千秋赶紧迅速的收回思绪,迅速的退了出来,刚才那个电话里的女人到底是谁啊?
第31章勾引狼蝴蝶成功
人,女人,男人,其实都一样,征服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证明魅力的过程。
夜晚,公孙晨曦开着宝马呼啸而过,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到最大马力尽情的驰骋行驶,不用担心有人阻止,晨曦修长的手指熟练的掌握着方向盘。
嘴角是一贯的冷漠,眼神是一贯的坚毅,没有半点温柔。
公孙晨曦喜欢这种飞驰的感觉,好像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原野中奔驰,那种刺激感油然而生,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很快的来到蓝翎大厦前的停车场,猛地一个急刹车,漂亮,迅速,果断。
这就是北方的狼--公孙晨曦的真自我表现。
走过街头的漂亮女郎故意放慢脚步,好欣赏这个魁梧英俊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眼睁睁的看着公孙晨曦就这样进去。
真的有些不舍,最后女郎们不得不叹口气,悻悻的走开了,这样的男人只有在远处观望的机会,那可是五星级餐厅呢,一般人谁消费得起呢。
弹完一曲,于倩优雅的来到二楼公孙晨曦的桌旁。
“公孙少总,一个人喝酒不觉得寂寞吗?要不要请我喝一杯?”眼睛火辣辣的盯着公孙晨曦俊美却没有表情的脸。
这个男人即便是没有表情照样是那么迷人,越是到处笑呵呵献殷勤的男人越是让人觉得恶心,没有一点品味,只配我爬上三级妓女的床。
于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遭到公孙晨曦的冷眼了,但是公孙晨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让她忍不住靠近,女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如果稍微注意的话,会发现音乐系出身的女生们,有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气质,一般女子比不了的,但是同时她们身上那种魅功也不是一般女孩所能比的,有时候为了一个男生,她们可以去自杀,也可以去杀掉不喜欢的人。
于倩显然将音乐系女生身上的优点缺点都学会了,即便遭遇一万次冷遇,第一万零一次也要成功,于是于倩又出现在公孙晨曦的桌旁,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真是值得称赞。
“坐。”
就这一个字,让于倩受宠若惊,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孙晨曦终于让自己坐在他身边了,这就是毅力,于倩早就知道会这样。
如果不是阳阳给晓晓的来信刺激到公孙晨曦,什么?约翰逊,让该死的约翰逊跟该死的女人去死吧。
你既然可以肆意的享受生活,我公孙晨曦只要稍微招下手就可以招来大批的女人。
生活,放纵也是一生,
萎缩也是一生,
平凡也是一生,
苟且也是一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啊,公孙总裁今天心情很好啊。”
于倩激动地看着晨曦,脸上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蓝天远远地看到,不是不要我玩过的女人吗?
现在还不是一样让于倩给钓到了,公孙晨曦原来你也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男人啊。
“喝酒,我要你陪我喝酒。”
公孙晨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看着酒杯中火红的葡萄酒,怎么看都像女人火红的嘴唇,诱人,甜美。
微醉的男人更有味道,在于倩的眼中,眼前的男人好像一道精美的甜点,想一口吃进去,但是这毕竟是在高级餐厅,不能胡来,一定要按奈住欲望,但是于倩的眼睛骗不了自己,眼中几乎是在喷血。
也好,就先把这个狼宝贝灌醉再说,灌醉了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到时候还不是听自己摆布吗?
“好,公孙少总我陪你喝,只要你喜欢,我就奉陪到底,要是说喝酒我于倩可以陪你喝到天明的,信不信。”
但是心里可不是这么想,陪你喝到天明,我于倩可不甘心,要让你在天黑黑的时候就喝醉,才好下手。
谁让你这样惹人疼爱呢?
说着于倩移到晨曦旁边的座位,妩媚的看着公孙晨曦性感的嘴唇,真是天作之和,完美有型的脸,绝美的五官。
男人也可以张长这个样子,这个时间简直是太不公平了,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竟然不是阳刚之气,或者说充满了阳刚之气,简直比任何男子都更有男人味。
有些满身肌肉,四肢发达的男人以为自己雄伟的上天了,其实让人看了反而觉得像一个巨大的肌肉块。
只有像河马一样的男人才有的肌肉,让女人觉得反而不像男人,而是很低级的动物,肌肉男不一定都很受欢迎,要看肌肉长成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匀称。
这也是许多女生闲着无聊的话题,许多大家闺秀看上去高贵不可侵犯,其实还不是在背后议论男人比谁议论的都要疯狂,出门一定要找个借口让男人陪着,说什么外面太乱,是不安全的。
狗屁,全是胡扯,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接近男人的借口而已。
“公孙少爷,我知道一个喝酒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好,要不要我陪着您一起去呢?”于倩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急切的想接近公孙晨曦的身体。
晨曦一抬头就看见于倩那双欲火焚烧的双眼,妩媚中透着渴望,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渴望,本想推开,可转念一想,这样的女人最起码真实,不像有些女人清高的不行,根本就冷血的不会有感情。
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取悦与男人,渴望拥抱与疼惜,渴望得到一个男人的宠爱,但是那些冷冰冰的不讲情面的袁梦真是太讨厌,就没看见她笑过,难道那个女人不会笑吗,笑一下会死人吗?
眼前的女人笑得多么妩媚动人,又多么痴情,我公孙晨曦为什么要拒绝,我傻吗?这样的女人甘愿服从。
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就没有男人的烦恼了吗?也许男人会失去更多的快乐,最起码失去征服的快乐。
“更好的地方,你说的是你的卧室吗,是不是你已经按耐不住了。”公孙晨曦轻浮的调侃着于倩。
本以为于倩会生气,没想到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要脸,竟然笑得更加妩媚。
“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我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放心我于倩会让你觉得很舒服,不会后悔的,怎么样?”
小手已经不自觉地摸上公孙晨曦的大腿,因为有桌子挡着,不为别人看见,公孙晨曦仔细审视着凑上前来的女人,这可不是一个可以胡来的好地方,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玩玩:“我现在就想去你说的那个好地方,怎么样害怕吗?”
“我于倩还没有害怕的事情,好,那就走吧。”于倩挎着有些不稳的公孙晨曦走下楼去。
公孙晨曦看了一眼弹钢琴的小麦,或者是自己听错了,琴声竟然有些不稳,错了一个音节,好像是真的喝醉了,怎么可能呢,小麦向来都是发挥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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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情妇,不配!
上了晨曦的车子,晨曦有几分醉意,于倩主动坐到驾驶的位置,看看身边微醉的男人,不由得有几分心跳,没有男人能逃出我于倩的五指山,于倩自信的发动车子,这个男人的车子。
很快的来到于倩的小公寓:“公孙少总我说的地方到了。”于倩妩媚的一笑,将头凑到公孙晨曦的身上,这个男人不仅看起来养眼,而且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
很淡很淡的男士香水的味道,混着葡萄酒的清香,简直是令人神往。
“怎么,这么快就等不及了吗,你也太心急了,要在这就做吗?”公孙晨曦微微睁着眼睛,瞟着身边妖艳的于倩。
虽说这个女人很风马蚤,但是却很容易将男人的欲望勾起,仅仅是欲望而已,没有感情的成分。
丰满的胸部,若隐若现的||乳|沟,水蛇腰加上画了很浓的装束,让于倩看起来充满了诱惑。
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要画浓妆,尤其是越是疯狂地女人越是浓妆艳抹,就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化了妆,袁梦从来都是不化妆的,总是素面朝天的来去匆匆,化妆只是在必要的场合。
“人家,讨厌啦,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上楼,我家可是很舒适的。”晨曦想了想也好,从来不允许女人染指自己的宝马。
跟着于倩上楼,一打开门于倩猛地紧抱住晨曦,迫不及待的递上丰满的唇,丰满的胸部挤压着晨曦厚实的胸膛,中间没有一点缝隙。
“知道吗?我很早就盯上你了。”于倩就着分开的空挡说出心里话。
这个女人确实够火辣,晨曦被于倩的热情点燃,男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男人,否则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强jian犯了,正是经不住美色的诱惑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人说之所以有色狼的问世,正是因为有美色的出现。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倾城倾国的美女,也就不会有世界大战的发生,许多犯罪的源泉往往是女人,这也许是男人为自己的行为找的借口,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也是事实。
自古就有爱江山更爱美人的说法,帝王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般的凡人呢?
“进去洗干净,我不喜欢不干净的女人。”公孙晨曦说着,不喜欢满身是胭脂水粉的女人,觉得那种女人是用来养眼的,真正做起事情来还是素面朝天的好。
于倩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乖乖的进了浴室,看样子是洗得很快,一会就出来了,头发湿湿的打在脸上,轻纱制造的睡衣,透明的几乎好像什么都没穿。
这就是设计师的手法了,能设计出这种衣服的人一定是男设计师,只有男人最懂男人需要什么样的女人。
一丝不挂显得过于暴漏,也没有神秘感,相反朦胧美给人的感觉反而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是服装的作用。
晨曦轻轻一笑,就知道这个女人会穿成这个样子出来,坏坏的一笑走进浴室。
于倩清楚的听到浴室中水哗哗响的声音,有种想冲进去看个清楚的欲望,但是也不着急这一会,没那个胆量,将这个男人拐进家已经很不容易啦,千万要沉住气,不能因为冲动坏了大事。
于倩正在独自发呆的时候,晨曦下半身裹着白色浴袍出来了,头发湿湿的还在滴水,狼一样富有挑逗的眼睛看着情迷意乱的于倩。
“怎么了,太性感了受不了了吗?”晨曦说着已经来到床边。
于倩惊喜的看着公孙晨曦,古铜色的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更显得诱人,水珠一滴一滴的滴下来,似乎诉说着渴望。
冰吻更新,用心去写每一章节。
第33章追忆佳人
晨练跑步
清早,当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很潮湿,路上还没有几个行人,天津水上公园的门口停着一辆高级轿车,没有想到有钱人也会起那么早,谁会把轿车停到公园门口呢?
公孙晨曦一身白色的休闲运动装,脖子上挂着柔软的毛巾,以前晨曦没有跑步的习惯,开始跑步是因为有一次听到袁梦跟冷千秋的谈话。
当时觉得袁梦这个女孩怪怪的,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不间断的白天晚上不停的工作,尽然还有时间跑步。
回忆起半年前的一天。
“袁梦,你身材很棒啊。”冷千秋羡慕的欣赏着袁梦的好身材。
很少有女人有那么完美的身材,不仅皮肤白皙,而且玲珑有致,都说整天坐办公室的人很少有这么棒的身材,袁梦却偏偏耀眼的让人嫉妒。
“我更在乎是不是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好的身材谁都会有,但是健康可就不一定了,我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袁梦说话的时候,眼神坚毅,好像不是说要去晨跑的意义,而是好像被逼到绝路的羔羊发誓一定要活下去的样子。
她的眼睛总是雪亮的,闪闪的摄人魂魄的那种。
“袁梦,你可不要告诉我,现在你还保持着大学时候的习惯每天晨跑哦。”冷千秋好奇的看着袁梦。
大学期间,袁梦每天都会是第一个起床,为的是早早起来呼吸新鲜的空气,雷打不动的坚持跑步,别人问她不可能是减肥吧?
袁梦总是莞尔一笑,像袁梦这样完美的身材是不需要减肥的,这个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实,锻炼的目的是需要一个好的身体,有了好的身体才能开始一天的学习跟工作。
袁梦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论,那就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好的身体就没有机会挣钱,没有机会挣钱,妈妈的生命就得不到维持,爸爸欠下的债就永远还不上,为了不被社会所淘汰,只有坚持锻炼有个好身体拼下去。
“当然,没有好身体就没有未来不是吗?而且氧气是免费的,早晨的空气很新鲜,我怎么会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呢?”这个女人就连免费的氧气也不放过,真是抠门的可以,好像很喜欢免费的东西。
“袁梦,你现在不是活的很好吗?睡个懒觉多好,干嘛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冷千秋不是很了解,何必要拼命呢?
袁梦心想你们这种大小姐怎么知道穷人的日子每天都是怎么过得,不工作就没有饭吃,要想不被饿死就拼命地工作。
“你这种出身的人永远不会明白的,我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努力的挣钱,也许钱对你不是很重要好,但是对于我来说没有钱的日子一天也活不下去。”
晨曦清楚的记得袁梦说这句话时候的语气:没有钱我一天也活不下去,我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努力挣钱。
真是可笑,难道锻炼身体都跟钱有关,真是不简单的女人,世界万物一到她的嘴中就变得不再神圣,都与钱有关。
虽然晨曦很讨厌袁梦这种低级的理论,但是正是那次不经意的偷听,让他也开始养成晨跑的习惯,有了好的身体才可以赚更多的钱,就当是为了这个理由吧。
不过公孙晨曦发现早晨晨跑真的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呼吸新鲜的空气,还可以每天看到日出,真是乐此不疲,原来勤劳还是有这么大的好处哦。
正跑着,看到一个白色衣裙的少女在前面小跑着,好像很赶时间的样子,这个女孩怎么那么面熟,好像是……
对,正是在蓝翎餐厅弹钢琴的小麦,真是奇怪,这个女孩怎么也起那么早,晨曦不免疑惑,快跑几步赶了上去:“管小姐,怎么那么早。”
听有人跟自己说话,扭头一看,小麦瞪大了双眼,怎么是公孙晨曦,昨天晚上不是跟于倩一起出去了吗?
这个时候应该在于倩的卧室的床上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好像是在跑步,真是不可思议,难道说昨天晚上他们没有发生关系吗。
自己到底胡思乱想些什么,关自己什么事?管小麦没有停下来,但是却放慢了脚步,
“干嘛把眼睛瞪那么大,我长得很可怕吗?”公孙晨曦好笑的看着小麦,这个女孩干嘛这么大惊小怪的。
小麦收回自己的眼光,很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个女孩笑起来真的很好看,甜甜的没有半点俗世的尘埃。
此时小麦心中七上八下的,不是可怕,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长的太好看了,好看的就像东方出生的太阳,美丽灿烂,但是正是因为太炫目了,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不是,我是很奇怪你现在竟然在这里跑步,不是应该在……”小麦刚想说不是在于倩的床上吗?但是及时刹住了,没有说出来,这种话怎么能乱说呢?这不证明昨天晚上是很留意他的行踪吗。
“应该在什么地方?恩?”公孙晨曦想要知道小麦没有说完的话,这个女孩还真的可爱,话说到一半竟然不说了。
这么说昨天晚上看见于倩扶着自己出去了,那么说昨天小麦钢琴跑调也是应为自己吗?有这个想法公孙晨曦觉得心里暖暖的,原来这个小丫头心里还是有秘密的,是不是爱上自己了。
“哦,其实也没什么了,我以为像你们这种当老板的好像不会起那么早,公孙少总真是很勤劳。是锻炼身体吗?”小麦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有了好的身体才能赚更多的钱,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是吗?而且这里的氧气是免费的,很清新没有被人污染过。”晨曦引用了袁梦的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小麦停了下来,晨曦也跟着停了下来,小麦用研究的眼神看着晨曦:“没想到有钱人也很喜欢免费的东西,这倒是跟一个人说的话很相同。”
“你说的是谁?”晨曦实在想不通,除了像袁梦那样超喜欢免费的人,还有哪个天才会说出那么有营养的话来,倒是跟袁梦有的一拼。
这个女孩原来也有这样的朋友,看来这个世界上喜欢免费的人很多,锻炼身体就是为了赚钱的人也不少。
“也不是啦,这个人其实我也没见过,不过听您的口气好像分这个人差不多啦,是我的高我几届的一个学姐,同学都说这个学姐长的很漂亮也很有才华,拿过很多出名的奖项,简直是才貌双全的代表,而且学姐也很喜欢跑步,听同学说这个学姐认为锻炼好身体就是为了赚钱,跟你说的一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免费的氧气要尽情的呼吸,所以我觉的很好笑,好想你们人是一样,思想竟然这样的相思,所以我觉得奇怪,难道越是优秀的人越是思维奇怪吗?”
小麦认真的回忆,当年的袁梦在天大可谓是名冠一时,几乎天大的学生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不谈恋爱,只要一心的挣钱养家,读书。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着公主的外表跟气质,偏偏是比贫民还要穷的人。但是在天大可谓是传的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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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偷心狼蝴蝶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晨曦的第六感觉告诉他小麦说的那个女孩是袁梦,从各方面分析都有可能吧,袁梦不也是天大毕业的吗。
“哦,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女孩,倒是很可笑,那你这位学姐也真是人物。”晨曦夸奖别人的同时不忘记提高自己,这就是公孙晨曦的魅力所在,因为他有这个资本。
小麦看着晨曦阳光般的俊美的脸,一时看的痴呆了,女孩用这种眼神看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不过这一次晨曦没有觉得讨厌,或许是想知道小麦说的学姐是不是袁梦,或许是因为面前的女孩长的太像袁梦。
晨曦自己都为这种反映感到奇怪,要是平时女生用这种痴迷的眼神看他,早就不耐烦的走开了,但是今天没有。
“是,我的这个学姐真的是天大的传奇人物,认识她的人听说已经出国深造了,也许在国外软件工程更有发展前途吧,我的这位学姐是学软?br/>